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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管委會有權不討論住戶的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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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1:34:2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上星期三提交意見書給管委會,要求罷免委員 A。" c3 f  ?. K5 M2 x" r
% Y- G' }( J! Y: }" r3 U
近日開會公告議程中並無我提的議程。
/ A, i% D) [; E$ M& K* d, o( R. r
1 [6 f; s; b* a去問總幹事原因。
; ]5 R  r2 N; E* }% h% [4 H0 b' h* P( x3 m, o1 S* N* G1 b7 e
她的回覆是委員會有權決定要不要討論住戶的意見。
& d. z; P7 v1 p5 K9 ?% O; v* Y0 ?. d& _& t9 E
住戶提意見跟委員提出要討論的議題是兩碼子的事。
+ N: L8 U2 }& C* y1 s6 Z0 f
  W5 h' ]! V9 E* g. ^, o為什麼有住戶提出要在頂樓設置曬衣架就可以在管委會中討論?' n4 ]# R/ I1 o! J6 I+ x

" f7 S3 Z  Y2 J原因不會是因為是委員的老婆提出來吧?
* t1 z. f6 J+ P# U% E
; g( O# z0 V* _" P, X7 ?: U/ ~1 a8 h) f( h" [3 i/ @- O# F- S" P
事實是這樣嗎?6 r- e* X* f7 p% z4 {
7 F& P" v8 A) ?: \
其他社區管委會的運作也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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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1:46:44 |只看該作者
可先看規約.  罷免門檻.應該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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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1:49:34 |只看該作者
看一下社區規約,有沒有罷免條款...8 J1 H8 @( R- E# X1 `! h
3 U" V4 q! a9 S" d  q. w) ]
若有,可能要一一去連署超過門檻就可以罷免該委員,再補選
: c# R3 |# `' _3 Z. {5 t; t0 P: n5 r  j/ N8 \1 i7 ]) m- Z
這可能要自己累一點跑流程,就不用看委員會願不願意討論這~
/ r! r0 P% t; W- E( T0 n
; N" i$ m7 c4 D- \解鈴仍需繫鈴人,自己選出來的委員當然要自己該棟有投票權的來罷免...
; _7 Q0 A- W2 k2 E& y" c, R0 J7 M4 j  \$ z. L2 l
我以前的社區也有遇過類似事件,不過都是卡在罷免門檻作罷(忍一年到重選)...! Y+ D6 i; Y% h! _& S% ]
) [2 P& {* F9 [- d9 r( v1 u5 V9 T
祝福你們~
我愛北大,我愛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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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1:57:5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婷婷拔拔 於 2014-10-14 12:04 編輯
' ?& G, X( f+ F0 _, y
) W/ h9 r9 q- |6 ?% Rhalfcorner 大
7 A: |: C* k! g別生氣!其實罷免委員是必須要有條件的,而非一人提出即可
) |* p4 R; Q0 P; a* c管理委員常被一般人視為吃力不討好的差事,如果真要罷免,必須看社區規約,有的是3次會議沒出席,或涉及案件或利益之事,才會由委員提出,主委會議中決議,並通告該棟住戶遴選出另外一位委員7 L) w1 z1 n- n& e6 j: b
4 C$ G& p+ ~0 t  {8 B  m
至於~住戶提罷免,印象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需要您整棟住戶連署超過3/1才行,
% J6 ]1 L% m. x' G' f( S委員身分也只是個住戶、鄰居,多個朋友好過多個敵人,跟委員們好好溝通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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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2:02:53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戀家 於 2014-10-14 12:10 編輯
1 E. {* \) q* ~9 G# V' Q. }  G4 B* a& p
要看提議的內容吧?如果住戶要求把xxx趕出社區,那管委會也要討論嗎?這是管委會的權力嗎?3 q: \5 N5 s+ ~9 q" y5 [2 j) w
如果照你的認知,那有住戶閒來沒事,天天寫意見,那管委會開會就光討論他的意見就好?還能幹嘛?大家是來服務他一人的?
