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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禁寵物 社區公告要住戶處理 ?住戶痛批太鴨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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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9 00:36:3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12-19 01:08 編輯 : ]2 y, f7 P7 e2 S+ V3 x0 i
公共區域, 寵物不落地

" v) J( T8 P( S  C( j! S  |, k7 o, Y/ R7 j+ G0 Z7 L  w( W
最早提出此案的人, 可不可以先示範如何讓45公斤的狗" 公共區域, 寵物不落地"?
! X3 \$ f6 ?$ W5 r9 }; j, }" ~( ?$ {; |+ u! Z# ~7 W, v
P.S. 除非老狗不良於行, 沒道理不讓牠on leash自己走路., L3 {5 _9 j8 W, @5 A& @
& T0 T6 @2 |2 A. j0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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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 Y7 i2 h9 \. \http://blog.udn.com/elainetung1967/4976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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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9 08:57:0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2-12-19 09:39 編輯
# n# G+ ^) x3 e
愛狗人士還要袒護這種惡質養狗者多久呢?

& V. A! Y; V- b6 C3 r5 I- }# y3 V  [
雖然我家沒有養狗
: D/ g0 B9 g+ B- B5 P5 n9 y0 {' X0 _4 f1 r& Y
但請相信,潔身自愛懂的尊重別人的愛狗人士一定比大家更厭惡那種惡質養而不教的飼主們) z  i2 S( U- T* W: Y- Y" |
: {! [* P: m" e9 H* K& S. G( I1 p
說的更清楚些,就是那些有家教的飼主把自家的狗兒女當小孩看. _% l3 E% A  I7 N- \' s$ C
所以更重視牠們在外的行為
' o' y- s3 Y5 S) w5 y. A- _" {6 |+ ]& E# m( T8 v
就像有些小朋友(人類)出門行為得宜,處處被人讚賞,家長也有面子,這是一樣的道理
( y2 ]/ w$ B, O4 ]* c8 s' g1 \+ M
* x, l6 P8 \4 [2 x. |  W- T也更因為如此,所以這個規約訂出來才會有這樣大的反彈
! W0 J# t& ?1 G: U+ o. S3 W3 k
- ~  x8 F# Z, p) j, G3 p明明並不是全部的養狗人士都是這樣的教導飼養自家的寵物
" H: ], F* s: w! A為何卻要被這樣齊頭式的平等抹煞了他們正確的的飼養方式1 y" G/ ^% y, j7 ?  k. G

