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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被洗版的廢死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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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4 19:06:19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4-4 19:12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4-4 15:02
提供一個資料給蕭兄參考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02/621272/


發哥
謝謝提醒
不過我之前應有提到兩公約法制化問題
(與國際有沒有生效無關)
我可在此說清楚一些
馬政府於2009年訂定兩公約9條施行法
確保其法律效力
(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施行法第2條:規定兩公約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兩公約相較刑法是特別法也是新法;
依據特別法優先;及法律從新從輕原則
兩公約可優先適用
(這也是法官的死刑判決要說明沒有違反兩公約;無期徒刑要說:尚有教化可能;依據兩公約處無期徒刑)

如果要改變法律現狀;先不說該不該及有沒有效問題
恐要承擔經貿與外交的代價

至於日本死刑備而不用乙節
是我用語不夠精確
但日本近年每年執行死刑人數曲指可數
你舉的例子還不是最有名的
麻原彰晃1995年在東京地鐵施放毒氣
造成12人死亡;5000多人受傷
2006年已判決死刑
到現在也還沒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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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頭蕭 發表於 2016-4-4 19:06
發哥
謝謝提醒
不過我之前應有提到兩公約法制化問題


再提供您以下資料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383039

死刑犯鍾德樹釋憲 大法官不受理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天召開第一三五三次會議,決議不受理死刑定讞犯鍾德樹聲請的釋憲案,大法官駁回主要理由,認為死刑並無違憲問題,且刑事訴訟法規定,死刑犯在第三審不須強制辯護的法條並不違憲,也無補充解釋必要,所以不須暫時停止執行死刑。




美國是兩公約簽署國,對國內更應有拘束力,但有些州仍執行死刑,


除非日本廢除死刑制度,所以他仍不是廢死國家

仍有死刑犯,尚未被執行而已。

有點相似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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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4-4 20:07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4-4 19:27
再提供您以下資料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383039


版上好像沒有人說兩公約是廢除死刑
(只是不能輕易判死及執行死刑;這也造成許多反廢死的不滿)

你舉美國有些州有死刑的例子
我有一篇有提到2012加州的廢死公投的事
在此我再補充說明

因加州有死刑制度
又因人權及兩公約等問題
不敢執行死刑(2006年後就沒有執行過死刑)
造成加州現在有700多名死囚等待執行
(其中約有4成等了20年)

另因為不能輕易判死
死刑要判決確定一般超過20年

如果反廢死可接受這種制度;
個人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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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yaro 發表於 2016-4-4 15:41
跟你好好聊聊啊,也約好幾次很久了
網路上繼續出言不遜很OK,這是你的習慣可能不好改
留紀錄方便就好,電信 ...

道不同,不相為謀,有甚麼好聊的?
至於要說有甚麼誤會?這就更好笑了,我跟你敲敲鍵盤會有甚麼誤會?就算有意見不同,那也稱不上誤會吧?反正就是意見不同,立場不同而已。民主社會,有不同的意見不是很正常嗎?否則搞成北韓式的社會是你所樂於見到的嗎?最後,其實我沒有你所講的有正義感(我也知道你是在反諷),我只是做我認為我能做且想要做的事而已,不用帶我高帽子,我們不要浪費網路資源,這個事情就此打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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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4 21:57:56 |只看該作者
大哥大 發表於 2016-4-4 21:01
道不同,不相為謀,有甚麼好聊的?
至於要說有甚麼誤會?這就更好笑了,我跟你敲敲鍵盤會有甚麼誤會?就算有 ...

你不是問hahaha大躲哪了
個人覺得跟他投緣
你要找他,我就想乾脆約一約找你
這會有什麼好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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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4-4 22:31 編輯
jojoyaro 發表於 2016-4-4 21:57
你不是問hahaha大躲哪了
個人覺得跟他投緣
你要找他,我就想乾脆約一約找你


我正盯著螢幕看著呢!

有人找我嗎?

呵呵呵 說到殺人數目......不知道是隨機殺人的殺得多, 還是政治屠殺殺得多!

