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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滿18歲 妳你都可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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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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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1-2-25 08:00:4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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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洛薇/台北報導】 2011.02.25 03:28 am 2 r& J  a" E( w( c6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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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 f. D  \, h5 g3 S: R6 X( r
為落實男女平權,行政院會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男女訂婚、結婚年齡調整為相同門檻,以充分實行男女平權的概念,期盼提升台灣人權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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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4 w, w! N( J+ D/ C現行民法規定男未滿十七歲、女未滿十五歲不得訂婚,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行政院會通過修正草案,男女十七歲都可訂婚、十八歲都可結婚,標準一致。
1 c' y" }4 k8 p; t; o- c) p5 W, x9 ~; r$ W0 I- P, u; n1 f0 U. ~
參與修法的政務委員羅瑩雪表示,民法規定女性結婚的年齡比男性低,違反國際公約,所以這次修法將男女訂婚、結婚的年齡門檻調整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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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T! f) B/ |9 v; Z& }% r1 p3 ~: _提高女性訂婚結婚的年齡門檻,是否也限制女性早婚權力?羅瑩雪說,民法規定結婚後就是屬於「行為能力人」,須有承擔責任的條件,但結婚的「權利」與結婚後承擔責任的「能力」是否等同,仍有討論。 2 j. i3 e1 T5 ?. N; t6 Q* G6 h

; `9 v) N1 r7 O% i" `  V【2011/02/25 聯合報】@ http://udn.com/8 I3 [# {1 K/ W% B. b3 l5 C) }& F) l

$ v1 v6 A) o, u  k4 a( Z
低頭亦是一種能力。有時稍微低一下頭,或許我們的人生路會走得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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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1-2-25 12:05:59 |只看該作者
good.................................
仁者無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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