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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禁寵物 社區公告要住戶處理 ?住戶痛批太鴨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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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9 11:15:3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2-12-19 11:28 編輯
5 |. |; F1 B3 d* e! d7 _
afnea168 發表於 2012-12-19 10:32 ) q  O. H6 H6 o5 I/ J
你說的基本上是對的!
7 G% K3 E) s$ \" o6 R9 X; j# i; }5 m
小孩吵鬧和社區狗嚇人基本上的確有相近之處!
4 ]: r  x, j$ ?1 ]; `: P% o

7 f3 f, {. w" Q7 D7 I  L7 G
但惡質養狗者呢?----不願去研究如何敎狗,視狗兒本就是畜牲這些惡劣行為是理所當然的,他也敎不來但就是喜歡養。狗兒走到哪裡就拉屎拉尿的牆角柱子邊。甚至長長久久才給狗兒洗一次澡。----------------這種人在養狗者中數量多不多呢?大家都有數

2 V& d) x+ O& B7 I; r7 Y+ y8 O* v' P* x3 F
絕對同意
3 v1 b2 V4 |! k5 `- e6 k* z4 T1 F所以更應該不畏語論的把那些惡劣飼主給揪出來並加以懲處,而非齊頭式一起切掉" W2 L, _1 b4 B+ y$ ~
7 V! _" C0 h  X9 F6 K- W1 A
例如:抓到3次,禁止該住戶飼養寵物,或是直接請搬離社區,其相關的法律文字怎麼寫,可以請教律師,規約雖是小法,但在不違法國家法規精神的前提下,法院是完全尊重的(要先上區權會同意,並且向工務局及區公所報備)
3 n7 i: V# M" o; n; j2 a+ F* v1 @4 ]3 T$ V5 h5 f( r2 b0 ?' \
最重要的是看管委會有沒有那個決心跟魄力來執行該法" X" l0 t4 L5 T7 @; T( t. [
這也是您所說的,為何這樣的情況在北大愈來愈嚴重% |- H* r6 q$ Y2 I
管委會/物業人員不想得罪住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辦法寫歸寫,徹底執行率又有多少?- X  O/ ]  z  _1 A1 n  ]8 Y3 h
" |  Q3 `$ D* h+ Y
如果達人的管委會有決心要好好整頓,其實可以有更明確切割惡質與善良的飼主的處理方式
( s+ r7 D$ I, B: F7 x8 y4 ^不然,以達人現在公告的這個規約內容來看,無疑也僅是紙上談兵
' A# k4 x) I5 b0 Q1 r4 n5 \! E+ n
, v8 G* [  c6 V) r# K+ ?1 \至於小孩在小孩吵鬧的問題.....在社區內已發生多起吵鬧到不像話被別的住戶制止,卻被就在場的家長口出穢言的罵回去....唉~~
博士耶!念書都沒那麼用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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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9 11:17:26 |只看該作者
其實看了洋洋灑灑的百樓大論述之後,只有一個感慨   那就是台灣人普遍都存有不尊重的心態.....對"法"跟對"人"都不尊重             ! B; j6 n1 N% M" k3 Z+ Y

