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1522|回覆: 3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活動分享] 新竹南寮遠東世紀盃馬拉松賽

[複製鏈接]

11

主題

38

好友

363

積分

國小生

Rank: 3Rank: 3

文章
117
在線時間
81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1-10-31 21:01:54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帖最後由 南仔 於 2011-10-31 21:05 編輯 ( M9 Q7 E& U0 K- x$ }5 P
% b1 ~# O* S' V' I* j6 d
幾個星期前曾參加新竹國際馬拉松(是我參加過感覺最差的賽事,第一次遇到為了等鳴槍"貴賓"而延誤比賽開始的),, G6 p6 P1 x1 D9 D- h3 F' F+ i
當時差點被那N級強風給打敗。
7 {  K8 M  q5 r這次懷著忐忑不安的心參加在南寮舉行的遠東世紀盃,一直擔心海邊的風會不會更大!?2 V7 t0 h1 ^- V5 t* [# p: s% x: |
還好,只是輕撫臉上很舒服的海風,但.......我被太陽打敗了!!!3 c" E0 z6 _' [* W' N- D8 s

% X+ s1 Q7 I! `$ i7 E8 P7 S. }" w; k7 o$ F& X5 w3 y2 X  V
路線圖,比較特殊的是其中有一段17.1K折返至21K跑了兩次,補足42K。6 J' R9 G+ z* ^0 v1 i
兩個星期內的第三場賽事,不過這次不用爬坡了。
, D' h$ B  T3 ^# d. a5 f7 X, t9 N# o* l- J4 |8 ^" }: y

/ ]3 h7 }- w; f) B+ _' `; X32度的高溫,加上中間好幾段完全沒有遮蔽,跟跑三重馬的感覺很像,體力很快就消耗完。
' V: B  i9 t" @: R7 p) [$ u不過沿途的補給沒話說,喝的吃的一樣都不少!( P4 {+ s& i' D' Z
跑完感覺比爬坡賽還累!
4 W+ m% @! o. v2 M! p" ]2 Z" R* t5 w2 }0 `' @( @

1 Q, G$ @0 A2 W
9 M2 f5 |3 ~4 x6 \最後的成績是4小時48分38秒,總名次332名(42K總人數643人),在30-39歲這個組別排74名(這個組別總人數144人)。
' C" \% O5 Z3 C; G1 Q' I! Q  R* K5 ]* m- H% t4 V1 J

# K! M# c+ @# M' T) E* J: i第一名的何志豐應該是三連霸,只花了2小時46分就完成了。7 f# B9 P* x1 i3 R, T
這輩子如果可以跑進4小時應該就是我的極限了!
6 j) s. G( z, a5 b2 V$ d& Y
露西啦啦啦!

149

主題

105

好友

3611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188
在線時間
1223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1-11-1 08:01:04 |只看該作者
南仔 發表於 2011-10-31 21:01 # D: e* @& y4 E( R$ B5 }
幾個星期前曾參加新竹國際馬拉松(是我參加過感覺最差的賽事,第一次遇到為了等鳴槍"貴賓"而延誤比賽開始 ...
& C+ M5 |6 M9 l- `1 [5 o
阿南你跟住翡冷翠的阿南都是跑很大喔~/ X' o- X+ J* ^9 T, ]  T
跑進4小時絕對不是你的極限,加油~4小時真的不難啦!!
詹先生 手機0981706063 LineID:gk6058 WeChat ID:gk6058     黃小姐手機0918297886

0

主題

12

好友

1253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147
在線時間
303 小時
3
發表於 2011-11-1 15:44:15 |只看該作者
回復 阿詹 的帖子
3 {  Q) ^; }+ N1 G  F& b& r2 y/ C/ ~
真是太強了...一場一場的比賽這樣下來真的.....太強啦....

4

主題

0

好友

1346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131
在線時間
220 小時
4
發表於 2011-11-1 15:50:12 |只看該作者
我也有參加!!呵呵!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