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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旅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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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流] 奇怪,這怎麼可能?建築師說:露台蓋遮雨棚、遮光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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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31 20:21:05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旅行的人 於 2014-8-31 20:30 編輯 2 c9 g4 {( W2 j8 z) e' [$ X
飛天少女 發表於 2014-8-30 22:35 1 i4 ]" u( I4 H8 o5 B, ^0 H0 A
所以叫他把公文內容 PO 出來。
6 E) \. Y6 ]6 f' A! }: N
8 s8 I0 w  {1 H( M' b3 j. f) Q不然大家都是在瞎猜。
( q- V4 W+ `: M6 V

8 `, P' e+ Q6 P% l$ B& s$ J# h) p& G2 j
我可沒有指名請你飛天少女給我建議哦。!
7 B$ O& A, F  M9 b' S" G
5 O- r1 c  q( @3 k; D+ b: F# b大家都很忙。不用您費心了。# E+ P; [7 }; m; W! P
7 U% p3 l: N7 Y, ~3 ]  i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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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1 10:02:16 |只看該作者
旅行的人 發表於 2014-8-31 20:21
0 O4 x# B  F2 s% M% _我可沒有指名請你飛天少女給我建議哦。!
" {* ~6 T. t  f* l
3 _. S: ^0 H$ [0 k5 a5 ]大家都很忙。不用您費心了。

1 d# t* F7 A3 l. M& b0 U0 Q3 z嚇我一跳,我重複看了三次,都沒有提到要 "點名" 我去給意見,我還以為我年紀大了,記性不好。
- N! V* K) ~, f9 [# R& F2 Y& t) M1 {  m& K  u
沒有操心,小事一樁。
* @5 ?- G; r5 c  C
4 O( a+ T2 E1 e這個算我多事。9 j  R8 P5 v! c* `+ {+ B6 G9 Y
* u1 r9 Z- |6 L! ?5 H3 N0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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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2 08:54:16 |只看該作者
dingding 發表於 2014-8-30 13:59   T6 B$ n; {  o/ Q2 B
這樣看來露台戶在沒有妨礙消防安全、公共通行的表列因素,是可以加裝雨遮,所以本案經投訴後,工務局只拆 ...

) {2 y: `  ^; y8 `$ M# [# w1 @4 E9 khttp://www.teardown.ntpc.gov.tw/web66/_file/1063/upload/low/3.pdf! l0 ~9 I) Z3 v. Y9 ~* o
; e+ t" F2 U/ y( s& P+ T
正確的全文如上述
( M' D4 e2 X" l- Q" H+ [/ R1 k
. w  @. n% Q) A這案子應該不能適用於雨遮
2 E4 R( J) ?0 F5 s* f0 b1 c3 v
/ C: t( I% Q' V5 G3 y* C0 p5 t且露臺應該沒有供公眾通行0 K) q( K+ _  _+ S$ w8 P" H
. y: ^9 l: u7 t0 z. [8 B*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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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我是康康  不是板主阿康大大  也不是唱歌的康康[/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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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5 02:07:14 |只看該作者
露台屬共有部分之約定專用,雖為專用,但回歸建築法露台之功用在於露台之上居民逃生避難之用,所以只要提起侵權訴訟即可排除此一狀況,因為事實明確舉證容易很快即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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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5 02:09:25 |只看該作者
走行政體系較麻煩會遇到行政怠惰問題,走侵權官司反而容易也快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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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5 02:33:25 |只看該作者
showtim1314 發表於 2014-9-5 02:07
- t. N( T3 Y5 ~+ R8 s7 C) \露台屬共有部分之約定專用,雖為專用,但回歸建築法露台之功用在於露台之上居民逃生避難之用,所以只要提起 ...

, m" e, Y+ |' O3 y5 L8 N請教"建築法"有哪一條規定露臺屬防火(逃生)避難設施?- ^' X/ P: ^; I% e& D! k$ k4 n

5 y% @* d9 ^: V* x建築構造物假設沒有設置露臺,是否就不符合消防法規?
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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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5 02:43:12 |只看該作者
showtim1314 發表於 2014-9-5 02:07
! ~4 l  i$ d& F5 B$ A' C4 d4 d露台屬共有部分之約定專用,雖為專用,但回歸建築法露台之功用在於露台之上居民逃生避難之用,所以只要提起 ...
* |  K2 g% w9 s2 }3 ~5 x/ [
唯一可能情況是,建築物設置之安全逃生間(梯)是通往你家露臺,非通往防空避難的地下室與防火安全的頂樓天台
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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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5 08:55:15 |只看該作者
社區公共事務涉訟要以"管委會"為當事人
2 c" I/ N! q. i* Q. p) m否則會因為"當事人不適格"被法院駁回1 a( a, r; H3 V8 {" {7 g7 o1 m

0 o/ N  A* H+ {7 W從前面的敘述
( H. A; I0 R- P- t6 N' R- ^似乎不能指望管委會起訴
# X4 l1 ^: f5 q' @7 M' L8 S走行政程序會比訴訟好
& f  _( G' x1 J* z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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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4-9-5 10:2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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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ding 發表於 2014-9-5 02:33
/ k: k$ T3 i0 P% z* I) t$ `請教"建築法"有哪一條規定露臺屬防火(逃生)避難設施?
% E6 m/ b6 }& P0 o4 o" i8 w! C- @5 `' {8 ^. W! W
建築構造物假設沒有設置露臺,是否就不符合消防 ...

& @" C( b7 `! l+ K: B+ [8 v4 A$ s9 M
只要查社區的使用執照審核的施工圖面, 就可以知道那個露台屬不屬於逃生用....     2 {; G/ d' c0 V/ [8 ^7 I- B+ V* ]7 e
2 ~' k% o* j1 u$ M6 D! ?/ p
如果露台正上方的樓上住戶有逃生緩降設備, 那個露台就必定屬於逃生專用     ! t6 A9 h2 G7 L/ K' c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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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小江 於 2014-9-6 12:19 編輯 ! Z! z. }1 D1 F2 `- T3 j

# p5 C+ p% u, J$ o1 x, \5 G我曾經有買過露臺的房子..在當初買的時候就有簽(約定專用同意書).寫著.本社區之2樓戶外露臺.不辦理產權登記由該樓層住戶永久專用.並負管理維護之責.但各該住戶不得於露臺上搭蓋違建或其他有礙避難逃生之行為....因為每一建案有所不同.要看看當初的買賣契 約書..我覺得這無關乎拆除大隊的事.這應該是規範在當初買賣契約..以上僅供參考.因為他們 會做這事應該是有所考量.有鑑於常有墬樓.自殺事件.因此可能也擔心類似的事發生.又有樓上常會有丟垃圾及菸蒂掃不勝掃.真的很髒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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