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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sophie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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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大學哈佛>給住戶們,跟超離譜的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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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9 23:09:50 |只看該作者
討厭暱稱 發表於 2015-1-29 22:50   R  I) E: j9 M2 J4 Y& ^
喔~~~7 M+ P' h" `3 u9 E
# i2 y: `1 M5 P0 N% p* u
好奇一問,可以自由在信箱內裝燈嗎?
* y2 [4 j) U5 G) @+ f
這可能要看法律的規定吧,看是正面表列是否在許可之列,或是負面表列是否不在禁止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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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30 00:09:41 |只看該作者
艾莫斯 發表於 2015-1-29 22:33 : H7 ^( j6 ~2 q0 p4 m
“與住戶有約”應該僅止於其“鄰居聯誼”之功能,任何公共事務的討論,都應該於“公開的會議”中進行討論 ...

- M' k; f- U0 F8 B' t“與住戶有約”顧名思義是管委會和住戶溝通的橋樑,不是決策會議,
( C# W: E' \( Z- P所有溝通討論事宜只是方便住戶提出疑問,而管委會在能力範圍內解答住戶的問題,
# k1 T! v( F$ c! B# C& ]# B1 W8 U溝通就是為避免不了解或誤會而產生不必要的衝突,
( N. t0 x) O8 h9 L這是一個為了社區大家能和平相處、敦親睦鄰而設計的免開銷活動;
- `" ?: b# u6 K% x2 ^就像選舉前的政見發表會一樣的功能,讓候選人的政治理念和人民溝通,這當然不是住戶的義務。
- _: C3 M. l; K2 L! M“與住戶有約”有沒有效益在個人的判斷,我太太參加過,每次都說收獲良多,還問為什麼參加的人不多?
" W3 w2 @" X* O5 Z參加過的人才有資格說有沒有效益,您說是吧?
! B7 \* E# r, c
& X( B0 ?2 y* `0 L電梯每一棟出的狀況不同,顯然不是一個設定就讓全社區的電梯皆然,, H" f7 Z9 z) O
如果如您所說,是管委會故意把每一棟電梯更改設定,搗蛋,不合理的讓大家浪費更多時間等電梯,
) l0 n2 @* b$ D# W* b. e- o% J如真如此那我們一齊起而誅之。
; ~: u, @3 m* t9 w& n但大家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請思考一下,
' @9 @5 {3 T# Z會有這麼不合邏輯的事嗎?會有這麼笨的管委會嗎?( c( Y' k7 N/ h3 d, g5 ~( a
凡事應該合理的思考後,再合理的去處理,才能得到合理的答案。
9 j' h  s0 u8 d6 E4 N3 X/ c$ a也請您想一想,我說的故障,"設定程式"難道就不會故障嗎?
9 H5 C+ n" R1 G6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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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30 00:11:04 |只看該作者
艾莫斯 發表於 2015-1-29 22:33 + j/ ]  X4 D- M6 @  f, G& x: x
“與住戶有約”應該僅止於其“鄰居聯誼”之功能,任何公共事務的討論,都應該於“公開的會議”中進行討論 ...

: h. c& }2 h* g3 F由於目前"住戶有約"缺乏依據也沒有明確(明文)的辦法,所以我個人還滿同意你關於"住戶有約"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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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sophie112 於 2015-1-30 01:28 編輯
) J. r; g1 {9 G0 I
北加新客 發表於 2015-1-30 00:09
  i9 d' }+ r4 [$ ?0 m( c“與住戶有約”顧名思義是管委會和住戶溝通的橋樑,不是決策會議,, F- V" n" |" Z5 Q9 n- r: ^1 H
所有溝通討論事宜只是方便住戶提出疑 ...

$ j9 r* \& p, G* E3 Y( _+ j- N0 j" _; `, {' w* h2 c9 U' Z# M
7 {/ R  y$ B: [  m) u
我會跳出來講完全是怕危險且管委會講不清楚橫桿鋸掉的來龍去脈跟現在就是已經變形了,然後該怎麼辦?2 W& O+ [! V6 n9 _  r% o# w
管委是一般住戶,但是他們也因為有這些權利,所以我們必須監督(非鬥爭),難道就因為是住戶,所以他們就必須不能被提出質疑?7 T, q) G$ f1 m) l, A

+ Q8 U/ |9 J+ D電梯設定是個大問題,但也非立即危險,有意見可以跟物管反應,或是等開會一并處理,畢竟改一次設定也費用不少,不能誰講講就改(管委也請照流程來)( Q7 O8 `7 ~8 ~

