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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新聞] 政府打房再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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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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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29 19:20:54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帖最後由 艾倫 於 2010-7-29 19:36 編輯
/ o" L) @) r( m1 |, m/ z, U% w  A3 w* A; {
政府打房再出招!財部:遏止養地套利 大台北實施原價買回制
' o: p  ]* g1 S. z; }0 _2010/07/29 18:55 鉅亨網 記者陳慧琳 台北 % T3 Y/ x# D2 u* z
$ I7 n: ]& J$ A2 T
人民購屋痛苦指數居高不下,政府今(2010)年以來頻頻打房,包括央行、金管會都曾出重手壓抑房價,今天輪到財政部,為抑止財團以地養地炒作房價,實施「國有地附買回交易」原則,台北市與台北縣先行實施。& N1 H& U2 A% ]
& V- {. B/ p  V1 a0 A
國有財產局表示,已停止標售臺北市區國有土地,並已依行政院指示建立國有非公用土地出售後之買回機制,往後,臺北市、臺北縣位屬都市計畫地區面積在100坪以上者,得標人未於2年內(須經都市設計審議者為3年)利用,即以原價買回。
8 J) B' R$ o6 L9 [! k
1 A! `$ ^' D& J  n: D' S6 A7 T國有財產局解釋,所謂土地「利用」,也就是說,取得建造執照並開工,以提高國有土地出售後之利用效率,可避免財團、建商養地、圈地,哄抬地價。
, v6 O* i, w5 B! {+ P( ~
0 \) u; G; _) l6 b) P此外,據監察院調查,2004-2009年,台北市都會區國有土地,至今仍未開發的面積達33.67%;未曾申請建築執照的案件中,有54.15%的面積已經轉手他人;對此,國產局表示,在此原則實施前已出售之國有地,因無法律規定或契約約定,所以無法買回,但財政部會就此問題進一步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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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29 20:36:06 |只看該作者
財團標了萬一房地產景氣降溫,只要不開發政府就會原價買回去7 T4 F; z) ?/ D
3 U1 [/ [7 _7 @  @% [
這樣房地產漲了就賺,跌了也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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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29 22:06:23 |只看該作者
但是他無法判斷漲跌1 y* }' Z4 \+ ^
換個角度
' r3 a" C5 \& j- q/ F2年不發給你建照
8 A3 r% u( `' b5 e: |3 J2 R政府可以原價買回
! `1 [2 O& q9 D& ?9 P$ ^  Z誰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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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29 22:27:36 |只看該作者
地方的瀝青廠都不敢管,更何況大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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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29 23:29:21 |只看該作者
2年無改善, 可否原價買回瀝青廠, 改種芭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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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30 09:09:58 |只看該作者
6# 桂格 6 k6 z% ]% l! {* g" h5 M+ h
- g" F7 \$ a. ^$ E% X: }8 [
芭樂政客會種, 改種荔枝吧~ 瀝青變荔枝... 或是芒果青也行~
( a: W, R4 _# l' `不要說打房了, 柑園街原本說要實施上下班時段不進大車, 結果呢?! 這種小事都做不好, 你還期望他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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