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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轉載] 「小黃」地下保險 負責人被訴 檢求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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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14:25:12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登記經營保險業務 違保險法〔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大台北地區近300家計程車行仰賴10餘年的「安建計程車客運服務公司」,因登記經營保險業務,違反保險法,士林地檢署日前起訴安建實際負責人林宏錫,但檢察官特地著墨比較現行保險制度不合理,認為林某立意良善,「確實有心解決職業駕駛人無法合理投保困境」,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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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將:政府不理 自己找出路記者走訪安建,該地正興建房屋,無法得知林宏錫意見;北市中山計程車休息站運將議論紛紛,張先生說,有些保險公司把計程車當作「麻煩製造者」,保費訂得高、理賠又吹毛求疵。據悉,目前仍有其他「地下保全」,運將們聯合自保,跳脫金管會監控;一名運將說︰「政府、制度不支持我們,我們只好自己找出路!」 294車行、逾1500運將投保起訴指出,林宏錫84年創辦安建公司,設立「車碰車聯保互助理賠」,以聯保互助會經營保險,透過車行吸收會員,月繳保費、事故派人處理並迅速理賠,會員以小型車行為主。光是98年1月至6月間,來自62位代表人設立的294家車行、逾1500位運將會員,半年就繳給安建1089萬元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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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Z% ^0 u- y" O7 t) B安建的保險方式分為3類,第一類月繳800元互助金,車禍事故運將自身車損最高理賠5萬元;第二類月繳1300元,除了第一類的福利,餘額轉向產險公司投保責任險,理賠對方的人身受傷、車損;第三類年繳3000元,賠付事故對方的車損,最高10萬元。調查局98年接獲保險業者檢舉,搜索移送。6 Y; M+ F* m8 p"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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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互助會有存在需求檢方雖認定安建違法,但比較現行保費認為,「我國保險制度就職業小客車收取的保費極高,約是一般自小客車的2倍,並非隨機載客、收入不穩定的計程車司機能負擔。」且合法保險公司對營業小客車採高額保費,卻保障不足,「計程車互助會」和「保全費用」有存在的客觀環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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