: H+ u" H, J3 ?9 V, ?. M1 m3 Y誠如眾版友說的,如果一開始社區內定的法規就是不允許養寵物,那其實養寵物的人就不用爭辯了,因為你當初既然要入住該社區,請問您是否有先詳細的看過該社區的規定法條?  事後在那邊爭論甚麼安置時間太短之類的都只顯示自己的無知跟對法條的不尊重;人皆有自由的權利,養寵物的住戶當然有權利有寵物,但不喜歡養寵物的住戶也有不接觸別人寵物的權利,如果當初該社區"明訂"禁止養寵物,那喜歡養寵物的飼主可以選擇可以養寵物的社區入住不就好了嗎?       對法條的不尊重還要在那邊自怨自哀的說時間太短無法把自己的小孩送走,這叫自溺,畢竟,你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不快樂上。
2 V- t$ d; \3 h  e5 I' d! X
( o5 A' q3 e! \& Z6 K. ^0 z另後話,對"人"的不尊重也是整起事件的起因,如果每個養寵物的人都能夠將心比心,把寵物管好,試問誰會這樣厭惡這些毛孩子呢?台灣總是有人要當害群之馬,不只養寵物,抽菸的人也是;誠如眾版友說的,毛孩子會做的,人類的小孩子也會做,甚至影響更大,關鍵在於父母如何管教,對人的不尊重也就是對自己的不尊重,把自己的利益形諸於眾人之上,再用言語暴力或是阿Q心態粉飾太平,最後萬一凹不贏了,就激起民眾的同情心,扛著愛護動物的大旗公然的凌辱其他民眾,要一般民眾閉嘴,這不是民主,這叫民粹ㄚ~~~~~~~
$ `# a& ?7 j* T4 }4 t( }% Y5 k" t3 t+ ~7 e8 k% S

9 X+ L0 e0 @- Z/ m# HPS. 我不是來討戰的       我喜歡狗,但更喜歡貓,老家有養狗,北大有養貓,我一樣痛恨狗狗隨地大小便,但更痛恨放任狗隨地大小便的飼主!!! 在室內抽菸的人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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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9 11:20:3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12-19 11:21 編輯
% e; z7 G8 \; N& v9 q* b  j% a% j4 `7 P0 S8 d; A
在狗狗之間的socialize社交活動中, 通常牠們自有長幼之分
7 Y0 Z% |3 v2 N3 x' Z! l; q年幼的狗通常禮讓年長的狗,而不是以體型大小來維持其秩序的1 J! o* e7 O, X/ n
所以,
那您是說趙家的西藏敖犬 跟錢家的貴賓狗 和孫家的狼犬 和李家的瑪爾濟斯 都放在那座島上嘍.....我想如果照您的理念實行的話   錢家的貴賓狗 跟李家的瑪爾濟斯掛點後 可能晚上會去找你喔
% h- k. S& ?/ [4 _
作主當家的會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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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9 11:40:11 |只看該作者
北大公道伯 發表於 2012-12-18 10:55 + M4 h6 J: R. B0 |  F) j" ?" P
北大特區養狗人士真得很多 但我相信路上的狗大便 有七成是野狗流浪狗 有三成是不肖飼主不清理大便所至 晚 ...

3 z) W0 q& k3 b北大特區內有飼主放任寵物隨意便溺等問題是事實(不能只歸咎在狗,還有其他寵物),本人也親眼所見,至於有多少是野狗或有多少是寵物造成,不可否認的,北大居住許多愛狗人士,北大是個適合寵物或流浪狗居住的良善社區,因為本人也親眼見到有人固定餵養流浪狗 ,漸漸的別說是人搬遷來北大特區,連流浪貓狗都會逐漸搬遷到北大來吧(如果貓狗也有自己的連絡網路的話 ),這終歸一句還是人造成的。
有平和的內心,才會有快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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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9 11:50:31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2-12-19 11:52 編輯 : u4 Z: A) y% B% N- Y7 [' r9 k* |
afnea168 發表於 2012-12-19 11:31
5 P6 x2 D) y( q我可以提供你更多可做的
9 g  e5 |8 l% e) k* A9 j" V6 }( ^) C: Y! Z" p/ ~# J7 J
按「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 ...
; w# b) d1 W: L+ N

* Y! I& O: o, S/ g
我現在只認為達人所做的處理是最正確的維持優良社區大廈的最好補救法!

