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標的名稱: 台北大CD棟社區物業及保全招標 貳、 標的資料: 一、工作內容(服務項目):詳人力需求表。 二、契約期限:111年12月31日下午19時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下午19時止,為期一年。惟自簽約日起算,前三個月為試用期,於試用期滿前,若得標廠商之服務不佳,本會得予以逕行解約,廠商不得異議。 三、地址:新北市三峽區學成路151號。 参、招標廠商資格: 一、保全公司應為政府立案領有合法證明,資本額: (一)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登記證影本(資本額壹仟萬(含)以上)。 (二)保全公司登記證影本(資本額肆仟萬(含)以上)。 二、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最近兩年內,曾受委任台北市、新北市或桃園市社區管理費每坪60元以上之社區;參與投標廠商應提供社區名稱、地址及電話等,以利本會訪查。 三、參與投標廠商三年內不得有民、刑事訴訟敗訴確定之案件。 四、同一公司投標管理維護及保全者,只須領取一份標單;無領標紀錄之公司,不得參與投標。 肆、領標規定:自111年10月17日(一)上午10:00起至111年10月28 日(五)下午19:00止,有意願參與投標公司,請派人親自至本社區管理服務中心領取標單。(標單資料每份貳佰元整)。 伍、截標規定: 一、投標廠商應於111年11月04日(五)19:00時前將下列資料依【招標文件檢核表】,將文件依序排列,郵寄者以掛號方式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社區管理中心,逾時送達者為無效標。 / Y7 {6 h' i5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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