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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管委會有權不討論住戶的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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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1:34:2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上星期三提交意見書給管委會,要求罷免委員 A。" X& m& S& Q" l
5 L# p8 F2 y4 ^( i' `8 c$ [
近日開會公告議程中並無我提的議程。/ K% K4 d9 v; |# c" y
& [) j! L5 c( Q5 t7 w+ [% ]3 W7 L
去問總幹事原因。. t; o( v6 b' @/ h, I) w
$ K& M! X  ?( N& R8 |3 E/ p
她的回覆是委員會有權決定要不要討論住戶的意見。
! u/ [, Z! c: L" F% G: P' \. M$ J; D
住戶提意見跟委員提出要討論的議題是兩碼子的事。
% l5 |* E/ i% m/ x- K" y6 S
: W- N8 g5 ~  S$ W" E1 S為什麼有住戶提出要在頂樓設置曬衣架就可以在管委會中討論?- ~- Q5 g8 l: T
* y6 K& J4 z' X6 v/ v* A1 O
原因不會是因為是委員的老婆提出來吧?% c( K! T4 H% ]* d1 u
) t+ T+ A$ V) V$ n- r
* ^( {. }0 G, ~+ u
事實是這樣嗎?
7 T2 D1 o4 U" k& `* S3 V3 W) t- \
其他社區管委會的運作也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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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1:46:44 |只看該作者
可先看規約.  罷免門檻.應該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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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1:49:34 |只看該作者
看一下社區規約,有沒有罷免條款...! B! n. @& f. M$ h$ ?( C# d% z

" r  ~) y2 h4 ?, l' n0 o& i3 |若有,可能要一一去連署超過門檻就可以罷免該委員,再補選) R% v# S5 |" c$ k3 m* b5 m
$ @: A& h% `3 N- V( l1 e* Y# L- v0 z
這可能要自己累一點跑流程,就不用看委員會願不願意討論這~
8 P1 W* {6 Q9 J; P) I7 ]- [1 s; V; I/ \6 [4 j' v% k7 @$ d
解鈴仍需繫鈴人,自己選出來的委員當然要自己該棟有投票權的來罷免...7 Q/ D7 F+ A+ h, n0 W

. `( w5 a! K8 s3 e我以前的社區也有遇過類似事件,不過都是卡在罷免門檻作罷(忍一年到重選)...
- _( [! F$ }3 H6 U7 r
1 L' |: y& {$ Z: a% m祝福你們~
我愛北大,我愛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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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1:57:5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婷婷拔拔 於 2014-10-14 12:04 編輯 9 I. D8 E: }5 L

