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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趨勢看法區] 第三方支付來了!徹底改變消費行為 手機也可買路邊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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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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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5-1-2 21:09:52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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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記者張旭宏 1 n! N5 A% C2 Z0 L6 W& _* j

; Y6 P3 ]2 T: M( t1 W第三方支付專法爭吵將近2年,終於在金管會出面下,終於告一段落!並在2014年結束前,通過立院初審,最快2015年上半年上路,未來在新興網路支付、行動支付,小商家交易、雲端帳戶、行動服務網路上,都可以消費,大幅提高消費方便性,金流不在是金融業者所擁有,將會徹底改變大家的消費行為,用手機也可以買路邊攤。; j7 F: M% i- V) T+ J# t-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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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之所以會出現,有許多中小店家規模太小,不到銀行合作門檻,因此想在網路上提供更便利的刷卡金流等,無法提供服務,發展自然受到阻礙,第3方支付是由獨立機構,提供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介面交易平台的網路支付模式,中小型商家就有便利金流,包含大陸淘寶的「支付寶」、國外的Paypal;國內則有網路家庭(8044-TW)的「支付連」、歐買尬(3687-TW)的「歐付寶」、智冠(5478-TW)的智付寶等。% \* C0 }+ F7 x1 ?$ i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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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委會搶在2014年結束前,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第三方支付專法)」,其中非金融業電子支付機構資本額門檻,由3億元提高到5億元,只做代收代付的門檻則從3億元降為1億元,電子支付帳戶儲值及轉帳上限則提高至5萬元,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儘速三讀並通過子法,整套法案最快2015年上半年上路,估計有興趣業者約有10家。! P5 B4 O) c/ g% j6 l1 b# B

- x  z2 O9 x3 o4 k* H# w: ^目前網路及行動消費金流都是由金融機構來處理,但第三方支付專法上路後,非金融業者就可負責金流部分,因此網路上支付、行動支付,在小商家交易、雲端帳戶、行動服務領域都可付費,未來小吃店、小攤販,不用在花錢買收銀機,手機嗶一下就可以付錢,店家也可以透行動裝置,送點數及餐券,朋友或家人身上臨時沒錢,滑一下就可以用手機送錢,未來將徹底改變消費型行為,不必再帶一堆卡片,電影情節將會正式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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