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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閒聊] 請問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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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6-8-22 10:49:5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我親大哥於一個月前往生,他的女兒於前幾日來電說我們兄弟姐妹需辦拋棄繼承,因為大哥的妻兒都已辦拋棄繼承,關於繼承不是配偶和他的小孩的事而已嗎?關旁系的事嗎?有先進可替我們釋疑嗎?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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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6-8-22 18:54:12 |只看該作者
血親繼承人:9 O3 ~7 Z; |' L8 p
(民法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 e% N  ~6 {0 S$ }
  ~1 X7 ?) b' a- k
1.直系血親卑親屬→係指「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3 n# ?- b! {% T8 y* L5 S①採男女平等繼承主義,女子不問其嫁或未嫁,皆有繼承權
! R( y: ]& h9 Q②第一順位繼承人既以血親關係為準則,母雖與父離婚或父死後其母再婚,子女自仍對於出母、嫁母有繼承權
, A! _! |, A3 n& r$ ~# F③婚生子女者固不待論,即視為婚生子女之准婚生子女(經準正或認領者),亦有繼承權
  ]+ ]/ `8 M& o④(民1139)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1141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t- v; g8 J) W. Y. Z! {
$ \$ f* v) z" L0 l; l
2.父母
) }- _2 d3 n9 g! M5 q①應包括養父母,但本生父母不包括,即在終止收養關係前,本生父母對養子女遺產並無繼承權7 d4 D4 u1 R& R; R0 Y9 a$ j" r# C. C
②父母對已出嫁女子、已出贅男子之遺產,亦有繼承權
# b: e  _7 e6 \$ ^' E9 D③繼父母子女相互間無繼承權# @/ T7 M' S: s) i% K7 a: B
- E; N9 O  p+ W$ ~
3.兄弟姊妹( s% m" t0 U0 N, b( n
除全血緣兄弟姊妹外,半血緣兄弟姊妹(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同為出於同源之旁系血親,字應包括在內;養子女與養父母之婚生子女,及養子女相互間,亦屬兄弟姊妹相互有繼承權
, N/ B7 H- t' _( z
* X% J9 b0 l, {1 y0 p4.祖父母
" w7 O+ z) a) N6 o4 _. M6 ehttp://law.moj.gov.tw/LawClass/L ... 00001&FLNO=1138  w3 E( \6 Y9 @+ t$ k* J

9 p) M) f" {5 G6 `4 F因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已全部拋棄繼承,假設被繼承人父母親已不在世,依民法兄弟姊妹為法定第三順序繼承人,通常第一順序繼承人拋棄繼承,因生前負債大於資產,所以其他順序繼承人最好一併辦理拋棄,不然債務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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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23 07:31:11 |只看該作者
wendyliang 發表於 2016-8-22 18:54
7 C4 W0 y; u. i$ D血親繼承人:
, W& m$ Z5 L# O8 A(民法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
1 g# x! n0 @! g( y2 \. \
瞭解了,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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