我看這位大哥大算數也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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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yaro + 4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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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4-4 23:10 編輯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4-4 20:03
版上好像沒有人說兩公約是廢除死刑
(只是不能輕易判死及執行死刑;這也造成許多反廢死的不滿)


蕭兄您好:

94樓您說
其實反廢死要求改變現狀比較多
二公約已法制化
(台灣現在又恢復執行死刑;已讓監察委員李復甸立案調查法務部是否違法)
目前已不能輕易判死及執行死刑
這引起反廢死很大不滿
甚至認為社會不安全與此相關
依您的邏輯
反廢死要求改變現狀更應提出證據吧

我的疑問?
這篇不是問arrowshin 〈arrowshin 說「在事情不會變的更好的情況下,《他的意思是說現在有死刑制度,廢去這個死刑制度不會變的更好的情況下,》為什麼要放棄手中的工具呢?〉,因為二公約已法制化,假如其中不是含有廢死意涵,如何引起反廢死很大不滿,因此您才會質疑arrowshin ,反廢死要求改變現狀更應提出證據吧,那你以為現狀假如不是廢死?如何能說反廢死要求改變現狀?雖然你有說「目前已不能輕易判死及執行死刑」,那根本就不是廢死。


至於日本有沒有執行死刑可以查看下列資料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 ... 1%E5%88%B6%E5%BA%A6

2012年12月26日死刑執行者數還達到11個。

美國加州
2012年加州死刑公投的結果,53%的民眾反對一項會導致死刑廢除的提案(Proposition 34),而47%的則支持該提案。

畢竟還是沒有廢除死刑

至於說因人權及兩公約等問題不敢執行死刑,那公投不通過死刑廢除的提案,那要怎麼辦?

這個公投真是因人權及兩公約等問題不敢執行死刑?真正的理由是否來自種族歧視,黑人經濟教育弱勢,造成白人與黑人判死比例懸殊造成人心不平?可做專題討論。

廢死和反廢死各有理由,沒有道德高尚問題,你我只是中華民國國民的一份子,決定不了什麼?只是在這版面各言其是而已,把持將最接近真實資料呈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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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4-4 23:01 編輯

參考資料:

http://dailynews.sina.com/bg/new ... 12/21446081709.html
加州選民支持死刑的人數跌至50年低點

2014年09月12日 21:44   僑報

【僑報編譯巴斯聞9月12日報導】據周四公佈的一項民調披露,大多數的加州選民仍然贊成死刑,但支持死刑的人數現在已經下降至50年來的低點。

  據路透社報導,該民調顯示,加州選民中有56%的人支持繼續實行死刑作為對窮凶極惡犯罪分子的懲罸手段,而34%的人則反對實行死刑。這與2011年時相比下降了12個百分點。當時有68%的人支持實行死刑。這些結果反映了贊成死刑的人的下降幅度比1980年代和1990年代的下降幅度更大。。當時有80%的選民支持死刑。在1965年,51%的加州人支持死刑,而39%的人則反對死刑。

  與此同時,選民中反對死刑的百分比增加了7個百分點,從2011年的27%增加至34%。但對是否應該維持死刑感到不確定的選民百分比則增加了一倍:從2011年時的5%增加至今年的10%。

  這一被稱作菲爾德民調(Field Poll)的負責人馬克·迪卡密羅(Mark DiCamillo)说,加州支持死刑人數的削減至少有部分與加州需要等很長時間才執行死刑的因素有關。

  今年7月,一名聯邦地區法庭法官做出裁決,加州死囚在執行死刑之前被關押的時間長度是不符合憲法的。加州此后一直在對該法官的裁決提出上訴。

  迪卡密羅说:“這個問題是如今的主要問題。我們似乎無法非常有效地執行死刑。”

  當菲爾德民調將這一問題提交給選民時,有52%的人说,加州應該加快死刑的進展速度,這樣被判死刑的囚犯無需等幾十年才被執行死刑。

  目前,加州在等待死刑執行的犯人有743人,盡管加州當局自2006年以來還沒有處死過任何死囚。與此同時,加州的監獄被聯邦當局批評過於擁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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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4-4 23:48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4-4 22:52
參考資料:

http://dailynews.sina.com/bg/new ... 12/21446081709.html


一、目前現狀應是反廢死不滿要求改變(重大治安事件時;都要廢死出來負責;並要發動遊行);廢死認為尚未達到目標
二、日本執行死刑人數你算錯了;標示日期是執政黨法務大臣當政時間(2012年自民黨執政後;恢復停止了近2年的死刑執行;當年執行7位死刑;應也算屈指可數)
三、加州廢死公投主因確實是因對黑人等弱勢不公問題;我之前已有過說明(及財政困窘);上篇沒有說到任何關於廢死公投的原因(主要是你強調美國也有些州有死刑);要表達的是如果要像加州那樣的制度;審慎判死刑(通常從起訴到判決確定要20多年;平均每位死刑判決要花納稅人2、3百萬美元);判了之後又不執行;反廢死的人應不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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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4-4 23:50 編輯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4-4 23:22
一、目前現狀應是反廢死不滿要求改變(重大治安事件時;都要廢死出來負責);廢死認為尚未達到目標
二、 ...


一、死刑執行數字已提供網站自可查閱無須爭論,至少不是備而不用。

二、死刑判決長年不執行,是關在牢裡的成本增加吧!讓加州經費無法負荷吧!

三、自己103樓說的話,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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