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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明年報稅省荷包 扶養親屬不限年齡條件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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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7 13:25:1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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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明賢、沈婉玉╱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9月7日 上午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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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A' t2 O; y# P0 H  ~3 X, S! q9 {中國時報【李明賢、沈婉玉╱台北報導】+ }5 ~) s1 z. j' U' f5 T

2 S, a+ N& j4 V! Q: e民眾明年報稅有望節省荷包、少繳稅!根據行政院昨日院會通過《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草案》,未來將全面取消納稅人扶養親屬的年齡限制,只要符合民法規定的其他親屬或家屬身分,若有就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等因素,即可成為納稅義務人的扶養對象。此一新制預計最快明年五月報稅即可適用,預估將有超過百萬納稅戶受惠。
# X2 q% s. r. I+ ^8 ^) U1 \2 e1 d5 L  A+ \
▲行政院院會6日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未來無謀生能力、受扶養者,不限年齡都可以列報免稅額。(姚志平攝) 稍早對於實際受惠人數,政院說,應由財政部進一步精算。財政部則估計,一年稅收損失約十九,五二億元,受惠人數近百萬人,立法院本會期若順利修法通過,明年五月申報一○一年所得稅時即可適用。
9 N/ e5 W* u8 W1 j 6 t( I/ K4 U/ R4 V
現行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針對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若因為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可列為扶養對象,但該條款擬定「未滿二十歲或滿六十歲以上適用」的年齡限制,卻遭大法官會議認定違反憲法第七條公平原則,預計今年底即將失效。
: `' M! h2 u# @- Y% [
0 Y, b/ c2 _' s0 z. E( |該次釋憲案起因是民眾郭燕娥從九十二年三次報稅時,分別列報扶養其他親屬免稅額,卻被財政部以「未符合未滿二十歲或滿六十歲之要件」予以剔除,郭隨後提出釋憲,經去年底大法官會議認定此一條文違憲,也與鼓勵國人孝親目的相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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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Z# T9 p+ N& Z7 X7 A% I/ q根據民法規定,「其他親屬」包括叔、伯、舅、姪、甥、媳、孫;「家屬」定義則是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換言之,未來包括同居男女朋友、同志等非親屬關係的同居人,也可以納入報稅的扶養對象。& e: D0 j0 |" F1 k+ W6 |% L2 T
7 Q: _3 z3 {0 ~$ ^  O$ Q. c9 ^% l
依照行政院會通過最新所得稅法修正案,未來包括同居人等相關親屬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都可納入報稅扶養對象,依規定可減列扣除額或免稅額,此舉也等於扶養親屬範圍大幅鬆綁。
0 V! v5 z. x" H0 W
9 X, l6 [6 P* X5 C5 O7 @政院表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有時效性,等立院開議後,將隨即送立院審議,預計明年五月報稅時適用。
4 Y! k) S5 p) q9 c% _: A/ \' P2 _+ Y- F" G  ^$ M5 z$ l2 n6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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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7 13:26:08 |只看該作者
換言之,未來包括同居男女朋友、同志等非親屬關係的同居人,也可以納入報稅的扶養對象。
3 `7 n: i* P/ w' q3 o$ ?
* K' n9 T- D! L7 H$ c  @
這不就鼓勵大家用人頭報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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