3 B& I& C) d1 J" E0 shalfcorner 大 4 X1 O3 I2 A+ e
別生氣!其實罷免委員是必須要有條件的,而非一人提出即可
3 d! S. I' Y8 @管理委員常被一般人視為吃力不討好的差事,如果真要罷免,必須看社區規約,有的是3次會議沒出席,或涉及案件或利益之事,才會由委員提出,主委會議中決議,並通告該棟住戶遴選出另外一位委員# C2 N8 G8 Z- ]- _# l- k1 I: z
1 K/ c. T  _5 _7 N
至於~住戶提罷免,印象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需要您整棟住戶連署超過3/1才行,
# Z7 K6 I/ G$ ]" O委員身分也只是個住戶、鄰居,多個朋友好過多個敵人,跟委員們好好溝通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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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2:02:53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戀家 於 2014-10-14 12:10 編輯
4 \1 n( [1 K" d6 L' k
3 |: _+ n. m9 M5 ?. h+ \要看提議的內容吧?如果住戶要求把xxx趕出社區,那管委會也要討論嗎?這是管委會的權力嗎?9 c  w; t! y' A# G6 V/ j
如果照你的認知,那有住戶閒來沒事,天天寫意見,那管委會開會就光討論他的意見就好?還能幹嘛?大家是來服務他一人的?$ f2 d$ n% [/ Q  k( a, T: u* r
大家是無給職,是來服務社區事務,不是來鬥爭人的!1 L5 q' j( Q' O3 m
除非有重大事項符合規約解任事件!或明顯影響到住戶利益?或的確需要重視的問題!/ g3 f, \, j9 O! }4 F6 R
不然大家時間寶貴,又沒領薪水,為何要花時間在不相關事件上?這影響到多數人的利益嗎?還是只有個人情緒問題?9 O& i) ]# z/ O  i3 I" Z( _7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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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2:34:28 |只看該作者
要照規矩走,就是提罷免,但這很麻煩的。因為其他住戶也是覺得,多一人敵人不如多一名朋友。+ F, k0 f9 X3 F
如果單純就違法來說,到頂樓拍個照片、寫個信去市長信箱,消防局就會發公文來要求管委會處理。
7 `9 i( ?! f8 m也許就您要處理的事情,會是較快的方式。
3 [: R* t1 G$ Z+ o& V6 h9 a
1 x4 ]" S' }. n3 k" F5 z. |; k9 j另外一條路,就是諮詢里長或候選人,或者請他們直接去跟管委會斡旋,畢竟他們比較清楚跟公部門怎麼溝通。. T3 O% G* i  k# a
違法的事情,人人都可以取締處理。會比較辛苦,但別感到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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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3:12:04 |只看該作者
可以問問管委會開會是否能讓居民一同參與旁聽, D8 M8 {. _  D5 l4 Z- M- `; Y
在臨時動議的階段趁著所有委員都在把問題攤開來一次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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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3:56:12 |只看該作者
這可分兩個問題 一個是 罷免 一個是 管委會是否有權不討論住戶提案
6 M; W: T3 M: q& @0 j! T先談後者....我們管委會是都有討論住戶的意見提供 當然 討論不是就要照辦
% L, `6 ^" ]" @/ }, h如果是像這種罷免提案 應該是會討論 但不會做決議 所以 我個人認為 管委會( d2 y9 X, I* [$ G
應該不能不討論住戶的提案才是~~6 @1 F' p/ A8 J+ e" ]/ X
1 ]/ ]) \. T: Y( w2 Z, g- a
至於罷免 我覺得 管委會的委員除非做奸犯科 不然不知會有什麼理由 要去罷免; j9 B& @; c, M5 V9 ~4 Q7 U
完全無給職 要管社區大小事 每月要開會到晚上好幾點 又要常常被住戶指責4 V2 m+ F1 H( F! O
節日又要辦活動..社區機電有問題 也要去跟物管一起處理 ....
/ f  h. l4 M5 F我幹了4屆委員後 以後絕對不再擔任這種完全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了.....
6 U" [2 G# Q) ]  ^0 L, r當然  如果委員是做奸犯科 那就要去報案了 罷免太慢囉~~
# Q4 x# u* N2 R4 }3 Z' [7 ~.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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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4:30:07 |只看該作者
jeffli20110 發表於 2014-10-14 11:46
# z1 `5 O7 _: P% X: Q可先看規約.  罷免門檻.應該有規定
+ a9 y1 A' D- o
規約規定是 2/3 委員或區權人就可以罷免。但這不是我要說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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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婷拔拔 發表於 2014-10-14 11:57
' a- {0 _2 }2 i6 Zhalfcorner 大 6 |, _* y! v: E. k' O* J; y5 s* @
別生氣!其實罷免委員是必須要有條件的,而非一人提出即可7 l- }, n! b2 w: N
管理委員常被一般人視為吃力不討 ...
! m$ r& x6 o# [
其實我也知道罷免不容易,只是作為一個住戶,希望管委會可以重視這個點。$ b* `1 t( p7 E4 G  {* k; |/ ^' Z

8 l5 Z% x0 X9 w& V+ Q! A* b為什麼別人提的可以討論,我提的就不能。
8 O9 I& r: Y! [8 d0 L* E+ `0 j  E, v) ?4 L" C
上月月會,主委沒有單據要請交際費,財委不肯蓋章,竟提要把財委罷免。) X, s" l5 U1 H& Q) v

* u5 W0 p8 d- r9 f這個社區的運作真的越來越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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