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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管委會有權不討論住戶的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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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1:34:2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上星期三提交意見書給管委會,要求罷免委員 A。
0 O, w( s$ ]( m* q9 {" l1 P3 C- q" b, G# W7 ]
近日開會公告議程中並無我提的議程。  g4 ]+ q) G4 ^% l1 F& y% M2 a% q

! K) c9 M. j  L9 u7 r8 J去問總幹事原因。$ |1 Y& R+ K; q6 X

* L2 D3 [. b. H% T她的回覆是委員會有權決定要不要討論住戶的意見。
$ q2 L( v- Q8 s5 g5 s& [; q
4 B, x% V3 L# T1 ]* i! G$ r( Z  O住戶提意見跟委員提出要討論的議題是兩碼子的事。
* K) m3 w. }6 n  x
! H1 W1 q4 v+ `# I1 p! B: _. Z為什麼有住戶提出要在頂樓設置曬衣架就可以在管委會中討論?
3 H# v! w+ T7 y1 t
, u7 {1 j9 ?7 u& _% m4 \' E% k原因不會是因為是委員的老婆提出來吧?
7 q' u" v  w9 `5 D0 n+ m# E3 _+ V4 [* t

& h% R! C! m6 z5 i. a# B事實是這樣嗎?/ F/ @; K3 X2 U

# u) Y8 w# {0 F其他社區管委會的運作也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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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1:46:44 |只看該作者
可先看規約.  罷免門檻.應該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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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1:49:34 |只看該作者
看一下社區規約,有沒有罷免條款...
- c3 W2 b" Q% T! L9 o, d  S) R* w. e; ]: \, e7 i. Y8 t
若有,可能要一一去連署超過門檻就可以罷免該委員,再補選
( a1 J% V9 N% _
  g3 E3 r; o$ B& }2 j1 ?! Y+ B這可能要自己累一點跑流程,就不用看委員會願不願意討論這~4 S) x  `, J% u6 y* \; L

9 Q6 \& r2 a% r+ k: V8 {解鈴仍需繫鈴人,自己選出來的委員當然要自己該棟有投票權的來罷免...
/ d$ z4 N0 b$ t) l3 g5 \: X* f3 f, s' u! F/ H# ?2 T+ l
我以前的社區也有遇過類似事件,不過都是卡在罷免門檻作罷(忍一年到重選)...1 O3 E% P4 R% L! m  X