1 u9 O; Y  j' z' e( g- K0 ~8 t$ X8 q' h, U! i* p+ S& K
前提在於真的會如此執行,而且持續下去$ m8 \4 o; K7 B3 a. o: p7 r
不然也是空談呀# C+ C& D3 A5 m0 X2 d

7 j" m2 N5 |9 E3 R$ f  f, v, f; u/ a; u但個人也認為,若達人管委會能如此確實執行,那亦能把惡劣飼主給揪出直接法辦& c9 [  n7 x% [8 o$ x
: j+ M5 i# S" ^  m
不說了,只能說不管達人管委會最後的結論與否,都能代表社區管理的一大步5 v+ J' c, d6 V% s! n  l0 y
, q6 W5 x: {& j5 f. L  N
希望其他社區也能相較之下效法其"精神",好維持社區的環境清潔
博士耶!念書都沒那麼用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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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9 12:07:00 |只看該作者
afnea168 發表於 2012-12-18 18:08 7 d, k6 V9 L" H
怎麼都沒人要賣嗎?
! e$ b% i+ S9 M4 c+ a' {看來住達人的都蠻認同管委會的這種作為!4 F" v$ p8 O& `9 k3 Z! I
沒有一個想要賣的!

' O; B2 I' `$ ^9 n  R, U  b老兄 我發現您找達人的房子找得很急 我剛幫您看了一下 住商 永慶 信義 太平洋房屋 蠻多達人的案件在賣壓 你怎麼會在此找房子呢5 |5 k9 R: f( r9 s  M, m5 p4 @8 H
別行假買房子之名 行XXX之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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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9 12:19:07 |只看該作者
所以....在訂下規約之後,如果要買達人社區,養狗的朋友們~就要考慮清楚能否配合社區的規定,再買就是了   是嗎?
* T  j) y6 w$ m( {" c$ i. g/ N  ]2 W: I+ C, u( b: _! C3 U
訂下規約之前,已經在達人社區內有養狗的,是不是還是可以繼續養呢??+ {- L9 ~8 D- a% m
; I: Z6 H8 {3 R
唉~一直以來都有為社區鄰居及環境著想,如果因為其它少數養狗狗不守規則的住戶,忽然要我處理像自家人一樣的狗狗....真的好不公平......
K棟~A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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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oma 發表於 2012-12-19 00:36
$ a9 t3 F0 _% T; U& o( o2 t最早提出此案的人, 可不可以先示範如何讓45公斤的狗" 公共區域, 寵物不落地"?. b; W9 j- D, n) i" O# H  }

  r' U" z# N; }) s0 p3 U8 T9 [P.S. 除非老狗不 ...

# w/ K3 `- l7 j: W9 R7 a認同您,45公斤比我還重,不落地真的強人所難!但就應該思考集合式大樓試合養這種中大型犬嗎?搭電梯時擠在一起人怕狗狗怕人
有平和的內心,才會有快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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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12-19 12:59 編輯 3 U4 s2 j2 }- [  j% y
; m& V& w% F# o% q1 V7 d; z9 @, H% z
如果他人害怕狗但比我晚到,就只有請他等下一趟電梯了/ @$ }* c7 U. N: |- a1 l, x
如果他人介意狗但比我早到,我會很識相等下一趟電梯的
) }! c4 u/ N6 a7 C3 P* X$ c, c7 _$ ^8 n) f; M, ]  G
一條牽繩並知道如何運用訓育出來的狗,
5 D6 n8 u/ K* |4 \# E  B就和導盲犬一般,很有教養的.
. G' a3 Y4 z/ g狗的不良行為多半是飼主不知如何訓育或過於寵愛縱容出來的.: O- F( \3 Z, f6 {: A  o, U6 o8 Q
和狗的體型大小無絕對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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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北大公道伯 於 2012-12-19 13:24 編輯 2 \2 e. v) i; e# q2 k
phantom 發表於 2012-12-17 17:06
  V1 u7 N! y6 b7 o/ k. n大部份的愛狗人士都自認為非常愛狗
+ A1 V6 V/ ~! h我的觀察相反% n  x! R* w! C& w) R
愛狗人士真的愛狗
0 i0 ], P1 g  x" |

