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1996|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稅務訊息>家庭消費支出及罰鍰不得列報為營利事業的費用

[複製鏈接]

19

主題

0

好友

179

積分

幼稚園

Rank: 2

文章
44
在線時間
9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7-1-5 14:58:1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消息來源:https://www.ntbna.gov.tw/etwmain ... 9061733786761911554' z/ L% B2 n* m- j3 e) f" V
7 h3 x- N+ r& F2 ^$ I# }% C. c( \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62條及第90條第6款規定,營利事業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費用及損失," P; F$ ?4 B/ Q* W
或家庭之費用,各種稅法所規定之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以及依各種法規所科處之罰鍰,依規定不得列
% D8 B8 B# O5 J* e( M  Z# n2 {為營利事業的費用或損失。. s( G8 ?1 d! V; e0 L' L

" r, A$ i0 _4 `# x5 D國稅局進一步說明,因我國營利事業大部分為家族公司,事業之費用常未加以清楚劃分,致與業主個人或家" G4 S4 h+ g2 V/ s
庭費用混淆,企業的所得稅負擔,未能公平合理;而營利事業違法行為之罰款,並非營業上所需之必要或合
+ ?- _6 {1 t: u( _+ L9 V理費用,如准予列為費用,無異是政府對罰鍰給與租稅之津貼,失去處罰意義。所以特別於營利事業所得稅
$ n0 O( D0 J1 \4 q* B" p3 e查核準則第62條及第90條第6款規範,不僅與業務無關之家庭費用或個人消費支出不能列報,違反法令的處
4 T$ X6 W( B1 t  x罰,亦不得列支。' M, o  v& Z& Z' I2 q$ W. J, x: b

1 {+ Q% R9 u  i. L5 b, {國稅局呼籲營利事業,平時發生費用時,應依據相關規定詳予記錄,如有與本身業務無關,或因違反各種法( Q% D6 Q1 S& W$ @+ e  g3 `
規所科處之罰鍰等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者,申報時均應自相關費用科目項下調整減除,以免查核時遭調整補% L# s& t/ y$ ?" U/ A# B
稅,影響自身權益。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