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與帝國駐衛保全暨管理維護第二次招標公告 皇 (芬)字第112030712號 主旨:皇家與帝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保全暨管理維護公開招標。 依據:111年度第28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壹、 資格及應檢附文件: 一、 政府登記合格之保全公司(資本額肆仟萬元(含)以上),持有內政部核發經營許可證。。 二、 政府登記合格之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資本額壹仟萬元(含)以上)。須具備台北市/新北市保全商業同業公會二年以上資格。 三、 具有政府立案之物業管理公司及保全公司雙證照,且不得租借牌照。 四、 檢附最近一年未曾受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處分之證明文件,且在金融行庫無退票紀錄(請提出銀行出具之相關證明正本)。 五、 依政府規定投保保全責任險、員工誠實險、雇主意外責任險,需檢附保單影本。 六、 具備住商混合社區管理經驗(附合約影本)。 七、 總幹事須高中畢業以上學歷,需附證照及具備內政部營建署事務「管理人員」認可證,實務經驗二年以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協調溝通能力強。 八、 依據87年度第四屆管理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之決議:「社區工程案:委員不得承攬工程,全權招商辦理」。 九、 上述資格經本管委會初審通過後,始可參加投標,投標廠商不得異議。 十、 休假及投保要依勞基法規定辦理。 十一、 需出具公會核發之「績優、會員證書」。 貳、 決標方式: 一、 公告時間: 112年 3 月7 日至 112 年 3 月 17 日止。 二、 送件時間: 112 年 3 月18 日止。(郵戳為憑) 三、 保全公司說明會時間: 112 年 3 月 22 日晚上 19 時40分。(簡報10分鐘(含Q&A)。) 四、 領標地點:皇家與帝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新北市新莊區新泰路227~229號(管理中心) 電話:2990-5350 陳總幹事。 五、 投標單地址:同上 六、 投標廠商應依合約範本內容及本大廈各項設備特性,詳加勘察估算,得標後不得異議。 七、 評選流程:本標案採公開招標方式,評選分初選及決選兩階段。本案將採最有利標(合理標)。決標原則依比序名次最優者入選,若因價格過高不符本社區管理委員會之期待,獲選之公司亦不願議價時,視為該公司棄權,本社區管理委員會得依比序名次與其他競標公司議價。(資格審查合格公司,另行通知),得標者簽約一年,試用期三個月。 八、 投標廠商應提供資料: (一)、企劃書(18 份)內容:公司簡介、物業工作規劃、保全勤務規劃、公設維護計畫、財務管理、住戶服務及其他可落實之建議事項等。 (二)、合約草本(依本社區現有合約為準-請自行向總幹事索取)。 (三)、報價單(各項含稅預算明細-需蓋公大、小章,請另單獨密封)。 參、人員編制: 一、總幹事一員(領有內政部核發有效之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證照)。 二、保全員六員(須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良民證),公立醫院出具之「健康報告」證明)。 三、清潔員2.5員(須有公立醫院出具之「健康報告」證明,並有大樓清潔經驗)。 肆、工作範圍: 一、本社區物業管理、公共區域清潔維護、安全管理等建物管理作業,包含一切行政事務、相關人員之任用、管理辦法制定與執行、政府機關及公用事業之聯繫、緊急事故處理、生活服務及推展社區活動計畫等。 二、上列屬於統包性質,承包廠商負責完整及連帶之法律責任,不得因轉包或事 務分擔,而免除其法律責任。 三、各棟上/下水池水塔清洗、公共區域環境消毒用藥噴灑、魚池清洗及地下停車場吸塵服務應每半年執行一次。 伍、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投標廠商得標時,應依本社區提供之合約範本內容簽約。得標廠商不得提 出任何異議(請投標前參閱本社區合約草本)。 二、投標時所附各項證件應具備齊全,影印本須加蓋公司大小章與正本符合章,否則視為無效標。 三、倘有虛構偽造證明之情事,一經查證屬實或同業告發舉證屬實,本社區得解除合約。 四、投標廠商應檢附工作人員「管理工作規章」含下列特別約定事項: 1、工作人員執勤期間,不得嚼檳榔或喝酒。 2、工作人員工作期間,若未遵守規章及經住戶投訴,若查證屬實,本管委會有權力要求撤換人員,並依雙方合約規定處罰不得異議。 五、道德行為規範:參與投標之保全公司應於說明會時,以專業形象、服務品質爭取認同,不得私下關說、利誘行銷,如有不正當之行為,一經委員會查明屬實,取消投標資格。 六、本招標公告視為合約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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