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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與理財] 開車門騎士撞 駕駛乘客連帶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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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17 20:31:30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帖最後由 李包恩 於 2012-9-17 22:11 編輯
- f* K! I+ P) w% \3 [3 y+ F, y  ?0 z$ Z
發生這種事情,唉~~應該算在誰頭上?$ w0 i9 Z1 i: O. X

+ w; E8 E) O" `
; W  K; u2 b  U0 v2 c$ c(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日電)張姓女子開車想臨停,後座乘客貿然打開車門,害後方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法官判決,張女和乘客連帶賠償新台幣42萬餘元。- y  T# [2 I- F

2 z! ]: @0 _9 f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張女99年2月間開車,經過台北市基隆路時想臨時停車,後座乘客徐姓男子卻貿然打開車門,導致後方鍾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當場撞上而人車倒地,造成左手手指骨折、韌帶斷裂。9 A7 }+ ^, N5 |7 N
/ n3 N" j+ d0 \" t, T% A
張女被依過失傷害罪,遭法院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確定。鍾男控訴他身為機器維修員,車禍導致他左手中指攣縮,無法正常伸直或彎曲,因此向張女和徐男提起民事訴訟,求償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勞動能力減損等共290萬餘元。/ n4 \! F% d& i/ ~: ]$ f7 l
" i! w* z  a% ~6 T+ I
法院審理後,認定張女放任徐男貿然開車門而肇事,兩人都有過失,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法官審酌原告傷勢、兩造經濟狀況後,判決張女、徐男需連帶賠償被害人42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 r2 @* L" W5 d% Y

, W$ E, b) q( t! _4 r資料來源:7 ~- T- j/ Z/ O* `' Y/ I

3 a% ~- C; x% {7 j4 c2 T開車門騎士撞 駕駛乘客連帶賠
心中常存善解、包容、感恩、知足、惜福。http://ibeta.tw/forum.php?mod=group&fid=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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