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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資訊] 一場車禍,對方說沒關係,卻換來賠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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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1-9-5 16:21:5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逃逸!& E5 O! V4 |2 q) M/ d+ d
. \$ @5 z+ U: d% I! M
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撥給對方手機。
8 r& Z, l) ?- ]) Z, H! ?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 逃逸!
) M9 I9 ~1 f; j% n1 k【台灣社會新聞】最新詐騙手法:
% K% q* s  m9 E8 ~7 F* ?  C& ?- {★ 注 意 : 希 望 大 家 小 心 謹 慎 .....$ s5 O/ {+ s7 ~/ _0 Q. A
林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
# I. j1 S; J7 k( h$ M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 e+ }" S1 i6 l林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 K, q/ V/ I9 P3 V0 a4 f* A林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9 C( o2 f+ j' g
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
2 o2 |* I6 s1 @0 R) @" r+ U* G9 N報警留下案底,以10 萬元私下和解。
2 A- s% t- O. n! L& H1 v8 p' y2 Q這是真實案例
& D7 I0 |5 ]-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0 W0 h; P$ b. R7 k4 h; N
◆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7 L/ ]3 L4 M9 j- Q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 l9 I7 _. r$ h8 x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L! ^4 n3 x; \$ a* z9 g- s+ o# W
(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1 ?# B: o9 I' U' Z8 h4 |' L3 D
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  B- [% s% ?7 B. y( A/ _% C4 C
到警局備案(這是重點,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 N( S" h" q6 [& t
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
0 I0 s" N# a- X- x. }+ J5 _5 n$ J* X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
* R* w- b: ^/ r2 R  u5 `希 望 各 位 小 心 謹 慎 !!!8 O; ~; N# P, D
---------------
9 Z6 y3 j, X4 z: S$ A6 z; G* a: C律師說:雙方要離開時,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撥給對方手機。
2 u8 F$ O8 U6 z/ p" R; r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逃逸!
: L* e" v0 F: |, x+ h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FB : 宇宙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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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5 17:02:26 |只看該作者
這是很好的資訊分享!!; z; S$ @: ~  M7 k/ ^6 x: U
謝謝!!
, N8 |+ M7 ]7 {/ e/ S2 j! }. g3 r
居住在北大特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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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6 13:33:17 |只看該作者
沒想到,手機還可以拿來這樣使用.* l# l0 W% o, e) h
  y2 \- ]/ z9 \1 w/ o. a+ ?
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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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7 18:07:03 |只看該作者
這種案例,可當國中及高中生的課外教材;% u+ p' w& D  B5 q3 z: N7 _, U
- D; P; k2 j! R- K% z! X7 C5 A
但又怕他們有樣學樣,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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