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2534
- 閱讀權限
- 15
- 精華
- 0
- 威望
- 3
- 貢獻
- 100
- 活力
- 6
- 金幣
- 965
- 日誌
- 0
- 記錄
- 0
- 最後登入
- 2022-8-28
- 文章
- 26
- 在線時間
- 38 小時
|
本文章最後由 54288 於 2010-10-3 07:36 編輯
: F4 ]+ b- M' {. B, l
6 y% I8 e X) ~: @- k2 w一直在評估社區電與契約容量的問題! 眉角還真多!
, _% y/ K* i3 W& E3 C& G 8 N# L( Q& C) ^8 Z+ z0 f, F
台電終於在2008年6月24日公布了電價調漲方案,預計七月首度調漲12.6%,十月將再調漲12.6%,總計將調漲25.2%,這是台灣極罕見的電價大調漲,勢必對物價造成劇烈衝擊。
- V/ L7 @% Q) H" P3 v ~
8 G2 o o* t$ D/ f6 e9 c小老百姓除了乖乖按時繳交電費之外,似乎一籌莫展,但民生@報要教你一招──向台電申請調降大樓或社區公共用電的「契約容量」,至少可為住宅大樓或辦公大樓節省一些公共電費。 9 Z( s9 C% k# X0 n$ p' v. C! t
「我們社區的大公用電,當初與台電訂定的契約容量為60千瓦(KW),第一次申請調降為40千瓦,後來發現還有空間,再度申請調降為30千瓦,每個月大公電費由三萬多元降到兩萬多元,至少省了一萬元…」台北縣蘆洲市普羅旺世社區主委廖秋香眉飛色舞地說。社區管委會如此幫住戶的錢把關,使普羅旺世管委會備受肯定,讓廖秋香頗受住戶愛戴。
# q7 j# K- r, U C3 s+ l/ }5 Y( {6 `# W
「我們到台電營業處去查本社區大公用電全年各月份的『最高需量』,發現都只在15千瓦至18千瓦之間,因此逐次申請調降,目前我們還在觀察,只要最高需量沒有顯著變動,下一步我們計畫把契約容量由現行的30千瓦再調降為25千瓦…」,廖秋香對調降契約容量顯然採取步步為營的態度。
J( q4 w& Z! H, A+ n/ X5 P% Z; J" [
一位熟悉電力運作的專家指出,一般家庭用電多半以表燈計價,但大樓社區公共設施,因為包括消防、電梯設備等在內,其「設備容量」多半會超過100千瓦(非指契約容量),依規定就必須申請契約用電。
: ^: L2 [9 o P# k
* Z( x9 I/ s- b+ g1 \7 m% X+ c; u而普羅旺世社區的「大公」,每月「最高需量」僅在15千瓦至18千瓦之間,為何當初建商竟申請60千瓦,以致讓購屋進住的民眾變成冤大頭呢?+ C' F& L' @; g: [" h
這位專家分析,可能的原因有二,第一,建商要為大廈社區申請電力設備時,通常委託電機技師,根據大樓擁有的電力設備,計算並建議應申請的契約容量,而電機技師接受委託的報酬,是根據契約容量計算,「訂得高,賺得多」。第二、技師可能也不了解未來社區住戶的用電習慣,不知道哪些設備會同時啟動,為免訂得太低導致管委會被台電罰款,於是寧高勿低!
" Y- @% P5 I, A! q. v- ^0 u6 s3 K7 E a/ z* G/ }% ~; a9 F
2 A. w u2 C- c2 O, i- w/ a( ?因此大樓或社區,應該自行檢視該大樓公電的契約容量,並向台電查詢每個月實際使用的「最高需量」,兩相比較,調降到合理數字,才不會「把錢丟到水裡」。 9 Q' g6 `& [3 W: H) U, j" m. H
不過台電總管理處提醒民眾或大樓管理單位,申請調降契約容量的確必須步步為營,因為調降免費,但如果後來發現調得太低,重新申請調高,則必須收費,每一馬力收取2199元。假設契約容量為25千瓦,申請調降為20千瓦,後來發現太低不划算,於是再申請恢復為25千瓦,台電將收取的「供電設備維持費」為:2199元乘以5,即10,995元。如果在兩年內申請恢復,這筆維持費減半收取。 0 c1 ]# W' S- \5 @) z
或許民眾會有疑惑,既然申請調低,應該變得較划算,為何會不划算,以致必須再度調高呢?
, A/ B# Z5 _. Z8 Y 3 _" u; M* v" ^+ T5 F3 l$ G
原來台電算得也很精,用戶既然把契約容量訂得較低,代表「本社區沒有那麼多用電設備」,其公設用電的「基本電費」就會跟著降低,但契約雙方必須誠信,如果調低之後,每月「最高需量」卻屢屢超過契約容量,代表「社區的用電設備其實沒那麼少」,此時台電就要收取一筆「超約附加費」,這筆費用很高,按照「超約」的實際需量計算,有罰款的意味,這就是普羅旺世社區調降大公的契約容量,必須步步為營的原因!大陸工程首都物業管理主任侯志達也證實,向台電申請調降契約容量是維護住戶權益很重要的工作,可以彰顯管理公司的專業。
/ r f4 o5 V3 h- C7 x# ]6 _侯志達以其管轄之下的台北市伊通街長鴻辦公大樓為例指出,該大樓啟用至今五年,其公共用電的契約容量訂為99千瓦,但在首都物業管理公司協助下,向台電調閱資料,發現每月最高需量都只在33千瓦至35千瓦之間,只有一個月曾達到42千瓦,於是2008年5月,該社區將契約容量申請調降為45千瓦,調降之後,其每月大公電費由四萬多元降為兩萬八千多元,「每戶分攤的公共電費變少了,各公司都很高興」! 4 }. E4 |7 F3 Z) \: u) ~1 A
; {" a% v6 [ \8 b/ K! d, o/ l* ^
申請調降公設用電的契約容量時,若有管委會,只要管委會和主委具名即可。若無管委會,其公共用電的「用戶名」可能仍保持為「起造人」,此時可以「現用戶」做為代表人申請改名,再以這位代表人的名義申請調降。 不過申請調降契約容量還有一個重要的竅門不可不知,即每年一次的消防檢查。
! J+ K# {" m6 J2 }5 r/ B" x因為大樓消防設備的馬力較大,比如排煙機、灑水系統等,消防檢查時只要一啟動,「最高需量」就往上衝,因此如果將契約容量調降到十分接近「常態」,萬一遇到消防檢查,就可能必須支付「超約附加費」。
5 s/ H9 E+ X$ S9 _0 e2 U因此,結論是,一、申請調降契約容量應保留一點空間;二、如果要錙銖必較,省下每一分錢,台電建議,每年的消防檢查可改用發電機。
( d6 p0 P6 S, A3 D, C 但別忘了,要徹底省電的話,當然也要小心火燭囉!* W) F& \: W$ n" ?
4 G5 J2 ~5 v ^+ o本文源自
% I$ P! `7 ^8 uhttp://tw.myblog.yahoo.com/jazz- ... 7&l=f&fid=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