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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旅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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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流] 奇怪,這怎麼可能?建築師說:露台蓋遮雨棚、遮光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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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31 20:21:05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旅行的人 於 2014-8-31 20:30 編輯
- s. _6 K  W. r& c
飛天少女 發表於 2014-8-30 22:35   }% K3 g3 U! ^9 c5 H
所以叫他把公文內容 PO 出來。
( L2 m1 E! D* v  K
2 E1 ?5 y  u' G; ^6 j) v* Y: [* W不然大家都是在瞎猜。
, U( R+ `; L7 Z5 y5 p
0 Q: Y4 \8 F& Y$ g5 y
/ \: r7 d  ^8 F5 o; y# y4 k/ w! h
我可沒有指名請你飛天少女給我建議哦。!
7 S% R* v+ S+ g- p6 K7 l2 Y2 d$ {9 J) F1 I) e
大家都很忙。不用您費心了。
0 H/ b+ I1 n1 q' @% O# @1 v! N6 H5 q6 Q6 Q' F,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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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1 10:02:16 |只看該作者
旅行的人 發表於 2014-8-31 20:21 - C1 j3 n+ L  w! u: Y/ z" ~+ f
我可沒有指名請你飛天少女給我建議哦。!
9 W5 c" Y$ `& X6 T/ f7 J, y8 e# p) ^8 c) r
大家都很忙。不用您費心了。
/ |9 ]1 a* Y/ A. F
嚇我一跳,我重複看了三次,都沒有提到要 "點名" 我去給意見,我還以為我年紀大了,記性不好。
0 L# H+ p9 a' f/ T0 ]
! Q* x, S$ r8 U; [9 G; g$ }' R* E沒有操心,小事一樁。
* p6 f! ^  r8 x* I, p, u% h7 Z( v7 H5 [
這個算我多事。( W. M: y( }: @

- r  l9 P3 u' c% L% P8 k* S2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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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2 08:54:16 |只看該作者
dingding 發表於 2014-8-30 13:59 ( B7 v& t1 d9 k' \6 W
這樣看來露台戶在沒有妨礙消防安全、公共通行的表列因素,是可以加裝雨遮,所以本案經投訴後,工務局只拆 ...

: o( ]' ~, E0 U, g+ {, f% {5 ohttp://www.teardown.ntpc.gov.tw/web66/_file/1063/upload/low/3.pdf; g/ p' Q: ]- A4 f& b- K; q
3 c2 `; O* K8 ~
正確的全文如上述+ c" D9 A5 r! N' ]3 Q+ n$ I
9 R. g$ b0 \( i
這案子應該不能適用於雨遮* s" _' f# h/ t. E" i

  G! g) [, G2 G3 v* t8 e且露臺應該沒有供公眾通行
0 C7 e- m" A1 s) q, Q3 e* Z+ V
$ F9 \5 H; N2 J/ G: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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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我是康康  不是板主阿康大大  也不是唱歌的康康[/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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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5 02:07:14 |只看該作者
露台屬共有部分之約定專用,雖為專用,但回歸建築法露台之功用在於露台之上居民逃生避難之用,所以只要提起侵權訴訟即可排除此一狀況,因為事實明確舉證容易很快即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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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5 02:09:25 |只看該作者
走行政體系較麻煩會遇到行政怠惰問題,走侵權官司反而容易也快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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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tim1314 發表於 2014-9-5 02:07
! V, i& }6 |/ y3 h0 Q( `露台屬共有部分之約定專用,雖為專用,但回歸建築法露台之功用在於露台之上居民逃生避難之用,所以只要提起 ...

/ Z, v6 P" ^' D3 ]0 Q請教"建築法"有哪一條規定露臺屬防火(逃生)避難設施?
) o, [# Y+ Q6 u9 M, E: j; H# x$ C6 o; h: o  |
建築構造物假設沒有設置露臺,是否就不符合消防法規?
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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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5 02:43:12 |只看該作者
showtim1314 發表於 2014-9-5 02:07 5 u+ N& p; [; `# e, E
露台屬共有部分之約定專用,雖為專用,但回歸建築法露台之功用在於露台之上居民逃生避難之用,所以只要提起 ...
" a- W) O( E& K) p9 C+ b$ _
唯一可能情況是,建築物設置之安全逃生間(梯)是通往你家露臺,非通往防空避難的地下室與防火安全的頂樓天台
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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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5 08:55:15 |只看該作者
社區公共事務涉訟要以"管委會"為當事人) |) n2 |$ u& n
否則會因為"當事人不適格"被法院駁回
7 |, ~6 D" E2 K' a- v* Z& i. t9 t# P
從前面的敘述4 h, k* J: q, Q  Y
似乎不能指望管委會起訴6 c. J7 B( A) c0 t% I
走行政程序會比訴訟好7 L0 s* t! g* z1 c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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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4-9-5 10:23 編輯
' ^" w: h& }0 c& q: {0 r- w( E
dingding 發表於 2014-9-5 02:33
0 M: H% d! p0 Z- y+ x8 `9 w9 b請教"建築法"有哪一條規定露臺屬防火(逃生)避難設施?+ e# _2 k' x: v/ [( M+ V9 |
) W( ?' U) ?9 q. t# Y
建築構造物假設沒有設置露臺,是否就不符合消防 ...
' Z; N- B2 A* F- d" `) {" `
4 w* _5 h9 D2 w- ]" T7 N- e4 C
只要查社區的使用執照審核的施工圖面, 就可以知道那個露台屬不屬於逃生用....     ( \; v8 a' b7 y

7 O: g! `! Q( `( p# G6 O如果露台正上方的樓上住戶有逃生緩降設備, 那個露台就必定屬於逃生專用     
, }% k, e- y( n2 G9 G7 t% X' Q+ R/ Q- V; x$ ^2 C$ a
+ A2 G" b* k5 }$ V. Q)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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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小江 於 2014-9-6 12:1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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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H6 U6 b+ z. U; Q$ b7 L" j( ~我曾經有買過露臺的房子..在當初買的時候就有簽(約定專用同意書).寫著.本社區之2樓戶外露臺.不辦理產權登記由該樓層住戶永久專用.並負管理維護之責.但各該住戶不得於露臺上搭蓋違建或其他有礙避難逃生之行為....因為每一建案有所不同.要看看當初的買賣契 約書..我覺得這無關乎拆除大隊的事.這應該是規範在當初買賣契約..以上僅供參考.因為他們 會做這事應該是有所考量.有鑑於常有墬樓.自殺事件.因此可能也擔心類似的事發生.又有樓上常會有丟垃圾及菸蒂掃不勝掃.真的很髒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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