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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訊息>國稅局鎖定「宅經濟」消費,積極查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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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3 15:50:31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消息來源:https://www.ntbna.gov.tw/etwmain ... 8500288547137888262
8 z( G5 E& P$ j0 Z! o: m: j0 h$ o- A% M! |4 R0 \) F
國稅局表示,相較於傳統的購物模式,現在顧客只需透過網路線上操作,商品就會自動送至家中,
: Y4 V+ B+ |4 a3 M4 W! \6 A& ~「宅經濟」儼然成為熱門的消費趨勢,凡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包含: W# o- t, O  F: s" Z2 l  R
個人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者),就應該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並應依法報繳營業稅。5 Y1 m6 _* Q3 a; K6 }

6 k0 l) G6 }& i, k' ~% W國稅局進一步表示,近日查獲轄內從事網路銷售之甲營業人,於104至105年間委託宅配業者配送貨物9 }$ D- K$ F9 X
並代收款項,交易金額龐大,卻未開立統一發票給實際買受人,及進貨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等情事
; v* y/ p2 g* q' u/ I2 }/ k,核認甲營業人短漏報銷售額22,078萬元及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金額18,314萬元,本局分別依加值9 f( M$ [! @" X6 V1 ~* d4 r8 r' w" @6 y
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3款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予以裁處,核定補徵稅額及處罰鍰* h! g7 R, ?$ U, Z" r; m  W
合計達2,308萬餘元。4 r3 T/ a9 P* P
& v/ P) }, E+ h: l8 {
國稅局呼籲,為維護租稅公平,促使營業人誠實申報納稅,將持續蒐集金流、物流及資訊流之相關資料. h5 c' y0 a) t$ x7 f* E
,加強查核有無涉嫌違章漏稅情事,個人或營業人如有透過網路銷售商品未依法報繳稅者,只要在未經# M' s3 ~2 _/ t& M8 ]
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所轄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
/ z: E3 C" K1 F. u* Z加計利息者,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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