& d" L$ l8 L1 ^5 a1 _6 X住戶有約是件美事,但就跟我請幾個鄰居到家裡來討論是一樣,它並非法條規定的正式管道,就算想要提出某議題,大家都說不錯喔~但是不能當做正式意見,我必須寫個提案單起來,然後誰同意就簽名連署,免得口說無憑,正常的社區管委會,也是應該這樣,不應只注重交流,卻不記錄過程,難道A住戶說要改B住戶說不用,你要聽誰的?當然還是要經過委員會投票決定阿。# S0 F1 X8 j! J+ e
再來,住戶有約不是一般區權會,大家有空可以交流,但非必須要去,也非有決定權的會議,就算是美事一件,也是要按流程來才擲地有聲。. J( X3 Y2 Q; N$ U  S3 c9 w: W

+ N, v0 j3 k: T1 S2 Y希望還是能先處理管委會對這次橫桿鋸掉的事情做意見反應,畢竟安全重於一切。可以看一下40樓,我就不重覆了!$ O7 ~4 }9 a, ~) q$ [
6 y( B. C, t4 I&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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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厭暱稱 發表於 2015-1-29 21:17) U$ K' U6 A2 v1 O; @8 G
Dear~
/ H, @! Z1 y  M, {0 Y+ @8 @. t( |" W" }! i9 k) h
承租戶也可以填單反應嗎?

0 E! R1 _# e6 @$ X; z7 H1 J' W) R4 Z+ T" j: y) Q1 ?
Dear8 i8 u0 g4 s) F4 K( K$ {5 x9 \' Z
當然可以,你租房子的時候,也一併把側門租下來了喔~# v3 m- Z4 J+ ]+ b
有危險你當然可以反應,你有付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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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厭暱稱 發表於 2015-1-29 22:50
* u- ?# V' |. O5 Y  p' N( M喔~~~( H6 _+ o. z$ r# G6 {' D& d, }7 {
, E, N& _& j* n4 ~( g# ~  E; l; x
好奇一問,可以自由在信箱內裝燈嗎?: R( F8 N+ v/ _8 \6 \7 g
% p. q$ |- W' r$ o, `; ?
我不知道耶!& s+ f/ [$ F7 O, @
但我想只要不是監視設備或危害他人,應該就沒問題阿,它也沒有吵到鄰居,也不是裝在公共設備喔~. Y. V! w5 N) r) v
大家別忘了填單側門的事喔~
2 R. h. k* b2 i* o; K/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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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f7347 發表於 2015-1-29 22:34
) a; _5 X& b/ S5 J6 e義正詞嚴,擲地鏗然然有聲。
' I8 e7 |8 f  g5 V( h% s管委會的成員也是住戶,義務為大家服務,不應如此之汙衊。: n# ^. v% k* d2 ]7 L* N
有問題可以溝通, ...
7 [* P) U# [+ y$ Q& \6 U+ X: J
如果花時間花精神沒收錢(可能還不是自願要當),還要一直被說做得很爛,當委員真的很可憐。
8 D9 Z  v+ b+ k9 p/ [
9 U+ Z% @8 W" O1 q3 [5 C" O如果沒花時間沒花精神還收回扣(搶著當委員),被說很爛,我可以認同。
' R' M1 U- T* y* n! N# P+ Y" k8 L5 K4 i
管委等於在管理一間社區,大到電梯更換,小到電燈不亮都要有改善或換裝或變更的決策
& f* s6 W, B" d- y$ `5 B+ q  g
( m9 A. J$ d/ a( O" H( u我認同任何管委事務都需留下紀錄,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但任何決策確實不可能做到100%完美
% U8 y3 D  t# m
1 `) E( I/ k: ?$ q7 z/ D可以做到9成,讓9成的住戶滿意,已經是極致了。
- f' Z; n- ?- |6 ^% C' d% F: y- j2 z" X: v/ k- k- {
為了其中一個決策,讓整年奉獻給社區的心力遭到無情打擊,這樣還有誰願意來當管委志工呢
& h* m9 s. V9 k+ d0 m$ d! p) T3 C2 w: u( t
批評的不想做,被批評的也不想做,沒有管委會的社區會比較完美嗎??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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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30 09:08:47 |只看該作者
sophie112 發表於 2015-1-30 00:53 + `/ Q* q" ^8 G$ E: f4 ?
我會跳出來講完全是怕危險且管委會講不清楚橫桿鋸掉的來龍去脈跟現在就是已經變形了,然後該怎麼辦?' A, E0 {% `; R- Q) f9 H
管 ...
" Q6 |8 q% w8 i. }0 [' s4 L
6 X2 \2 E6 Q0 Z7 T/ {- |$ X6 c
很高興您認為"與住戶有約是件美事"它的確就跟您說的"我請幾個鄰居到家裡來討論"是一樣,
  Q5 [8 A: J, v+ P5 Q8 e% L它是由管委會主動邀請住戶的溝通的一個交流敍會,沒有設定議題,也沒有要決議什麼事情。
" S) k* f/ |- o- x" T  p9 G委員們犧牲自己的時間也不花住戶的錢來和住戶交流,溝通,解答住戶的疑問,這難道不是管委會的美意嗎?
1 E" Q7 C4 Y1 I4 @! L就像學校開母姊會,校方邀請學生家長來溝通解惑,也不是為決議什麼事情,是一樣的美意。( \" i% [( _0 q- Z* A$ [, \9 a$ N6 X

