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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關係] ☆懇請大家共同關心台灣守護家庭聯盟的百萬聯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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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4 15:04:17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帖最後由 DanielYang 於 2013-11-5 10:48 編輯
/ d) t1 a2 j/ y  Q4 q( @* a) _! ^; M  ]: c6 B" n( G' z
致所有愛台灣、愛家庭、愛兒女的朋友們:% Y) {+ G7 t: t3 c( l
1 B( l1 e6 @' g, p# n# T
    最近在立法院有某位委員提出民法修正案,欲將民法972條,將「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中的「男女」二字改為「雙方」,使婚姻不限男女的結合,目前該案已進入二讀審查階段。同時,「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亦亟力推動「多元成家」的民法修正草案,開放同性結婚,對伴侶不必負有性忠貞的義務,單方面即可解約(意即無需對方同意,只要一方想要即可順利離婚);並且,家庭不必以親屬關係為基礎。
6 {& C* D: K6 a; D; V
- }" @3 N; T6 L  m) Z' W    如此一來,不僅同性婚姻將被視為正常家庭,不負性忠負義務和伴侶不限兩人的結果,未來固有的家庭倫理關係恐將瓦解,未來可能出現的家庭,不僅有一男多女、一女多男所組成,還可能有三男或三女以上組成家庭,在兒女可親生也可認養,且婚姻關係可隨意改變的情形下,倫理關係勢必混雜不堪。
+ K4 k- r/ \2 m* M
2 }! s- B) @7 |: @4 h    再者,「多元成家」竟主張伴侶不限男女,且直系血親以外的多人皆可成為伴侶,又不負性忠貞義務;如此一來,婚姻第三者(小三)可就地合法化,且與旁系親屬可自由結合,甚可自由雜交。結果兒童很可能不再有固定的父母,這樣的家庭您能接受嗎?這種人倫敗壞的社會您希望看見嗎?% D) `& J7 Z) u8 S
8 T/ G" e$ P6 g7 ?# M' D
    倘若這不是您樂見的,懇請您以行動來支持本活動,一同參與反對「多元成家」草案,及違反正常婚姻關係的「民法972條修正案」百萬聯署活動。以下是聯署活動之相關網址:
, m$ b. ~" Z! x; U; F) K- R"https://taiwanfamily.com/"(台灣守護家庭聯盟)# m1 d8 v$ @( u4 n% i& o+ \
"http://www.cbri.org.tw/"(臺灣基督徒信仰研究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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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4 15:17:29 |只看該作者
百分之9百支持
" Z( b1 j1 y& y
天地有階梯 上下自縱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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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4 16:39:56 |只看該作者
谢谢Po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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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4 16:51:03 |只看該作者
通姦除罪化....不知進展如何??
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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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4 17:33:36 |只看該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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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4 17:37:11 |只看該作者
反對!!!為什麼同性不能結婚,同性戀也渴望有個家,給沒有家的孩子一個溫暖的家,如果同性戀的家庭叫做不健全,那單親家庭呢?被爸媽性侵的孩子呢?台灣有這麼多罪犯,大多不都是一父一母的家庭教養出來的孩子?
: G5 S: P% P  `& |  H2 g, W不要因為偏見和封閉的思想去反對同性戀,你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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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4 18:10:44 |只看該作者
反不反對同性戀是一個議題。; D" @0 F. s2 v
但是把同性婚和對伴侶不忠 雜交等等混再一起談,有點奇怪,異性戀異性婚也是很多不忠,不是嗎?這應該是人性問題。
8 x) F2 j  A: q維持住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家庭就會和樂,世界太平?
# V9 Z; C3 X' H' G( |5 k更何況,很多國家通姦都除罪化了,一張紙和法律困住痛苦的兩個人,實在很恐怖。
) F$ o/ I% W8 P* M如果肯認人權和自由,很多價值要重新洗牌,如果過度強調倫理和制度,人性就會被擠壓。3 L4 J) Q! N- @' t4 t. w( _3 o. N
有些涉及個人人格天分和隱私的事,還是尊重個人的選擇吧。& ~9 ]7 Q( _- c8 |
....希望台灣是自由的地方,每個人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幸福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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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4 20:24:22 |只看該作者
同意樓上的看法!一個人是否會不忠,以及其它的...,是個人的道德修養,和喜歡的是男是女沒關係吧!
: _$ T- c) l: V* [0 s. L* b4 S8 }
4 a8 D& s5 Y% }1 L& W$ Q既然醫學證明同性戀不是病態更不是變態,那麽只要真誠相愛,又有什麽問題呢?
3 S; ?& `: k0 O5 ?7 A; e2 u8 y) C( \  A1 w
只因為他們生下來和我們的喜好不一樣嗎?" X+ y  f( J9 {& y. _9 K1 P9 t; r
, ]* d' ~7 E6 e  \& d: L# U
修法應該謹慎,很多地方都可以慢慢推敲的,相信總可以找到大家都能接受的點.
原來裝潢這麽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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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去聯屬了~% g7 B& e8 z* O4 D7 k1 {  M  H/ Y
多元成家合法??真的很奇怪~也就是除了直系(父母.子女)之外,都可以合法結婚耶!!!!!* i2 m# O  z/ l' ]
所以叔叔可以跟姪女結婚?哥哥可以愛妹妹??
! @$ m! Z0 m2 R) \  n  B這已經不只是同性婚姻的問題了....* k3 G* E; G4 T* f- U

- h9 f; t0 A4 t/ |4 G2 i: c再者~同性戀合法化後,那泡溫泉大眾池是否要分異性戀的男湯.異性戀的女湯.同性戀的男湯.同性戀的女湯..
0 O5 p! z5 w% u1 n5 L& ?在社會的組織與設備都還沒有配套完善之下,實在不能輕易通過!!
/ p9 e0 S7 v* Z7 A! w& V* o) J-------------------------------------------------------------------------------------0 i- t9 I2 m  ]) M) |( Z) c
可能我會被砲~但我也選擇站在上帝的這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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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4 22:28:49 |只看該作者
爸爸~媽媽 稱呼既將不存在了..................... 在不久的將來,我們下班回家,我們的老公或老婆,會忽然對我們說,他愛上別人了,他和你「單方面解約!」,不管你願不願意,他個人單方面就可以解除你們的婚約!當你想透過法律為自己爭取權益的時候,你的老公或老婆卻對你說:「我對你沒有性忠貞義務!」,他的外遇行為是合法的!這時,你叛逆的孩子說:「我不喜歡這個家庭!我要去當別人的家人!」你怎麼也喚不回你的孩子,因為法律說:不必以親屬關係為必要,自主選擇多人家屬。 一旦「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通過,上面這樣荒謬的情況,就會在我們的社會受到法律的保障。這樣的事情可能發生在我們的爸媽、我們的孩子、甚至是我們自己的身上!!!你願意嗎? ========================================= 若你感到心驚,不能接受,我們邀請你來詳細了解「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的內容。 不管你現在是甚麼年齡,若你關心你自己的權益,你愛你的孩子孫子,也關心他們的權益,請仔細的了解「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對你我、對社會造成的影響。 (一)伴侶制度 直系血親外,皆可成為伴侶 不限性別,都能簽訂伴侶契約 (二)多人家屬 多人成家、共同生活 不以一對一親密關係為基礎 不以親屬關係為必要 自主選擇多人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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