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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管委會無權驅逐惡鄰 ,善良住戶不要被恐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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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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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23-6-7 13:25:2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desperoda 於 2023-6-7 13:26 編輯 * U  \* H( k8 C+ A. }4 o7 r8 N

. [9 }  `3 r5 t: N聽說北大有社區修訂規約,賦予管委會權力認定惡鄰並驅逐之。聽聽律師怎麼說:
: ^- J# _/ q* ?3 @! e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Guitar/posts/2186175184801229
/ M. X3 W" K. n0 `  t7 u【想趕走惡鄰?你可以這樣做】
& i$ w$ Y& a* O  e* d3 v, Y& y抽菸、亂丟垃圾、噪音汙染…惡鄰的行徑層出不窮。但你知道,你有機會依法趕走惡鄰,讓他搬離社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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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8 B& f9 G; O- j% u8 t: Z, k
依照「惡鄰條款」,你可以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社區住戶
7 w, a+ j0 a- J/ w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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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如社區住戶有積欠過多社區費用、違法使用住宅範圍或是違反規約情節重大,3 c8 B6 o$ ~3 x4 X/ Y
經管委會促請改善後3個月,社區就可以依照區權人決議,訴請法院將該住戶強制遷離
# q" ?, i! ?. p2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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