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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ninehole 於 2010-3-4 09:54 編輯 8 ~0 Z1 }$ A" q }, a
) F3 C& i$ U6 G' F1 }* k& S9 C以下是我針對公播電影找到的一個函釋...
) ]# S6 X/ Z% x若大家的社區在這方面要避免爭議的話,可以仔細看看這份函釋,調整一下作法....& I9 L; ~* {, {+ Y; `
我也有打電話去智慧財產局諮詢過,得到的解釋,也類似於下面函釋所述...
; B& {- y. P# j0 {; c1 [, p6 j. U* d6 \3 r4 s$ U( Q# r7 ^, a r
我的結論,再補充一下6樓大大說明的.....! H1 I& \( o# x
只要是不定期的社區活動、而在活動中,有包含電影欣賞的項目....(官方回答要是年度的大活動)
% ^* i6 g% U; c5 K我想應該是可以符合這第55條規定的....% v+ I) @- g K
但要強調一下 就算符合55條 也是指外面合法租的"家用影帶" 而不是盜版的喔...呵呵# N$ f. e2 Q/ q1 a5 U
5 k- x) v! P- X8 l% O; V, q, Y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7年11月27日第971127號電子郵件函釋1 b5 S/ i( `" O8 c
, F# {% K5 p; g' W
依著作權法(以下稱本法)第55條規定:「非以營利為目的,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且未對表演人支付報酬者,得於活動中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公開演出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其中「活動」係指「特定活動」,即非經常性舉辦之活動,如您來函所述該電影欣賞之活動並非定期辦理,而是為了迎合校慶所舉辦的活動中含有電影欣賞的活動,又該活動如符合非以營利為目的、未對觀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且未對表演人支付報酬等要件之規定,自可依本法第55條之規定主張合理使用,而以一般家用影帶播放給同學觀賞,惟如不符合上述合理使用之要件者,則必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或是購買「公播版」來播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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