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樓主: 隨風飛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綜合新聞] 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複製鏈接]

73

主題

67

好友

4362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624
在線時間
2345 小時
61
發表於 2010-12-15 12:34:22 |只看該作者
覺得女學生的說法太牽強了! 即使她說那位單親媽媽要付酬勞給他, 但即然已經知道對方家境不好了, 為何硬要拿那麼高的酬勞? 總覺得捐款是因為發現事情鬧大了, 沒法子拗回, 不得已才做的舉動...用這種方捐款, 一點都不令人感動, "假"

260

主題

125

好友

5951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3024
在線時間
835 小時
62
發表於 2010-12-15 13:22:05 |只看該作者
今天自由時報有澄清耶~ 說昨天那餵拾金有昧的小姐,其實沒有要拿錢,是丟錢的婦人堅持要給的。
# v5 [+ m9 I, d  C兩人拉扯的狀況,被志工人員發現錯誤解讀成這樣的.....哎呀~現在的媒體,真的都沒搞清楚狀況就亂報,真是該打屁股~
~貪婪是最真實的貧窮,滿足是最真實的財富~

~最困難的不是面對挫折打擊,最困難的是面對各種挫折打擊,卻沒有失去對人世的熱情~

175

主題

194

好友

1萬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7432
在線時間
3100 小時
63
發表於 2010-12-15 14:43:43 |只看該作者
更新日期:2010/12/15 06:30 蘋果日報
6 u- ]+ {0 I+ D4 v+ z- Q$ I: T0 y+ U8 _2 d: B4 t$ {/ `; o- r) J' |
【何柏均、劉昌松╱台北報導】北縣一名財經法律學系畢業的女子向貧婦索取六千元酬謝金事件,各界議論。台灣高等法院一名法官認為她忘記法律誠實信用等核心價值,也有民眾到警局表示要捐六千三百元給婦人,勸年輕人:「要有同理心!」女子昨則解釋,謝酬已以婦人名義捐給動保社團,「錢已經捐出去了,我真的很冤枉。」
* l6 w( H) l$ o. o
3 U4 z2 M7 N- U  |$ v: v3 D
% [- d& [; b+ W0 ?各執一詞
5 b% i5 R& b  ^; z! l
0 V. G2 D: N1 Y
% R) c* R* c. Y& }! k4 k拾獲遺失物女子潘媛如(二十八歲),今年剛從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畢業,目前正在補習準備考公職,在校時,創立高雄大學動物保護社團,並擔任創社社長。她前天傍晚拾獲李姓婦人(四十四歲)遺失的一只包包,裡面裝有兩萬一千元、手機等財物,依《民法》要求李婦支付兩萬一千元的十分之三、即六千三百元謝酬。
1 w, _* q: f1 k4 G- ]2 K( }/ r, s: J2 [
! o/ ^8 T6 Z' f0 I" Y/ M
友聲援稱曾拒絕謝酬. b" G7 g8 [9 Z1 U- f( z7 b6 t
6 E! }- n+ [4 K& [; J1 d  ^
) r% B$ k- D0 k' q8 {% [- @
李婦指出,當時她打電話給自己的手機,潘女接聽後,她曾表明願包紅包答謝,但潘女要求十分之三謝酬,她不懂法律先允諾;但因金額高達六千三百元,相當於一個孩子的月生活費,她才向潘女坦承經濟有困難,可否不要那麼多,潘女卻堅持其權利,最後她給對方六千元。
6 P/ F. v1 i' v" j7 Z
, V( Y) E+ d) Q" I6 B: g2 T% [& S( i) |) B' l5 T* I- e5 X
事件昨報導後,潘女澄清說,是婦人說要包紅包給她,她當時還拒絕,她跟婦人說要就拿去捐,婦人問她要捐多少,她建議捐六千,「我非常非常冤枉,我撿到皮包又捐款,為何一件好人好事,被講得好像我們學校教出來的學生很不應該。」0 y3 \7 U8 c  x5 G, O: _2 ^' f: c6 ~& |

& L# O) P( F8 b& x" Z7 v# A
! _  a7 p& @$ i$ y* X4 L批踢踢昨也有自稱是潘女的同學、朋友發文說,李婦在電話中允諾給潘女一半謝酬,但潘女拒絕,還解釋《民法》規定可要三成,建議把這筆錢捐出去,婦人也同意,沒想到事情卻變調。她氣憤說:「從頭到尾都不是這樣,警察亂說話。」李婦則說,她並未說明紅包金額,原本只想包兩千元。
7 Q9 y, r5 p' N( d* D# q! V6 L1 z
3 Q) a2 L1 _( h& K
8 e" i3 G' V/ x; m. O( B) Z  n, b, v以婦人名義捐款惹議9 {# a" M; \1 p6 y8 T

5 A- r7 H/ Z+ B4 d2 y
, h6 X! V2 R" A% e4 ]5 u. E# B警方則指出,潘女首次到警局態度強硬,堅持索討六千三百元「報酬」,強調僅索取現金的十分之三,並非所有遺失物的十分之三,已經很客氣了;當時,她未向李婦表明要捐款,她二度到警局才出示收據稱是「捐款」。而李婦昨看見電視畫面秀出有其名字的捐款收據,不滿身分曝光,打電話到警局抱怨:「為什麼用我的名義捐款。」% o! U! V3 r5 _" s2 r
+ ]" B; s9 |& R( p' J3 V
& T! \, ?! e/ P! k
對此,台灣高等法院一名法官難過說:「法律系學生作出這種行為,讓我們念法律的人,同感蒙羞!」他還要《蘋果》轉告李婦,潘女要的六千元他出。
: c, J7 Y: x' {0 l0 ~5 h# R6 P  R  E4 w# N& a2 [, \1 M# ?$ p
《蘋果》昨晚前往李婦住處,鄰居指稱她丈夫很少回家,幾乎都是李婦在照顧生病的婆婆和兩個孩子;李婦的婆婆開門讓記者進入,發現李家擺設簡單,家境不是很好
1 C8 b5 g+ w% F9 n: ~" d: t; x# j0 ]) f
  C) c' o% V  B: V3 L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15/143/2j0qn.html
$ n& q# x' m1 o+ z& D6 I& J3 B3 z  s+ k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