, i# y  b* [8 O+ U" N我覺得您的標題下得太重了,"超離譜"三個字的確會傷了做義工的委員們,% O* W5 P3 o4 x9 T6 t, ]' r
本屆管委會一接任即決議把兩個月一次的委員會議改為每月開,後來又加上兩個月舉辦一次與住戶有約,/ Z0 C* [6 Y9 {4 Z+ I3 B+ I3 w
估且不談委員們的功過,然而委員們犧牲自己的休閒時間卻換來住戶的漫罵,( O" F; u: D6 d) d! b# M+ J  K6 k
我也擔心如47樓樓主所說「現在很多社區都有共同之現象出現,沒有人願意出來擔任委員」
3 U+ M' T: }; P" p- j* v5 j如果您的小孩成績不好,或您的父母為您做了一頓不合您口味的飯菜,您會用"超離譜"三個字來羞辱他們嗎?
  e3 v' p; f2 F* D2 d) P% {, r! l* Q$ U, f+ X
大家都是同住在一個社區裡,您想住得舒服,難道委員們就不想嗎?9 w9 @+ n9 X9 h8 h/ e5 l1 v$ Q
委員是怪胎,會故意亂花錢把社區經費拖垮,讓聲譽蒙羞,讓房價下跌嗎?
! q+ n& }$ A" ?- d4 L) `住戶對社區關心應該鼓勵,但我們不能在沒有查明真像前就無的放矢,傷人自尊,9 `! c# e, _/ `& F. D7 a9 F2 }
那樣不但於事無補,也只會損人不利己。
$ E3 t7 [/ N2 P) I3 [鼓勵您出來做委員,換個位置,擔負起責任。. x' J' c+ ~" I; v4 P" v8 E,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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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30 10:07:54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sophie112 於 2015-1-30 10:54 編輯
- J/ E+ A- Y' N9 U% P7 R) T2 s' r
北加新客 發表於 2015-1-30 09:08 & G) I9 z* e- d6 O$ j5 t" B8 ~
很高興您認為"與住戶有約是件美事"它的確就跟您說的"我請幾個鄰居到家裡來討論"是一樣,
. ]! i3 j2 I4 M2 a' i它是由管委會主 ...
8 v  U1 A* M4 I
謝謝你,我不考慮你的建議(委員),因為這樣已經模糊了我提案的焦點,現在好像是我故意說這屆怎麼樣,所以一定要出來做委員,說真的,各棟委員都是民選出來的,如果我很好,我們這棟的住戶就會投我,我也不用說我要選或不選,反之,如果我只是個在網路上亂放話的人,他們也會知道,選不選委員,請就此打住,不要側門的安全都沒有考量到,就要鼓吹我做不做的事情。+ }! c* n; z* e6 @$ _1 e/ g

- ^9 L1 z6 I/ z, _7 P離管委會任期應該還有半年左右,也希望不要在這篇裡面做管委會是否要換管委的討論(除非管委會都不開會),這樣真的不是我的原意,也會大大模糊的焦點,期待大家能了解。
7 ?$ w) i% E1 S  F! L( \$ @
4 z7 ~6 N( s/ v. }/ R# Y
超離譜的管委會是指,這件事情沒有開會通過,也沒有經過討論,更沒有公告,就實行了,更別說還是消防要道!!然後,星期天很多住戶去詢問的時候,主委說著說著就跑掉了,接下來幾天,都有住戶去反應,但是完全沒有得到解釋,詢問會議紀錄跟有多少住戶同意要把橫桿鋸掉,半點都沒有回覆,所以我當下很生氣,才決定要po上愛北大來,也許標題下的重了一點,但我不覺得我在這個論述上有瑕疵,有看過內文的,應該也可以明白,幾個都是爭議性大的議題,然後並沒有開會討論表決。8 B& q! p0 O7 ]* U/ ^+ J$ B7 Z4 {: g

