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rong413 發表於 2016-1-13 12:23
《臺灣關係法》具有三個主要功能:
一、記載美國對臺灣政策的目標,包括維持臺海和平穩定,維持臺海現狀,維持美臺商業及文化關係、保障人權與臺灣安全。法律中明確所指出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包括杯葛或禁運)解決臺灣未來的作為,均會威脅太平洋和平與安全,美國將嚴重關切;美國將繼續提供防衛性武器給臺灣[5];美國也將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高壓手段,危及臺灣人民安全與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但同法案並未明定美軍在臺海危機出兵保護臺灣之義務。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1-13 12:01
唉....
真是太天真了吧....
美國要出兵協助, 都要國會點頭同意,
等美國吵半天後, 台灣早被登陸了,
然後美國載來空襲台灣, 趕走中國?(如同當時空襲趕走日軍)
但兵力懸殊(美軍距離太遠, 沒有源源的兵力供應),
最後台灣被分成南台灣和北台灣(如同韓戰),
或是最終放棄, 整個被中國統一(如同越戰)
小高 發表於 2016-1-13 22:01
民進黨還不曉得在哪裡的時候
就一堆人想盡辦法逃兵了
怎麼說是民進黨搞出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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