3 j& V) z6 @. M* T+ e" ?! I4 I; lphantom兄 以下是您曾說過的話 我用藍色代表 小弟我的話就用粉色代表 我幫您整理出來您的一件重點
! H. r8 G% p1 `( X# c/ A" v0 e; }+ m9 P
      我的觀點是完全尊重狗(以及各物種)順其自然的存在方式,所以我希望給狗自由,我比一般人還了解狗,比愛狗人士還愛狗,所以絕非一桿子打翻一條船
% X2 y. d3 c, O  G+ B* H4 m      再次呼籲所有愛狗人士,「人不該以人的角度看狗存在的理由,不該以人的角度看狗的需要,而該以狗的角度看狗的存在理由、存在方式以及狗的需要% o4 A, d: G' V5 {8 ~
      我的理念完全正確 只是我還沒說放狗自由以後該怎麼維護環境...免於流浪狗影響我們的生活
% q5 A- E: p1 u% X簡單講一下好了 前一陣子電視新聞好像說在淡水河中有一塊陸地要拍賣  我希望愛狗人士可以把這塊地買下來給狗住這樣子問題都解決了其他的,大家再想辦法吧
      
: C: }8 G; n/ F( _1 U# y8 t& H( b# X- c: P
那您是說趙家的西藏敖犬 跟錢家的貴賓狗 和孫家的狼犬 和李家的瑪爾濟斯 都放在那座島上嘍.....我想如果照您的理念實行的話   錢家的貴賓狗 跟李家的瑪爾濟斯掛點後 可能晚上會去找你喔.2 k$ Q7 v  x$ W1 f/ q1 Z1 w0 w' @) C
# }5 u! [0 B" n! `* r9 z
         我想的確會有那樣的問題,所以後續的管理很重要,我只是提個想法,可不可行值得大家討論 按古人講法,有情眾生皆有魂魄,但狗的魂只是生魂,掛點後不會對人類有何傷害, e! ^2 P- o( |- x

( m* J. f7 m# J+ @- ]8 U2 v
% J) a; M1 z( h小弟資質太差 您說要以狗的角度來看 我真得看不出你是從人的角度來看呢 還是從狗的角度來看 還是從您的角度來看 你怎麼可以拿狗之名行自己之實呢  您說愛狗就應該讓牠自由 何謂自由 自由跟放逐是不同的 別污損自由這二個字的意義 你的論點是要把那些狗送到那座島上 他們能自理嗎 你說管理很重要 管理不是也是人在管嗎 牠們何來自由呢 你說你比愛狗人士還愛狗 我真得看不出來耶 我只是覺得你是自掃門前雪 照您的作法 所有的狗集中在那座島上 有攻擊性的吃掉弱者 那您不是間接殺狗 只是你不是親自上陣 你只是假借有攻擊性的狗殺牠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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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狗的人 他有千百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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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愛狗的人 他也有千百個理由% e$ l$ W8 y' f; }
* E: d- j: {# \1 \) g6 l
沒有對和錯的問題......但不能因為愛和不愛 而產生出謬論 明明就不是喜歡狗的人 卻要裝出喜歡狗的樣子 想去改變那些喜歡狗的想法 而喜歡狗的人 卻要想去改變不喜歡狗的人 不智.......自由意識 怎能去改變呢
2 V8 p# A5 @$ c1 h- l& a% c5 b( R5 m( Q4 i* \; l: j  v: |
愛狗 不愛狗 是個人主觀的問題 無需去討論 乾不乾淨 衛不衛生 吵不吵人是客觀的問題 我們應該對於破壞環境衛生 破壞安寧者 人人攻之 再此本人盡量外出時身帶相機 有發現不論是狗 是人 是虎 是貓 在北大拉屎 拉尿不清理者 我一定拍照上傳 就萛我被告了 有罪 我也認了 因為我沒有錯(以上對事不對人 如有得罪之處 請多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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