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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資訊] 一場車禍,對方說沒關係,卻換來賠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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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1-9-5 16:21:5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逃逸!
0 ~. t+ Z, s: r5 g( N! G
, i- A+ E2 d" ^! a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撥給對方手機。! U4 L8 g* L4 R" r" j4 ]  d2 n! T+ o
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 逃逸!, O" G8 M. c9 Q3 V* s" v$ {, ^) L
【台灣社會新聞】最新詐騙手法:3 S. A6 O$ U9 e2 D6 z
★ 注 意 : 希 望 大 家 小 心 謹 慎 .....( n( b5 U( d2 R! K) m$ T
林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
) |. c7 Z; i- j! C: v* H1 |: p& N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 p: Y+ H$ z& p! ~# {& M- U. S1 ~$ \林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4 D( _" ^  @$ T! G- T2 \/ z4 c. K$ P
林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 q9 T* i* L$ v! ^0 b
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
7 J5 y0 s3 v; W* Q( W! o報警留下案底,以10 萬元私下和解。3 R7 k0 C! K- H! a2 [. E( [4 Q
這是真實案例 5 d+ [( Q+ ^6 P2 p8 h2 X; L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K7 C' x, }+ m6 Q, `- U
◆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 v+ }; ~6 t+ w1 F2 V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0 |( @2 T$ ?, E8 I6 c, n
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 ~+ {( [: n  p( C
(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0 I" I& d5 j, O' y
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 I. @7 `, H6 w* E0 s  v
到警局備案(這是重點,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 S' G9 f& N& k/ _
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 o+ T: {: ~& a  v' l! }; q% M
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
, {& J) n! z8 g2 o1 K) V+ A希 望 各 位 小 心 謹 慎 !!!& y4 I4 ?7 L" m) l% M
---------------; R  u2 o* ?4 ], ~  {9 T
律師說:雙方要離開時,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撥給對方手機。
; \6 `# W# X2 f  V# t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逃逸!( r) l# x* Z1 j) x- l1 p) d7 g9 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FB : 宇宙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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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5 17:02:26 |只看該作者
這是很好的資訊分享!!
; C0 t8 A1 j4 h謝謝!!- L* J; k0 a+ C+ A& ~0 Q! i
居住在北大特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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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6 13:33:17 |只看該作者
沒想到,手機還可以拿來這樣使用." G+ u* e. O$ k& d3 I

2 T" a- N8 f" M$ ^/ l* m( b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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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7 18:07:03 |只看該作者
這種案例,可當國中及高中生的課外教材;
8 L( }9 U4 P4 p3 C6 y" j4 X8 X/ Y9 [( J$ n; o; x
但又怕他們有樣學樣,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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