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樓主: kasa1107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區管理] 請問如果管委會違反規約,有什麼制止方法?

[複製鏈接]

19

主題

10

好友

514

積分

國中生

Rank: 4

文章
177
在線時間
78 小時
41
發表於 2015-6-27 00:02:20 |只看該作者
推推推推推

23

主題

4

好友

670

積分

國中生

Rank: 4

文章
179
在線時間
69 小時
42
發表於 2015-6-29 04:42:00 |只看該作者
敝人想借該主題一角,也討論一下另外一個問題。
! F5 P/ u( q6 Y2 ~$ C: R, v, x2 h) t9 K! T* h8 r- X
對於"未支領報酬的",除非你有司法調查權,並且真的查出具體問題,那當然對這種害群之馬,不要客氣!
8 ?7 H6 s2 H/ y: U: o8 V: K3 b8 D" ]  x
但是,如果該委員或是委員會做事太離譜,祗能訴諸社區語論,如果行,可以罷免。
- t  o; d/ Y0 K2 A. f5 m( C# i; A0 m, s8 a7 |( U; B0 g* m
目前大部分北大社區的基金,都超過2千萬吧!眼紅想染指的絕對有,各社區真的要注意了,積小成多,不要不知不覺之中,基金被消耗掉了,到過了10年的大保養時,不要連"電梯"的維修費都拿不出,要區分所有權另外繳費,如果拖延電梯變成"被拒保險",那就不知怎麼辦了。+ i; B* C# J4 Y6 e$ F
6 E7 H- o' U, F, D0 n) K  j
另外想借用此一角,請教各位,歡迎多多提供看法:; Z& j. J8 l/ V9 B( z9 q
  p  {  c1 i2 `6 @" [
對於社區主任委員,當然是無給職,是否能有公關費用,在未經管委會討論通過下,直接要求物業管理以零用金方式購買物品,贈送他人?送禮的金額又如何?
( h/ D7 q( o8 \  b當然,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所有基金是不能用於這樣的事情的。如何介定你所送的是個人公關或是社區公關?1 h; t+ Q! @( V8 X4 v5 Q" i
7 h) P( [9 z2 r  @" u/ {% {
希望大家不吝指導,以做為參考!' K# _. ]/ g  |* u/ w) \

52

主題

11

好友

1735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428
在線時間
347 小時
43
發表於 2015-6-29 18:21:35 |只看該作者
春城大砌吳 發表於 2015-6-29 04:42
& z" ^/ Z7 w: G敝人想借該主題一角,也討論一下另外一個問題。+ Z. @; Y4 Y; v# b

3 |  w: G2 S, [" D( }- z1 O' _5 a對於"未支領報酬的",除非你有司法調查權,並且真的查出 ...

6 `' d0 m. K0 {' m& z# ]& Y* v/ J/ G% E/ |
! D. Q, o: o$ t1 Q' e
我認為會涉及到物業管理的零用金購買之物品,要用哪個名目費用核銷?% x# E6 R+ |. K4 L
假使用的是管理費,那就會屬於社區財產,是不可以供主委帶走使用,由於社區核銷( m! G& }( d" ^/ a- [# h2 j; L
有一定程序,相信假使真的發生,要從財務報表的名目去著手,並且核對有無對應的發票,
; y7 Q' n# g! B. t/ B假使真的是用社區基金進行核銷,那就會涉及到變相侵占的問題。0 Z! _: \" ]1 ?

4 B. k8 E* i  E' }9 s5 r9 q: A當然,假使是物業管理公司私下用公司自有資金所贈送的,那就不受到管轄了。7 H" I* m. u1 c
另外,無論是個人公關或者是社區公關,只要用社區的錢亦或者受贈人是社區為主體,
' i* Q& I7 |, [; [都屬於社區資產需要造冊建檔,任何個人要把社區資產帶回家使用的話,都會涉及到侵占的問題。
, u+ _4 f4 u2 Z# x
( }( Y- T) }& W/ I, ^) e+ f3 Q* t
  q. t. @$ g7 [( S6 s: H

23

主題

4

好友

670

積分

國中生

Rank: 4

文章
179
在線時間
69 小時
44
發表於 2015-6-30 13:24:30 |只看該作者
謝謝,我也認為是這樣。
1 H& o, B1 Q3 U0 i如果管委會通過,必確實記錄在案,應該是正常的,但是相信社區公約對金額的限制有一定的規定。要不然,太可怕了。: S- @1 w; n( u8 E
我就曾碰過委員提案提高支出上限,幸好社區尚有有識之士,加入上限條款,否則社區真是會被掏空。

