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2621
- 閱讀權限
- 45
- 精華
- 1
- 威望
- 2
- 貢獻
- 3820
- 活力
- 508
- 金幣
- 7232
- 日誌
- 6
- 記錄
- 28
- 最後登入
- 2018-8-11
 
- 社區
- 風呂京都
- 文章
- 5043
- 在線時間
- 2281 小時
|
徐太 發表於 2012-11-13 12:44 
: W- Z' y3 |' R9 V6 n8 P& ?也是想說怕嚇到別人!所以之前我也是帶狗去頂樓,但被同一棟的老人家唸,說什麼要請管委會罰我....種種的 ...
! T q7 n4 ]" ]% H公寓大樓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第4款 : 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6 R% o2 M# \) k/ n2 J
5 s- j6 c# e- {' x: E( r住戶違反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理(第5款)。「規約除應載明專有部分及共用部分範圍外,下列各款事項,非經載明於規約者,不生效力.5 h5 O3 X) P7 e+ Y
2 i, l) Y3 W0 P/ h' p
6 w9 F- U* ]" D2 S% E
這也就是說, 禁止住戶飼養動物之特別約定分別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4款、第5款、第23條第2項第3款所明定,是禁止住戶飼養動物之特別約定,非經載明於住戶規約者,不生效力, 若禁止住戶飼養動物之特別約定,經載明於規約,住戶自應遵守;反之,規約未載明者,住戶雖得飼養動物,惟仍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
8 ?& C' m- }7 D# v4 _8 T
; u+ O+ ~% `9 N1 o- }2 O0 n: x4 m* F* z- Y' G& u" |; n! Y
所以這個要看貴社區之眾人表決過的住戶規約怎麼訂了, 各社區的情況不會一樣. 若貴社區沒定這樣的規約, 且住戶飼養動物時有注意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時, 那位老人家最多也只能去管委會唸唸而已, 談不上有什麼罰則的.% C1 L, m( g& y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