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1004|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學校資訊] 蒸飯費、班費… 101學年全停收

[複製鏈接]

221

主題

129

好友

1643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623
在線時間
151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1-3-18 14:58:07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1 @8 r( ]* f4 I- j7 O4 e  z2011/03/18  & v0 O0 p7 k- X$ q; r& e$ t3 ~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鄭語謙/台北報導】
. `$ n. p- q3 E  z0 t7 e3 y) z : f3 \) B# a8 I& T% C# G

! v, K5 B+ ?5 q0 L5 x. j" y監察院去年糾正教育部及縣市政府,指國中小許多代收代辦費收得不合理。但教育部調查發現,有8成縣市這學期還繼續向學生收取不應收的項目;以嘉義市為例,6項不應收的蒸飯費、班級費、游泳池水電及管理費、學生活動費、齲齒防治費、電腦設備維護及管理費,全都照收。
& l8 S  y1 |6 ^, W* I. i' B3 h; u" E2 g6 ^
教育部國教司長楊昌裕表示,因今年的預算去年就編了,許多縣市今年想停收卻應變不及;已協調各縣市自101學年度,一定要停收。! ~  r* a  \# G
$ ^0 x, _& i& l
教育部在被監察院糾正後,已召集縣市協調,與教學直接相關費用,應計入學費,不能以代收代辦費名義收取,包括班級費、游泳費等6項費用如停收,家長可省下約650元;另5項屬於「使用者付費」的住宿費、午餐費等,才能用代收代辦費名義收取。
( R4 R( ?3 Q1 ^2 X' W
1 v3 N# H! R5 ?7 X. _教育部統計,這學期已有澎湖縣、苗栗縣、宜蘭縣、台東縣等4縣市已完全不向學生收取不應收的代收代辦費,但仍有18縣市仍收取。
' c/ A! a5 G4 }* \; i  u  x6 a, z4 ~. W* m- H/ L
各縣市中,嘉義市不該收卻收的項目最多,達6項;另屏東縣、嘉義縣、基隆市、彰化縣、花蓮縣則收了5項。嘉義市教育處長余坤龍表示,會配合教育部規畫期程,101學年就不再收這6項費用。
8 I3 t: }3 d7 J& O0 t
+ s9 P5 G6 j9 z但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批評,不合理的收費,就應馬上停收,不要等到明年。全家盟理事長謝國清說,各縣市收取的代收代辦費項目不一,根本不合理,「教育部不能沒錢就轉嫁到家長身上,難道人民繳完稅,政府不夠,就可再跟人民要錢嗎?」謝國清指出,即使是可收取的費用,也應帳目透明,讓家長安心。
, ~2 @6 C; m1 R2 E4 @  a2 Z
5 Z7 d* |, |& d  @6 N& m' {) Q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則表示,國民教育的內涵就是免費、免試及強迫入學,家長有權利不付費,「教育部忘了嗎?」他呼籲,立委應督促行政院下達停收指示,不要把經費問題丟給教育部,再發落地方政府處理,造成收費標準不一的亂象。8 l9 a" C5 _) _
: `$ p2 I. ]  I# Q  K( W# l
. Z. z9 u  s0 G- z# |9 {4 ]
5 T" t' f. z& {2 ^3 |* a, |
4 }4 Y% k0 \. ]5 i4 i9 k
●水女人宣言: 女人的美麗,來自愛自己的心,不戴面具,也超有自信!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