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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滿18歲 妳你都可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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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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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1-2-25 08:00:4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 L# {( C3 b, M6 k8 A' u$ ?【聯合報╱記者陳洛薇/台北報導】 2011.02.25 03:28 am 1 J  J1 R2 d+ a& V4 `
" W8 L6 D3 z" i$ G( O4 `6 c$ H5 C3 F
  , g" R3 S) ^5 J7 G. N
為落實男女平權,行政院會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男女訂婚、結婚年齡調整為相同門檻,以充分實行男女平權的概念,期盼提升台灣人權指標。" p7 R$ m' z5 \( |1 g! ~1 o" I
: j: h) }3 d' U5 [, o4 j
現行民法規定男未滿十七歲、女未滿十五歲不得訂婚,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行政院會通過修正草案,男女十七歲都可訂婚、十八歲都可結婚,標準一致。
1 t+ c4 g  q5 F& m7 o) t. Y
+ Y$ o7 Y! q0 w% {" ]4 C! o參與修法的政務委員羅瑩雪表示,民法規定女性結婚的年齡比男性低,違反國際公約,所以這次修法將男女訂婚、結婚的年齡門檻調整為一致。
: ~, T. r0 K, ~+ V1 ~8 M( x
: U( _# y5 t( t4 Z# Z( A提高女性訂婚結婚的年齡門檻,是否也限制女性早婚權力?羅瑩雪說,民法規定結婚後就是屬於「行為能力人」,須有承擔責任的條件,但結婚的「權利」與結婚後承擔責任的「能力」是否等同,仍有討論。 1 V# W  n! i! C3 `: j+ ^
  h# j3 K- [& e/ T4 U7 W) f
【2011/02/25 聯合報】@ http://udn.com/0 y0 J: R" t9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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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頭亦是一種能力。有時稍微低一下頭,或許我們的人生路會走得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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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1-2-25 12:05:59 |只看該作者
good.................................
仁者無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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