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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管委會無權驅逐惡鄰 ,善良住戶不要被恐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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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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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6-7 13:25:2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desperoda 於 2023-6-7 13:26 編輯   R( C$ o, ^/ i/ l8 _/ g! Z

  V! J- _* C1 {$ L2 q0 P% G1 V聽說北大有社區修訂規約,賦予管委會權力認定惡鄰並驅逐之。聽聽律師怎麼說:3 T" C1 `. V( W5 _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Guitar/posts/2186175184801229
  a& D% v1 ^% z0 ]【想趕走惡鄰?你可以這樣做】' A0 ?8 Q& u. b- u
抽菸、亂丟垃圾、噪音汙染…惡鄰的行徑層出不窮。但你知道,你有機會依法趕走惡鄰,讓他搬離社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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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惡鄰條款」,你可以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社區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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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如社區住戶有積欠過多社區費用、違法使用住宅範圍或是違反規約情節重大,  @. ]5 i. e* q
經管委會促請改善後3個月,社區就可以依照區權人決議,訴請法院將該住戶強制遷離7 @/ i8 J, e6 w0 S; j& j+ X7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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