/ W! c7 n5 E( }( k5 n6 Q5 X6 V* S大家是無給職,是來服務社區事務,不是來鬥爭人的!5 I, l& I& p: N
除非有重大事項符合規約解任事件!或明顯影響到住戶利益?或的確需要重視的問題!* k& w5 @# k! J* I+ k- s& u$ C( g
不然大家時間寶貴,又沒領薪水,為何要花時間在不相關事件上?這影響到多數人的利益嗎?還是只有個人情緒問題?* X8 O5 Y" ~: F2 U6 ^4 T!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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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2:34:28 |只看該作者
要照規矩走,就是提罷免,但這很麻煩的。因為其他住戶也是覺得,多一人敵人不如多一名朋友。
) I$ q8 l/ E* `7 b8 C如果單純就違法來說,到頂樓拍個照片、寫個信去市長信箱,消防局就會發公文來要求管委會處理。' N; S" y9 w* Z- K0 m: `/ T7 h2 m
也許就您要處理的事情,會是較快的方式。6 K/ {4 B& k6 f# s
& \! K& j0 B, V6 R
另外一條路,就是諮詢里長或候選人,或者請他們直接去跟管委會斡旋,畢竟他們比較清楚跟公部門怎麼溝通。6 l8 U* Q% w; {6 a
違法的事情,人人都可以取締處理。會比較辛苦,但別感到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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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3:12:04 |只看該作者
可以問問管委會開會是否能讓居民一同參與旁聽
. i5 i7 }2 Z$ H0 E" P在臨時動議的階段趁著所有委員都在把問題攤開來一次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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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3:56:12 |只看該作者
這可分兩個問題 一個是 罷免 一個是 管委會是否有權不討論住戶提案 & w! _* y% H1 M1 U8 T3 t
先談後者....我們管委會是都有討論住戶的意見提供 當然 討論不是就要照辦
8 o: Y8 U/ f$ O( t; c3 ]4 c如果是像這種罷免提案 應該是會討論 但不會做決議 所以 我個人認為 管委會
# d2 k* @3 P* h0 N7 c2 B. c應該不能不討論住戶的提案才是~~
2 A: f# j/ v% C. U( i% e
0 D: K* n- O9 _; ?! K至於罷免 我覺得 管委會的委員除非做奸犯科 不然不知會有什麼理由 要去罷免7 u; [) U1 N% X* ]$ F
完全無給職 要管社區大小事 每月要開會到晚上好幾點 又要常常被住戶指責
& E) D+ l- C+ e: W2 H節日又要辦活動..社區機電有問題 也要去跟物管一起處理 ....
9 R% v1 r. g4 n' Q( ?我幹了4屆委員後 以後絕對不再擔任這種完全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了.....
( ~, ?' b! g$ h* p當然  如果委員是做奸犯科 那就要去報案了 罷免太慢囉~~6 |; @9 H( q1 `! G, h7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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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4 14:30:07 |只看該作者
jeffli20110 發表於 2014-10-14 11:46
& Q3 k' t4 F! j可先看規約.  罷免門檻.應該有規定

: J0 Z, z4 D" h; Z7 ~% l: `" H0 A6 V規約規定是 2/3 委員或區權人就可以罷免。但這不是我要說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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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婷拔拔 發表於 2014-10-14 11:57 7 o5 C/ c  e6 }! h* X
halfcorner 大
2 Q3 V) I- a8 |別生氣!其實罷免委員是必須要有條件的,而非一人提出即可  G5 x# n5 _: n% _+ ?
管理委員常被一般人視為吃力不討 ...
) z3 g9 M4 P+ i/ {
其實我也知道罷免不容易,只是作為一個住戶,希望管委會可以重視這個點。
$ `% v$ D7 _2 D  E" l7 O. U( J2 }, C5 H
為什麼別人提的可以討論,我提的就不能。$ ^; i* A9 ^. y
% ?2 _6 j& _2 g( \. O( ^
上月月會,主委沒有單據要請交際費,財委不肯蓋章,竟提要把財委罷免。
7 h# e- x3 l$ Q" k5 E% ?
: r. K5 M8 L) \' J3 o這個社區的運作真的越來越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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