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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每晚享受兩種氣味 瀝青 & 臭豆腐 [列印本頁]

作者: 921    時間: 2010-7-9 11:10
標題: 每晚享受兩種氣味 瀝青 & 臭豆腐
近來晚上大德路和學勤路口來了一攤賣臭豆腐和麵線的發財車, 此發財車除了違規開上人行道販賣, 又把炸臭豆腐的油煙排向另一端的學勤路跟大德路, 導致對面學勤路&大德路都是臭豆腐油煙味, 等他打烊收工又開始另一個噩夢的開始, 不知附近住戶感受如何? 真不知如何處理??
作者: 建男人    時間: 2010-7-9 11:17
打電話叫警察來取締囉!
別擔心他們會被罰錢,剛開始,都只是趕他們走而已!
作者: 張太太    時間: 2010-7-9 11:19
請慢用
作者: 蘿蔔特    時間: 2010-7-9 11:33
瀝青味...似乎學成路(大學路)這邊沒啥味道,還是我嗅覺較遲鈍?!!我自個兒也搞不清楚....

臭豆腐味...那攤好像也有人推薦不錯吃,不過附近的兩攤臭豆腐幾乎都沒試過,倒是蠻常去買路邊烤鴨(明記的好吃)<---老闆也是每天被社區叫來的警察驅趕(只要即時換個路口便不會開單),先跟附近被氣味影響的鄰居說聲sorry!
作者: change1221    時間: 2010-7-9 12:26
有些跟警察是好朋友
只會說說
警察走了人就又來了

之前還看過
警察是來收錢走人的
很久以前的事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7-9 13:02
打1999檢舉就對了,還有要記得問清楚案號,並請他們回覆辦理結果,如果沒有依法驅逐,這是可以再往上申訴的。
作者: 高小花    時間: 2010-7-9 14:06
臭豆腐真的很臭...坐在7-11門口,一下身上就都是那味道了
作者: 小王子    時間: 2010-7-9 14:15
4# 蘿蔔特


那家烤鴨好吃ㄇ?經過好幾次~怕踩到雷,都不敢下手!明晚來去嚐嚐~

瀝青味....老實說俺在家也沒聞到,但是只要一騎車過了北2高涵洞,就隱隱約約有一些了...
作者: icerivery    時間: 2010-7-9 15:41
瀝青味~
我在這住了三年(農改場對面社區)~好像也都沒感覺
也許是我的嗅覺太鈍了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0-7-9 22:36
今晚烤鴨和臭豆腐專車駕臨大義路大學風呂外@@
作者: 蘿蔔特    時間: 2010-7-10 01:22
8# 小王子


大學路有兩家烤鴨車...

其中一家車頂有"明記"字樣的kanban,以350/隻的標準而言算不錯的(永和要430)<---老闆自己烤的...因只有兩口子在進食,所以我都是買一隻但是請老闆將炒的(要加點辣更好吃)、烤的都分成兩盤裝袋(女王胃容量
總是強迫縮小...難得能狂吃特吃)

另一家標榜低價且無招牌,但是原本應該童叟無欺卻又在客人上門後表示:"低價"不含炒(只有代客片鴨<--純動刀),若要炒鴨架子還得加價(動鏟子得加$$$)...聽說烤鴨是批來的!<---如果您有膽子試試,煩請分享心得!感恩~
作者: 高小花    時間: 2010-7-10 01:28
我看他還擺起了桌子跟椅子,應該是在這邊生意還不錯吧!
附近的住戶們,辛苦了...
作者: 921    時間: 2010-7-10 10:11
本想打電話說結果昨天沒看到來擺攤, 原來是轉移陣地, 不過這種攤位很容易造環境張亂, 假如老闆沒公德心的話~
作者: Janeway    時間: 2010-7-11 01:11
本帖最後由 Janeway 於 2010-7-11 01:13 編輯

1# 921


這幾天看到臭豆腐小貨車連桌椅都擺出來,占用學勤大德路口的人行道(當然也有人坐在那邊享用)。
養家活口拼生計,不是不可以,但也請遵守規定。聖展夜市可以租用場地營利,請不用侵占人行道
也懇請大家不要助長小貨車的不當行為。
作者: 水花園    時間: 2010-7-21 21:21
我身住都市數十載
近年搬住北大特區中
奈,這個地區與台北市同樣缺乏鄉鎮中之熱情
以上評論人等,皆屬冷血無情之類

那家臭豆腐雖佔用人行道之實
但,無實際影響行人用路之權
以上人等,奈,因圖己利 妄為欺人

每個人都有困難,無奈之時
沒有人想要這般的風吹日曬
任各位在這批評,謾罵
你,我了解了那個老闆多少?
到夜市擺攤,難道不需要租攤位的費用嗎?

我雖沒吃過
但,我卻有的是憐憫同情之心
以上評論人等呢?
卻只有冷血無情之心

今天看到這篇文章,今晚我會特地去找這攤臭豆腐
好好的感受
坐在附近一下子
身上就會有臭豆腐的味道,是怎樣的滋味?
事實上有沒有那麼誇張
作者: michelle416    時間: 2010-7-21 21:44
有沒有研究過,瀝青味從這麼遠的地方飄過來,化學毒物的含量和香菸的化學毒物哪一種對人體比較嚴重?
這跟抽菸有沒有一樣......可能瀝青味比較臭......不過對不抽菸的人來講,菸也是很臭哩!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0-7-22 13:06
有同情心是一件好事, 但是不要將攤商違法的事混為一談, 並且對其它站友做出人身攻擊, 人身攻擊同樣也是違法的事, 切勿自誤.

此違規文已報請站長處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7-22 14:24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0-7-22 14:33 編輯
我身住都市數十載
近年搬住北大特區中
奈,這個地區與台北市同樣缺乏鄉鎮中之熱情
以上評論人等,皆屬冷血無情之類園 發表於 2010-7-21 21:21


  檢舉違法不等於冷血無情,而且看「愛北大」就知道,北大特區的居民其實很熱情,只是對公共環境,多了一份愛護,這應該是熱心,不算無情吧!

  另外,該攤車有許多問題,分述如下:

  1. 該攤車佔據人行道,侵占行人路權,已違法在先,這不是有沒有人受到影響的問題,而是根本就違法了。
  2. 該攤車是攤販,應該沒有營利登記,所以有逃漏稅的嫌疑;居民檢舉他,其實是幫助導引它合法化,否則,其他乖乖租店面、乖乖繳稅的商家,情何以堪?
  3. 該攤車賣的食物若味道很重,那可能真的會影響周圍住戶的生活環境,這於法確實可以檢舉;當你說大家不同情他,不了解他同時,他又是否為周圍住戶想過?又為北大特區的環境付出些什麼呢?

  如果他賣的東西好吃,我是建議他可以到夜市租攤位,至少那是一個合法途徑,而不是侵占人行道,影響周圍住戶權益,最後甚至遭到驅逐跟罰款,人財兩失,因小失大,不是更可惜嗎?

  台灣人喜歡講「情理法」,但我不認同,北大特區是台灣難尋的優良生活環境,也因此,更需要居民加倍愛護、注意,不然再過數年,當藝術大道變成北大夜市,當大學路人行道擺滿小吃、衣服攤位,這樣的生活環境,還是大家現在喜愛的北大特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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