23

主題

4

好友

670

積分

國中生

Rank: 4

文章
179
在線時間
69 小時
45
發表於 2015-7-1 22:23:14 |只看該作者
對於惡意委員,其實即使不支薪,但是當選並且成為委員,如果不遵守規約,那麼就是"背信",相關法律解釋可以查民法。* d# n' f! C1 K( v9 V
如果有具體貪污證據,那就刑法了
  W  m0 B% h& @! L8 L; h' O2 X

44

主題

2

好友

622

積分

國中生

Rank: 4

文章
237
在線時間
69 小時
46
發表於 2015-9-11 13:40:44 |只看該作者
朋友住在XXX社區.交屋才二年多時,管委會大舉修繕採購,好幾個工程超過授權上限10萬元,照做;不然就是把一個案子拆成幾個小案,每案都9萬多.絕大多數的案子是獨家議價,有的案子有訪價,但三家報價的都在瑞芳附近.現在看起來,買電梯大樓是自討苦吃,總有一天荷包會被掏空,真後悔.

44

主題

2

好友

622

積分

國中生

Rank: 4

文章
237
在線時間
69 小時
47
發表於 2015-9-11 14:00:32 |只看該作者
另外一位社團的好朋友也說,社區管理工作的靈魂人物是總幹事,如果主委和總幹事很麻吉,大家就要當心了.管理委員為了省事,把自己該做的事,像是買東西,作財務報表,都交給管理中心去做.如果主委和總幹事串通好,再收服監察委員和財務委員,那就是世紀大災難,大權在握,為所欲為,多少社區就是這樣被掏空的.
  J: |5 A; p; N' M

294

主題

860

好友

4462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2906
在線時間
707 小時
48
發表於 2015-9-11 16:40:51 |只看該作者
只能訴訟.我們社區也一樣.即使新北市政府公寓大廈組還函糾正.
. |$ I; {2 J' q: s0 H! c2 _7 j( t5 J/ Y2 C% }
但社區以公文文言文.以不明搪塞.不願更正.
& q& K% h* J( B8 @  @% E! g. j' J! N  G& m6 t! A
新北市政府說規劃時沒想到社區會不遵守.所以沒定罰則.
. P+ o3 c6 e% `  p
% z3 ]$ T' T1 W讓我只能去法院提訴訟.1 E6 t1 n, k  U# \  K% G, [  K0 {3 t

3 O% k$ s8 B9 i( P( L- p: W# o其實每年社區都要申報核備.只要不給核准函.社區就得乖乖更正.但公務人員就是一句法院解決.! B) ]6 a. d) P0 P* y1 C- j

" d  C* Y+ }' a7 w0 B  F0 \真是勞民傷財.也浪費司法資源.
林姿佑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6396791642&ref=tn_tnmn
有需要服務ㄉ地方.請上臉書或在此留言.謝謝您.

44

主題

2

好友

622

積分

國中生

Rank: 4

文章
237
在線時間
69 小時
49
發表於 2015-9-14 08:44:42 |只看該作者
春城大砌吳 發表於 2015-6-29 04:42 * `7 k6 M# ]/ x- s
敝人想借該主題一角,也討論一下另外一個問題。- m4 O# V. ~! p; f3 _6 T8 W# E0 l

/ Y. f* J2 @  w# X對於"未支領報酬的",除非你有司法調查權,並且真的查出 ...
: d8 s3 }: _" v+ P
除非規約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明訂授權管委會可以執行之支出項目,管委會無權以任何其他名目動支管理費.' H. @. P9 {6 ]# S0 g9 p

119

主題

22

好友

3306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545
在線時間
609 小時
50
發表於 2015-9-14 10:31:34 |只看該作者
Luke 發表於 2015-9-14 08:44
/ S% A: A% Q% L, P除非規約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明訂授權管委會可以執行之支出項目,管委會無權以任何其他名目動支管理費.
+ X/ {* f0 O0 d7 ~ ...
* E/ J: f2 a, ~
這個是您遇到講理的管委會,遇到不講理的,你只能走法院,而且轉調解會後,管委會頂多就更正而已。
9 X: ^- s) m/ v& m你覺得問題有解決嗎?所以投票的區權人,要仔細擦亮眼睛,才是最重要的。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