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1098|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綜合新聞] 帳戶未辦掛失 遭法院認定幫助詐欺

[複製鏈接]

26

主題

10

好友

2299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284
在線時間
352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0-3-24 17:56:5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帳戶未辦掛失 遭法院認定幫助詐欺7 a% L0 J, V" r! Q, t" f
3 x7 w0 s4 x  p) p9 t, z4 X2 `
更新日期:2010/03/24 14:15 4 w4 p$ }3 \5 \: ^, A# R* U+ s

( {, c! p0 v3 d$ s(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24日電)1 名女子涉嫌將帳戶供詐騙集團使用遭法辦,雖然她表示因不慎遺失提款卡等資料才被盜用,但法院認為她曾受高等教育,卻未立即辦理掛失,認定是詐欺幫助犯,判刑6個月。
2 S" C: \% o# |2 m
7 y) ]$ m1 m2 d+ s6 `! u9 _3 E* a- P! `$ l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曾留學國外的鍾姓女子,民國97年12月2 日至銀行開戶,但開戶後3天,鍾女的帳戶即遭詐騙集團使用,騙走1名被害人新台幣30萬元;全案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將鍾女依詐欺罪提起公訴。6 I8 k+ g# c! G: `$ B* v8 N) \& k

2 l# {2 k- o& n4 e9 f  W
+ x0 F* Q/ k$ h+ r/ w) D4 W( u4 h, `北院審理時,鍾姓女子表示開戶隔1 天,不慎將內有存摺、提款卡、印章等資料的手提袋遺落在計程車內,當時因認為帳戶內只有開戶時存進的1000元,損失不大,因而未至警局備案,2 天後銀行人員通知她帳戶被管制,才得知遭盜用。9 M( z. M9 a/ b1 f: [" }

/ Y0 i9 n6 B* D+ B8 Q  b8 N; c- B2 l
# c% {% Y1 ?: a% ~! O8 F; R# `; J鍾姓女子並向法官表示,多年前曾遭詐騙集團騙走300 多萬元,對詐騙集團深惡痛絕,再加上自己接受高等教育,家境十分優渥,沒必要貪圖販賣人頭帳戶的蠅頭小利。# Q3 J' z* c1 I$ Q
/ Q0 W* U5 D1 H2 G
# @, Z1 x% z% f
但法院審理後認定,鍾姓女子開戶後曾更改提款卡密碼,若非蓄意提供,詐騙集團根本無從得知新密碼,且鍾女受過高等教育,理應知道帳戶遺失可能帶來的後果,卻未第一時間辦理掛失,因而認定鍾女所言僅為推卸責任,判處有期徒刑6 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990324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