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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北大美食廣場營業行為違法 城鄉局開罰 [列印本頁]

作者: nellrita    時間: 2012-7-3 22:57
標題: 北大美食廣場營業行為違法 城鄉局開罰

http://www.ntpc.gov.tw/web/News? ... 40&groupId=8638

【新北市訊】「北大美食廣場」經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會同相關單位現場稽查,於101年7月3日查獲營業事實,因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裁處違規人新臺幣6萬元罰鍰,並令立即停止使用。

「北大美食廣場」位於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內機關用地及住宅區土地,經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經濟發展局、工務局、消防局、警察局(樹林分局)及樹林區公所等機關派員現場稽查查獲營業事實,已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故城鄉發展局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規定及新北市處理違反都市計畫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將於101年7月4日寄發行政處分書,裁處違規人新臺幣6萬元罰鍰,並令立即停止使用,同時告知如再經查獲違規事實,將依法按次處罰及強制斷水斷電。

城鄉發展局表示,「北大美食廣場」於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內機關用地及住宅區土地,設置攤販集中場從事商業行為,已違反機關用地及住宅區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城鄉發展局於101年5月2日函請違規人於2個月內(即101年7月2日前)改善違規行為,告知屆時如未改善者,將依法裁處,亦於101年5月7日及101年5月8日發函經濟發展局及樹林區公所建議積極輔導「北大美食廣場」業者另覓適當地點經營,並在101年6月21日函請業者務必於101年7月2日前停止違規行為及告知如屆時仍繼續違規營業者,將依法裁處。

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內機關用地非屬公共設施保留地,不得適用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第2條、第4條,申請作為臨時攤販集中場使用;又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附表規定,機關用地申請多目標使用項目,未包括攤販集中場及商業使用;且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住宅區不得作為攤販集中場使用。因此,城鄉發展局依法裁處罰鍰。

城鄉發展局指出,將於「北大美食廣場」下次營業日時辦理第2次聯合稽查,如屆時再查獲違規事實,將立即裁處及公告執行斷水斷電。

資料諮詢:城鄉發展局開發管理科股長 彭介山 電話:29603456分機7023
新聞聯絡:城鄉發展局蔡家雯 電話:29603456分機7051


作者: nellrita    時間: 2012-7-3 23:00
我想,第一步算是有進展了

第二步也希望城鄉局能做到: 城鄉發展局指出,將於「北大美食廣場」下次營業日時辦理第2次聯合稽查,如屆時再查獲違規事實,將立即裁處及公告執行斷水斷電。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尚須努力, 繼續加油, 一定要把這違法夜市趕出去

作者: lingoma    時間: 2012-7-3 23:05
違法

開罰

希望早日對北大夜市說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2-7-3 23:16
城鄉發展局指出,將於「北大美食廣場」下次營業日時辦理第2次聯合稽查,如屆時再查獲違規事實,將立即裁處及公告執行斷水斷電。

是指明天嗎?????
作者: nellrita    時間: 2012-7-3 23:21
peaceisland 發表於 2012-7-3 23:16
城鄉發展局指出,將於「北大美食廣場」下次營業日時辦理第2次聯合稽查,如屆時再查獲違規事實,將立即裁處 ...

應該是指星期五, 7/6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7-3 23:28
本帖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2-7-3 23:29 編輯

老實說, 經過這兩個月, 我對這個政府沒啥信心

如果它政府能先把業者斷水斷電, 再來放新聞, 我會比較看得起它一些

做到讓人民瞧不起... 朱先生, 你行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7-3 23:46
nellrita 發表於 2012-7-3 23:21
應該是指星期五, 7/6

恩恩,新聞說是下個營業日囉
作者: nellrita    時間: 2012-7-3 23:47
http://www.ntpc.gov.tw/web/News? ... =252222&FP=1068

【新北市訊】「嚴格取締,開罰就要罰到底!」今(3)日朱立倫市長在市政會議中指出,不論是屠宰場虐牛案、碧潭都更爭議或是北大夜市遭檢舉佔用機關用地營業,身為政府公部門,對於任何不法行為,都要嚴格調查與執行,取締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開罰就要罰到底,給人民一個合理的交代。


今天市政會議中針對上週輿情進行檢討,其中上週新北市泰山區「福伯」屠宰場,遭動保團體拍攝到待宰牛隻遭灌水、虐殺畫面。朱立倫表示,保護動物是人類的基本道德,他以上週前往石門野放赤蠵龜為例,從中看到「生命教育」的重要性,對於屠宰場不當殘忍的虐牛事件,市長嚴格要求動保處、動保警察「一定要辦到底」,朱立倫也提醒未來對於動物之家及流浪動物保護,相關單位也要密切注意並嚴格執行。


另就新店碧潭都更案引發的吊橋纜線及基座安全性問題,朱立倫強調,碧潭都更過程牽涉太多的利益,民眾對於公共工程的安全質疑是合理的。他認為城鄉局面對此案,需站在民眾的立場,主動調查吊橋工程是否安全,並詢問政風處其法令合法性。市府絕不容許民間開發的都更案,因程序、法令不嚴謹,傷害到政府的信譽。


近來三峽北大社區的「北大夜市」製造噪音、髒亂,城鄉局表示,今晚將前往執行聯合稽查,一旦發現有違法營業行為,將開立罰單。朱立倫再次提醒稽查單位,要嚴格取締,「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罰就要罰到底」。[color]


此外,今日市政會議中,平溪、石碇、坪林區公所提出區域發展策略。朱立倫表示,此3區域都各具有美麗的風光或文化景點,未來市府也會積極拓展交通路線、多舉辦特色藝文活動,期待有更多人造訪這些新北美麗的城鎮,為當地創造出更多利益與價值。

希望朱立倫能說到做到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7-3 23:54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2-7-3 23:55 編輯
nellrita 發表於 2012-7-3 23:47
http://www.ntpc.gov.tw/web/News? ... =252222&FP=1068

【新北市訊】「嚴格取締,開 ...


說到做到+1,剛剛又看到夜市蓋台廣告了...
最近他被爆合康公司新店碧潭吊橋案,在壹週刊上,沒想到這案又和城鄉局扯上邊,城鄉局真是太精采了。
只要都更賺錢,枉顧市民生命...。
作者: LingXiong    時間: 2012-7-4 00:09

市政府混到現在才想到要「罰」,太麻木不仁了!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4 13:25
yljimmy 發表於 2012-7-3 23:28
老實說, 經過這兩個月, 我對這個政府沒啥信心

如果它政府能先把業者斷水斷電, 再來放新聞, 我會比較看得起 ...

這個市長..已經讓我瞧不起..

不管為來夜市拆不拆,我看到的事實是...拖,推,慢!
作者: avatar2005    時間: 2012-7-4 13:41
明顯的違法,
卻要兩個月才實施,
這就是新北市的效率啦~~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4 21:55
avatar2005 發表於 2012-7-4 13:41
明顯的違法,
卻要兩個月才實施,
這就是新北市的效率啦~~

但是..這種團隊...
下一屆搞不好還選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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