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vbn20091215 於 2017-1-11 20:1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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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社區管理維護、清潔維護及特勤保全招標規定 一、新北市樹林區中悦維也納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委任社區事務管理、清潔維護及特勤保全維安等事項,辦理106年遴選維護管理及特勤保全公司公開招標事宜。 二、本招標規定、投標單(如附件一)及相關附件等文件,酌收工本費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有意願參與投標公司,統一於本社區管理服務中心洽購。 注意事項: 1.同一公司投標管理維護、清潔及特勤保全者,只須領取一份標單。 2.無領標紀錄之公司,不得參與投標。 三、領標期限:自106年01月12日至106年01月25日止。 四、投標期限:自106年02月02日至106年02月10日18:00時止郵寄者以掛號方式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 社區管理中心簽收,逾期者恕不收件。 五、委託管理維護起訖日: 106年4月1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為期一年。 六、資格審查:自106年02月 11日至106年02月16日止。 七、開標地點:本社區桌球室 八、企劃簡報及投標單拆封: 106年02月19日(星期日)下午兩點。簡報順序採現場抽籤,各家公司準備簡報時間30分鐘為限(現場備有投影機、投影幕、筆電,其他器材請自備),當天未出席者視為棄權。 九、簡報後當日,本會綜合評選委員評分總分高低順序,初選得分最高三家參與第二階段議約;議約順序以第一階段評選總分最高分為第一優先依此類推,議約日期、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議約決標完成簽約:106年02月28日前。 十一、社區管理維護及特勤保全交接:106年03月31日前完成。 十二、投標資格及必備文件(所有書面資料請於每頁加蓋公司章,並依序排列): (一)投標資格必備文件檢核表。(如附件二) (二)管理維護及特勤保全公司聲明書,必須蓋公司大小印章。 (如附件三) (三)押標金肆拾萬元整,以106年2月10日抬頭為「中悦維也納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隨附投標文件郵寄或親送至本社區管理中心。 (四)經本會資格審查未通過者,另行電話通知並於一週內無息退還押標金支票,得標廠商於進駐社區一個月後即退還押標金支票。 (五)投標單乙份(請自行另以小信封收存並彌封,且於騎縫處自行加蓋公司章),置入註記之資料袋中交付本會主任委員保管。其他資格文件乙份交社區服務管理中心代理審查,企劃案、簡報書面紙本乙式二份資料袋封存,同樣資料備光碟九份以小信封彌封,交付其他審查委員。 (六)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登記證影本(資本額壹千萬(含)以上) (七)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市或新竹縣市設有總公司或分公司,並檢附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八)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或保全公司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九)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或保全公司最近乙期之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十)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或保全公司最近乙年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正本乙份。(向金融機構查詢日期應為民國105年12月之後;本會複查日期為本招標書面審查日期之後)。 (十一)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最近兩年內,曾受委任台北市、新北市或桃園縣市或新竹縣市,住戶管理費至少每坪80元以上之社區實績契約影本,保全公司應常設特勤隊之編制,提供公司編制 (組)圖表以為佐證。 (十二)提供鄰近本社區最近之屬於投標廠商目前履約服務中的2~3個社區名稱及地址。 (十三)於政府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查詢該公司無任何不符合事項(不須提供書面,由本會自行上網查詢,如有不符合事項將直接取消資格,恕不通知補正)。 (十四)檢附業務責任損失險、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及保全公司派駐人員,投保意外傷害險之保單影本及繳費證明影本。 (十五)ISO9001品質管理系統認證證書影本。(若無認證可不需附證明,本項為加分項目) (十六)同時參與管理維護及保全招標公司,公司之負賣人須與其委任之保全公司負責人為同一人或為該保全公司之股東之書面證明。 (十七)承攬社區管理維護及特勤保全,應提出社區現況所需之營運規劃之(管理或安全維護服務企畫書)及所有管理表單並詳細說明,簽約後該企劃內容視為合約之乙部。 (十八)上述所有文件影本必須加註『副本與正本相符』、公司大小印章及加註簽署日期。 十三、招標預算:本招標以服務品質及價格綜合評分不設定預算底價,各公司依服務內容、人力配置、公司成本等因素自行核算後報價,惟同一公司參加社區維護管理服務及特勤保全兩項投標者,應分別報價。 十四、投標公司請依本規定『投標資格必備文件檢核表』,將文件依序排列及密封投標單乙份,採郵寄至本會(中悦維也納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收(新北市樹林區學府路212號1F)或親送本社區管理服務中心代轉本會。 十五、服務合約:(優先參考消保會定訂之定型化契約) 依各公司參與投標內容及標準作業規範自行訂定,惟合約須符合公平互惠原則、不得違反善良風俗及相關法令規範,其內容應包含合約期限、違反合約條款、作業規範及違反作業罰則等。 十六、服務內容基本需求: (一)服務人員共同資格要求: 1.經警察機關安全查核無犯罪前科紀錄。 2.無嚼檳榔、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 3.符合政府機關所訂相關資格要求。 4.常駐人員或代班人員,須經本會事先審核通過後方可進駐服勤 (二)社區管理維護人力編配及作業要求: 1.社區經理乙名:大專以上畢業,具「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認可證」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總幹事二年以上實務經歷,熟電腦文書處理,具備專案企劃管理、文書事務及人際溝通協調能力,每日上班9小時(休假期間應補班)。 2.祕書四名:黯熟電腦文書處理,具備社區事務管理、文書作業、檔案管理、住戶事務協調、社區財務作業、物料管理及各式咖啡飲料調製與西式點心製作等能力,每日上班9小時。(休假期間應補班) 3.泳池管理員乙名:高中(職)以上畢業,須具備救生員證照及具備泳池設備(施)管理二年以上經驗,週休1日(須配合連續假期延後休假),每日上班9小時(含用餐1小時)。如採委外合作,須提出委外公司營利事業證明文件及簽署合約副本。 4.清潔人員4名:具公寓大廈清潔經驗,刻苦耐勞,品德操守良好者,每日上班9小時(含午休1小時)。如採委外合作,須提出委外公司營利事業證明文件及簽署合約副本。 5.社區咖啡廳供餐時間每日0700時至2100時。 6.游泳池開放時間每日1300時至2200時(1700時至1800時休息用餐)。 (二)特勤保全: 社區大門外及車道哨各1人共6人力,24小時,全年無休。高中(職)以上畢業,需具特戰、特勤、隨扈等相關經歷(需檢附證明文件)。 (三)得標公司應提供24小時緊急事件通報電話。 (四)得標公司得試用三個月,接受本社區考核。如經考核不合格,本會得於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若仍未依內容改善者,甲方保有提前終止本契約之權利。 十七、參與投標廠商不得有聯合行為、以人為手段或其他違法行為影響開標作業之公平性,如經檢舉(匿名檢舉概不受理)且經查證屬實,得標廠商取消資格,未得標廠商於開標前發現即沒入押標金,不論得標與否,本會將進行法律追訴。 十八、本招標作業如本會與參加投標公司發生法律訴訟事件,雙方同意以新北市地方法院作為第一審理法院。 十九、聯絡人:林主任委員或林財務委員,連絡電話:02-350174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