7 F; t) y/ e4 B' N  {6 Z$ D若真要如此,現在一堆生而不養的家長,平時放任自家小孩在社區中庭橫衝直撞,大聲喧嘩7 |7 J8 y8 `4 f2 a4 x
常常玩到半夜11、12點才上樓回家,搞的面向中庭的住戶苦不堪言,長時間直被高分貝所騷擾著
. X! Z* E. e# z+ H5 ]周末、寒暑假就更不用說,可以從早吵到晚. ~) {  p$ z% v* F1 _' Y4 L- j0 A
那該社區是否要明訂規約住戶不得生養小孩,並於限時內把小孩"處理掉"?
- G$ ~7 c$ w8 Y% k+ o$ j0 j( g8 y+ R! R
寵物是可以被訓練適合其社會化與人類共存的,這並不會抹煞了他們的天性
0 h' L* S5 s" w$ |6 E但也經社會化的過程,性情更能適應與人類生活並且服從主人命令
; B& Z) F3 ^* u$ X2 V- N/ O( s, ^$ j, B6 @% i% S7 ?
若說不道德的地方,大概就是在熱帶養寒帶犬,然後剃毛,或是公寓中養著大型工作犬,讓他們沒地方可活動吧!; K- _8 e- k$ W# Y( [  p2 V& y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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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耶!念書都沒那麼用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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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9 09:01:30 |只看該作者
大家別吵了7 u: O5 Q; L: t! }( w* l1 \
這張圖已代表了一切~~~ ) I$ T# g, x$ V6 a
7 @4 B( {8 _! r, |2 s, p7 M, A6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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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9 10:08:44 |只看該作者
phantom:
) r. K! Z0 V; ~% I. o* M7 \' `  T2 G3 \; ~$ i# R. S
我的理念完全正確 只是我還沒說放狗自由以後該怎麼維護環境...免於流浪狗影響我們的生活
( S  H$ q; R: D7 ~& ]. d簡單講一下好了前一陣子電視新聞好像說在淡水河中有一塊陸地要拍賣+ Y. p: E/ c. ?/ g& j
我希望愛狗人士可以把這塊地買下來給狗住這樣子問題都解決了...
! f; R, Y" y4 X7 w* j
' ^: n& u, \( w( e& Y% V; t北大公道伯:
5 g$ {# {$ R/ E/ [0 s' z9 e: o, e& O5 p
那您是說趙家的西藏敖犬 跟錢家的貴賓狗 和孫家的狼犬 和李家的瑪爾濟斯 都放在那座島上嘍.....我想如果照您的理念實行的話   錢家的貴賓狗 跟李家的瑪爾濟斯掛點後 可能晚上會去找你喔
. s0 K5 e! N$ s
9 F8 b. W0 j) Z5 c8 x6 ~3 u+ R  [/ K1 ]" B/ M; z
這也太爆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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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9 10:23:03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esterWu 於 2012-12-19 19:16 編輯   Z, i) U- R  ~/ x2 \' m' y
phantom 發表於 2012-12-18 18:11 / o8 b/ l' p" \! f0 Y
您好:8 U& ?" `9 d. F4 R: Z+ D) x
演化過程就是物競天擇,包括各式各樣的食物鍊...
7 w. l: M7 C6 A各物種之間你吃我,我吃你,是很正常的現象
8 T/ h" O$ C4 |+ _) B6 p2 v
" r  X% [3 p& `: @+ K
就如所說, 物種演化就是物競天擇, " V; v& L  i7 v1 e' w$ h
所以沒有什麼正常或不正常, 各取所需而以,
, `7 O$ U2 I: b' t! t% z正常跟不正常是人類自己觀點定義出來的,' P; `9 e& K: x8 ?& j" ]+ Q
9 O  D( q# C8 n% H7 O
很多物種早就演化出共生行為, 類似人類餋養/種植其它物種一般," N, u3 i! l& r1 [9 i0 \
人類在這方面, 並沒有這麼特別,
' S3 A: Q2 ~" f3 _% P9 B4 x宏觀的角度來看, 會有養寵物的行為, 也是一種各取所需、演化的結果.' t% g, v  u% o! ?; P9 _
人類並未脫離自然、脫離演化.
. \) T" F6 |  [8 [# K
3 q& P' Z: T% D+ _: \) x" K如果要認為自己己經脫離自然、脫離演化, 進入神的領域來討論這個問題, 那問題就不是這樣討論了.
3 p& l7 O0 k! Y4 A9 X1 K/ z, d3 I' P/ ~. n  v5 y
(台灣黑熊抓了一位登山客當寵物的悲慘故事並不是很有興趣, Discovery 有播過一記錄片, 一隻母獅子幼子死後, 抓了一隻小羊當寵物, 下回有機會你來分享一下那記錄片的觀後感)
無效樓層,該帖已經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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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9 10:58:58 |只看該作者
一定都會有破壞規矩的養狗人士,只能透過規定來避免讓無辜的居民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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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2-12-19 11:28 編輯 / c4 w- b: n! N, y  g1 f, E6 P
afnea168 發表於 2012-12-19 10:32 3 c) b: |: n/ u7 v
你說的基本上是對的!
, _% G# _1 r- y  v  ^3 Z7 m- B9 F5 g) _" |
小孩吵鬧和社區狗嚇人基本上的確有相近之處!
, m: B! n3 o& `

6 Y5 P0 }# B3 F% M: o
但惡質養狗者呢?----不願去研究如何敎狗,視狗兒本就是畜牲這些惡劣行為是理所當然的,他也敎不來但就是喜歡養。狗兒走到哪裡就拉屎拉尿的牆角柱子邊。甚至長長久久才給狗兒洗一次澡。----------------這種人在養狗者中數量多不多呢?大家都有數
0 X2 @  q2 [, b

* T; i8 I2 g. I$ h' ~絕對同意% H' J# H: b) }& w
所以更應該不畏語論的把那些惡劣飼主給揪出來並加以懲處,而非齊頭式一起切掉: A1 }+ Q4 d# {% r; l1 D

