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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閒聊] 請問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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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22 10:49:5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我親大哥於一個月前往生,他的女兒於前幾日來電說我們兄弟姐妹需辦拋棄繼承,因為大哥的妻兒都已辦拋棄繼承,關於繼承不是配偶和他的小孩的事而已嗎?關旁系的事嗎?有先進可替我們釋疑嗎?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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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22 18:54:12 |只看該作者
血親繼承人:
  U* ~+ v- O3 w7 }% a(民法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
7 R; V5 K5 N9 I3 a
& ^, u6 f) B2 V1.直系血親卑親屬→係指「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J2 ]" v  W' G% J( X( |
①採男女平等繼承主義,女子不問其嫁或未嫁,皆有繼承權
- S2 z& K/ |" J0 g1 E②第一順位繼承人既以血親關係為準則,母雖與父離婚或父死後其母再婚,子女自仍對於出母、嫁母有繼承權
* G& a( P1 |3 E- d2 D2 \6 r③婚生子女者固不待論,即視為婚生子女之准婚生子女(經準正或認領者),亦有繼承權7 N8 f- A2 a8 j' U0 q6 M6 B( ?0 \
④(民1139)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1141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p/ P( u1 s2 ^+ ]- u+ G/ [, z& I: O
2.父母6 \0 F" i4 m; r( B. v/ V
①應包括養父母,但本生父母不包括,即在終止收養關係前,本生父母對養子女遺產並無繼承權
. I  I1 l, {0 H. e# M②父母對已出嫁女子、已出贅男子之遺產,亦有繼承權
$ \1 o, \+ ]4 G. s! e③繼父母子女相互間無繼承權
2 w0 m6 ?+ ?' Q& C3 D. T# H8 Z/ U- T6 k( v- U6 i: O1 \' X
3.兄弟姊妹
3 ]9 H+ h4 m0 z& o& ?除全血緣兄弟姊妹外,半血緣兄弟姊妹(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同為出於同源之旁系血親,字應包括在內;養子女與養父母之婚生子女,及養子女相互間,亦屬兄弟姊妹相互有繼承權
1 c# p3 A/ b( y) o$ K
& Y$ v) C  Z& j/ n* @4.祖父母
8 ~1 U2 J  L! t' m' [) `: vhttp://law.moj.gov.tw/LawClass/L ... 00001&FLNO=11386 w* V4 R6 D+ c: b

3 L: ?3 U8 n2 h! s% n2 w因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已全部拋棄繼承,假設被繼承人父母親已不在世,依民法兄弟姊妹為法定第三順序繼承人,通常第一順序繼承人拋棄繼承,因生前負債大於資產,所以其他順序繼承人最好一併辦理拋棄,不然債務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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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23 07:31:11 |只看該作者
wendyliang 發表於 2016-8-22 18:54 ' c  ^$ q6 b* V$ O4 \0 h
血親繼承人:
: D6 M* F8 d9 T& y) s* w(民法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

+ I) y* k* y2 N3 I" D( a- C# `! H瞭解了,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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