: ^% t  G& i% W( _6 ]4 E$ }$ |4 j祝福你們~
我愛北大,我愛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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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1:57:5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婷婷拔拔 於 2014-10-14 12:04 編輯 # [' S6 R7 e6 S, m2 z$ o: p( @' B
- A/ l7 W7 n& ]4 s  p4 N
halfcorner 大 & R- \) G! Q9 p# k. ~# I# K
別生氣!其實罷免委員是必須要有條件的,而非一人提出即可% Z7 ]7 U& x& S4 |+ [6 E
管理委員常被一般人視為吃力不討好的差事,如果真要罷免,必須看社區規約,有的是3次會議沒出席,或涉及案件或利益之事,才會由委員提出,主委會議中決議,並通告該棟住戶遴選出另外一位委員
) I: q" X# L  @. B/ m* D& }* x, Q$ l* s- L9 Q; ?* V
至於~住戶提罷免,印象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需要您整棟住戶連署超過3/1才行,
8 f: g4 X% t' A+ ]; ?  M" P$ c4 @8 r委員身分也只是個住戶、鄰居,多個朋友好過多個敵人,跟委員們好好溝通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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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2:02:53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戀家 於 2014-10-14 12:10 編輯
, }4 h" ^/ Z: r" K: ]# f, x, B- S( c; O4 @! ~! m
要看提議的內容吧?如果住戶要求把xxx趕出社區,那管委會也要討論嗎?這是管委會的權力嗎?$ [- k  K8 ~5 C! u- Y9 y: V8 X
如果照你的認知,那有住戶閒來沒事,天天寫意見,那管委會開會就光討論他的意見就好?還能幹嘛?大家是來服務他一人的?
# z' M# m( U. V( I) V. |0 s大家是無給職,是來服務社區事務,不是來鬥爭人的!
1 o5 n# Y5 |) i6 P$ x除非有重大事項符合規約解任事件!或明顯影響到住戶利益?或的確需要重視的問題!
- L7 x; l% \+ e2 J+ Z# {# O不然大家時間寶貴,又沒領薪水,為何要花時間在不相關事件上?這影響到多數人的利益嗎?還是只有個人情緒問題?
+ E* r" m, S' m/ J2 e8 Z)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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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2:34:28 |只看該作者
要照規矩走,就是提罷免,但這很麻煩的。因為其他住戶也是覺得,多一人敵人不如多一名朋友。1 E4 C' g& u2 o! d
如果單純就違法來說,到頂樓拍個照片、寫個信去市長信箱,消防局就會發公文來要求管委會處理。' i( g  P; l3 L
也許就您要處理的事情,會是較快的方式。
9 S- t, H! ~$ A4 K0 ^
! ?4 O2 X2 A8 I( H: v另外一條路,就是諮詢里長或候選人,或者請他們直接去跟管委會斡旋,畢竟他們比較清楚跟公部門怎麼溝通。6 b4 e' |# R' ?- V( B$ a
違法的事情,人人都可以取締處理。會比較辛苦,但別感到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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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3:12:04 |只看該作者
可以問問管委會開會是否能讓居民一同參與旁聽; p. J2 k5 \- |5 B$ w
在臨時動議的階段趁著所有委員都在把問題攤開來一次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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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3:56:12 |只看該作者
這可分兩個問題 一個是 罷免 一個是 管委會是否有權不討論住戶提案
9 d0 _+ j1 R8 H$ ~: u- r% n先談後者....我們管委會是都有討論住戶的意見提供 當然 討論不是就要照辦( C) k9 W4 @: a
如果是像這種罷免提案 應該是會討論 但不會做決議 所以 我個人認為 管委會4 x+ r, M9 e$ d" q/ i
應該不能不討論住戶的提案才是~~9 [' [8 f/ S/ ]

% Y4 Y; _  e& f至於罷免 我覺得 管委會的委員除非做奸犯科 不然不知會有什麼理由 要去罷免
6 }1 O2 z9 ~, z$ Q, l; B2 G完全無給職 要管社區大小事 每月要開會到晚上好幾點 又要常常被住戶指責# Z0 ~- z0 o7 p* X$ _9 G+ ?
節日又要辦活動..社區機電有問題 也要去跟物管一起處理 ....
& x; V, H0 h! P我幹了4屆委員後 以後絕對不再擔任這種完全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了.....
6 y* u, m, Y* w6 M當然  如果委員是做奸犯科 那就要去報案了 罷免太慢囉~~3 \& E) V6 O9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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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4:30:07 |只看該作者
jeffli20110 發表於 2014-10-14 11:46 9 C% W2 M  U5 x9 ]
可先看規約.  罷免門檻.應該有規定
5 I& k- E1 }9 \" {% M* L  m  j% p
規約規定是 2/3 委員或區權人就可以罷免。但這不是我要說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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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婷拔拔 發表於 2014-10-14 11:57 0 h$ I" e6 Q/ B
halfcorner 大 ; \0 _9 |7 f# K
別生氣!其實罷免委員是必須要有條件的,而非一人提出即可+ s  L( k$ p. G/ h# n, c
管理委員常被一般人視為吃力不討 ...

7 }% g" r% G: ^8 u其實我也知道罷免不容易,只是作為一個住戶,希望管委會可以重視這個點。
5 X. T; q" U7 V) B5 e! Y$ u8 i  t8 u
為什麼別人提的可以討論,我提的就不能。4 z- N% m; z- j# ?3 A% }5 z) m

3 U3 ?- R- n8 ~上月月會,主委沒有單據要請交際費,財委不肯蓋章,竟提要把財委罷免。
$ x) j7 z4 s, H# W% U+ i" Z
& f. i7 }2 K! j# T6 T這個社區的運作真的越來越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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