8 i5 g* Z/ \, C* l' x! T# |* {% g1 C4 R例如:抓到3次,禁止該住戶飼養寵物,或是直接請搬離社區,其相關的法律文字怎麼寫,可以請教律師,規約雖是小法,但在不違法國家法規精神的前提下,法院是完全尊重的(要先上區權會同意,並且向工務局及區公所報備)
# B' H. ]: @& e0 B, V1 A( z$ w+ C0 c! `9 U6 H( M4 h, ]
最重要的是看管委會有沒有那個決心跟魄力來執行該法" [3 _, C' e& i3 c8 Z" \0 Z1 p
這也是您所說的,為何這樣的情況在北大愈來愈嚴重
, \$ @  v% a6 [: d1 F. ]$ [管委會/物業人員不想得罪住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辦法寫歸寫,徹底執行率又有多少?
) ~5 d! ]4 c' Q: W6 b$ ~+ D4 l7 S8 _! P; B' u7 P
如果達人的管委會有決心要好好整頓,其實可以有更明確切割惡質與善良的飼主的處理方式
; r3 H1 _2 P2 o8 T2 X0 }, F, \不然,以達人現在公告的這個規約內容來看,無疑也僅是紙上談兵6 M" s' P# ~9 Y, h+ _- T

  T) m$ M( V/ D; F5 J! `至於小孩在小孩吵鬧的問題.....在社區內已發生多起吵鬧到不像話被別的住戶制止,卻被就在場的家長口出穢言的罵回去....唉~~
博士耶!念書都沒那麼用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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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看了洋洋灑灑的百樓大論述之後,只有一個感慨   那就是台灣人普遍都存有不尊重的心態.....對"法"跟對"人"都不尊重             4 E0 G5 a* t0 {8 s  F) A5 n! C
% T7 k1 W& N. D4 m* m5 b& A
誠如眾版友說的,如果一開始社區內定的法規就是不允許養寵物,那其實養寵物的人就不用爭辯了,因為你當初既然要入住該社區,請問您是否有先詳細的看過該社區的規定法條?  事後在那邊爭論甚麼安置時間太短之類的都只顯示自己的無知跟對法條的不尊重;人皆有自由的權利,養寵物的住戶當然有權利有寵物,但不喜歡養寵物的住戶也有不接觸別人寵物的權利,如果當初該社區"明訂"禁止養寵物,那喜歡養寵物的飼主可以選擇可以養寵物的社區入住不就好了嗎?       對法條的不尊重還要在那邊自怨自哀的說時間太短無法把自己的小孩送走,這叫自溺,畢竟,你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不快樂上。
: r' @0 ~& w( x4 k1 h+ O- K
3 p/ S# l5 u' |6 O另後話,對"人"的不尊重也是整起事件的起因,如果每個養寵物的人都能夠將心比心,把寵物管好,試問誰會這樣厭惡這些毛孩子呢?台灣總是有人要當害群之馬,不只養寵物,抽菸的人也是;誠如眾版友說的,毛孩子會做的,人類的小孩子也會做,甚至影響更大,關鍵在於父母如何管教,對人的不尊重也就是對自己的不尊重,把自己的利益形諸於眾人之上,再用言語暴力或是阿Q心態粉飾太平,最後萬一凹不贏了,就激起民眾的同情心,扛著愛護動物的大旗公然的凌辱其他民眾,要一般民眾閉嘴,這不是民主,這叫民粹ㄚ~~~~~~~% \0 b' l6 r/ p/ P, L6 B
( I. ?" M$ [3 B5 _
6 K7 K. D- x. `( B
PS. 我不是來討戰的       我喜歡狗,但更喜歡貓,老家有養狗,北大有養貓,我一樣痛恨狗狗隨地大小便,但更痛恨放任狗隨地大小便的飼主!!! 在室內抽菸的人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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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9 11:20:3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12-19 11:21 編輯
  d# M% y, w0 x3 o  e2 I+ E, M
* L; \' G& f8 O- @在狗狗之間的socialize社交活動中, 通常牠們自有長幼之分
0 V8 E4 d  o0 ]. B9 D- H& k9 ~1 s* {年幼的狗通常禮讓年長的狗,而不是以體型大小來維持其秩序的
) K9 ^" C% H8 w9 M2 g' y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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