9 Q; v$ E0 |( k- ^9 V! p7 a8 H說真的,只要針對側門的事就好,不要去針對管委會誰怎麼樣又怎麼樣,我要求立即開會解決安全顧慮跟當初的會議紀錄難道錯了嗎?
8 r; D# n; v4 x1 o: J0 l
$ x) p- t' b" S  {不管任何人做委員,都有做好做不好的地方,但這是住戶寄託的責任,大家也不會無的放矢的批評某人,批評大家選出來的管委,但是難道有問題,我不能要求一個解釋跟解決方式嗎?我就要閉一隻眼睜一隻眼,看著那個門變形,不管大家安全嗎?可以看一下11樓討論,別的社區有出過意外,難道也希望管委會最後步上這樣的後塵嗎?) Y( W0 e) j2 H; B+ u# m

4 w) H8 |3 v! H9 C" L: x再者,住戶有約,就是一件美事,但是回歸到原本的正常開會流程,讓事情更盡善盡美,難道不好嗎?
, R9 `" y' t# L; D  E$ I( g* N( f! a0 a
哈佛一蓋好,我就住在這邊了,以前的開會流程應該是,
' J! S' D5 _# C* ~! ?# K
1.要討論什麼議題內容及開會時間,先公告在佈告欄,住戶也可決定要不要參加旁聽。  Z  b. X$ X2 F7 i" p5 Q
2.開會進行提案人說明討論記名表決,物管中心執行。
如果有採購案,包含維修,都是需要三家比價,進行開標,然後討論的,也不是任何人說要哪一家就哪一家。, C. @2 j! M* {3 x" D- ?
3.有臨時提案的話,提案人說明進行討論,然後留待下一次再討論及表決。(因為是臨時提的,多數委員也是對議題有其他疑慮,所以通常需待下次再討論,也可以留給住戶瞭解的時間,除非是設備損壞等立即需被修正的提案,就需立即表決確定執行與否。)

0 B" P/ h6 ^" [1 {+ N& ~! j: P( A
. k) |- Z( K7 X+ _如果提案住戶有疑慮,就跟各棟委員反映或跟物管中心反映,填寫問題單(也是現在的三聯單),委員及物管中心在不違背委員會開會內容下,應重視住戶意見及善盡反映職責,因為大家都不是專職社區經營,所以管委會開會的提案,住戶或多或少都會有意見,就針對意見多寡去決定要跟住戶說明清楚一點或是在管委會內做修正討論。* U; A$ G& \/ N/ p$ f% T: X. U' ]
% Q5 }) H' X3 B1 I) K" d6 Z+ e
至於責任歸屬,我只知道現在不把側門處理好,出了問題,法律上,每一個人都有責任,但是沒有人想要看到出事,所以還是先盡力把側門安全看怎麼討論做好吧!!
( y1 t$ K4 ]: k/ \1 K: ~. h( ]; D" L+ @0 {
後面都用綠色做標記是因為希望大家重點都能夠看事情的原貌,而非把情緒帶進討論空間來。* |8 F+ I; p! [
而且我現在沒有再鼓吹追究責任一事,因為正如大家所說,管委也是住戶,只要他基於良意而非故意為之,進而造成社區重大損害的話,追究只會分裂這個社區然後也無法解決事情,目前看來我想大家都只是想要把問題解決跟釐清而已,畢竟家人的安全勝過一切。
" @& z) X9 T- }3 O$ K; f* U7 P( H

8 ]; L# }+ ^( C) U) G4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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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hie112 發表於 2015-1-29 17:20
4 I' ]  ^* h3 n1 D( G! t. F0 ]我想我po這篇主文的用意,沒有再究責管委,主要就是要解決問題,也沒有要攻擊誰,然後選委員,大家不要模 ...
( M3 W2 X0 s8 z5 D* j
建議你出來當委員 因為才能依你所願改變吧4 \0 `" z4 R! ^3 ?
住戶只會反應實際沒有進入委員會 怎能了解呢?
2 z7 F9 N( D4 y4 W- G( _7 \  v建議要實際參加管委會旁聽 實際了解 ~
, }' K* i3 v7 }7 _
% W; N; e+ Q8 r願上帝祝福哈佛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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