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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機車停車區是否能分部份區域為腳踏車停放區

2010-09-13 09:15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0-9-14 10:43 編輯


目前物管是規定腳踏車一律走機車道上下
有些住居之前反映過,各棟地下室前有小部份空地
希望改為腳踏車停車區
但個人認為,地下室共4層,如果各層各各棟的門口加設
管理不易,且會有危險(或許有人就會直接在停車場騎)
見大家都對這個問題都有想法
所以想問看看大家的意見為何?

個人先提出自己的一個想法
因機車位是買房子就附設一個,沒有權狀的問題
之前在其他社區有看過的使用方式是
將大家的機車位統一由管委會來登記分配
(當然,若是原本自己的位子就很喜歡的,可優先登記)

這有幾個好處:
1.使用者付費,家庭中有第二台機車者,不需要自行找沒有機車的鄰居租用
2.萬一家有重機,需要一次停二個位子,若由管委會統一出租,較為方便
3.不是每一家的位置都離自家電梯近,若能由管委會統一處理,可方便各住戶使用
4.這是個人想法:我們社區有600多戶,不太可能有600輛機車,若能統一出租,管委會就能確認社區的機車數
多的空間就能劃設出腳踏車停放區,直接從B1上下,方停有也安全

缺點:
1.這要取得大多數的同意
2.管委會事情又多了一件

以上僅代表黑麻麻個人意見,還請大家集思廣意囉!^^
2010-09-13 12:02 · 2樓
因該也是要找看看 還有沒有空間設立腳踏車停放區
不過到時一定又要收清潔管理費(使用者付費)也是有點麻煩.
這個可能要到管委會成立時大家集思廣益提出解決之道
2010-09-13 12:20 · 3樓
🔧 本帖最後由 Lydia 於 2010-9-13 12:33 編輯


建商的文宣上,的確有規劃B1垃圾間後方的空間為腳踏車停車場,
現在需要的是如何管理,
另,機車位由各住戶自行出租,可收到租金(當然也可免收),
若由管委會統籌辦理,租金納入管理基金,或者是機車位變成腳踏車位,
那沒有機車位者不就變相的多繳了管理費(因為沒停機車,而機車格的租金卻被管委會收走了)?
還有,機車格再怎麼排,都不可能靠近JKQ棟的電梯口的,
所以是不是靠近電梯口,對JKQ棟的住戶而言沒什麼差別吧...
2010-09-13 12:25 · 4樓
機車位重整,其實可以討論討論,但遙控器是否願意釋出呢?
像我家就有兩部機車,因貼紙原故我們也是多租一個車位!
腳踏車位是可以規劃的,收清潔管理費(使用者付費)迄是當然的
2010-09-13 12:28 · 5樓
本來也想像新住民家自行車放在陽台,但聽他說吹風雨淋,就嘸干ヘ
2010-09-13 15:36 · 6樓
回復 Lydia 的帖子

因為機車沒有權狀,就算出租,也是以社區內的住戶為對象,不可外租
在大家都知道清潔費為100/月的情況下
個人認為要提高租金,可能會有困難

所以是強調使用者付費
沒有租用的,是不是就可以不用付
這部份要看管理基金的部份再確認
2010-11-05 02:53 · 7樓
1.各層梯間出入口不宜設置,留空間暫停上下貨及走道。 2.麗寶規劃停車場幾乎都畫滿了停車位(n/m棟梯間出入口邊車道也畫上停車位變單行上下坡車道)3.重新規劃機車位部分劃為單車停放區有失公允。4.建議在原規劃單車停放區重新規劃並妥善管理。
以上是個人建議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