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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住戶遷出入管理辦法

2011-09-27 14:09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1-10-14 09:46 編輯


第一條
為維護社區居住安寧及確保公共安全、落實社區事務管理,特依本社區規約第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及生活規範第4 條第1 款之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社區全體住戶均需一體遵守本辦法有關規定。

第三條
住戶於遷入社區前需至管理服務中心辦理遷入手續。
一、 房屋所有權人請攜帶:
(一) 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二) 地下停車場車位所有權狀影本
二、 承租戶請攜帶
(一) 租賃合約影本
(二) 車位租賃合約影本

第四條
辦理遷入手續,須填寫詳細住戶資料,以便管理服務中心控管。遷入手續完成後,由管理服務中心將資料存入電腦並填發住戶異動聯繫單並知會管理委員會。

第五條
辦理遷入手續,請確認是否積欠管理費,並繳清積欠之管理費,並妥善告知以利管理費收繳。

第六條
辦妥遷入手續後,由管理中心發給社區規約一本,並提示重點,請住戶詳讀,以作為社區居住、互動及生活規範。

第七條 住戶於遷出前亦須先至管理服務中心辦妥遷出手續。
一、 繳清至當月之管理費、維護費等,已繳交全年度機車停車清潔費者,按月份比例辦理退費。(不足月者以1 個月計算)
二、 交還申領之門禁感應卡。-->改為該住戶於遷出當日,攜帶所有門禁感應卡/感應磁扣進行消磁
三、 留新址及聯絡電話,以便後續郵務信件之轉送。

第八條
住戶辦妥遷出手續後,由管理服務中心填發住戶異動聯繫單,通知管理委員會。管理服務中心將按住戶所留之新址,將信件代為通知郵差轉寄,本項服務15 天後停止,之後信件一律以退件處理。

第九條
為防止住戶搬走時,毀損電梯、公共走道及故意棄置廢棄物於公共空間或污染環境,住戶應於搬家前(搬入或搬出)事先至管理服務中心申請,由管理服務中心通知保全人員加強監控,並要求在電梯車廂內做好保護設施。完成上項程序後,管理服務中心知會保全人員予以放行。

第十條
本辦法得依事實需要修訂後,授權由管理委員會會議議決後公告施行。
2011-09-29 12:03 · 2樓
第五條: k, B) R1 x3 C, k
辦理遷入手續,請同時,告知本社區管理費繳交規定及流程以利管理費收繳。
=> 建議....辦理遷入手續,請同時確認是否積欠管理費,並繳清積欠之管理費,並妥善告知本社區管理費繳交規定及流程以利管理費收繳。
2011-09-29 14:51 · 3樓
🔧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1-9-29 14:52 編輯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確認是否積欠管理費,並繳清積欠之管理費,並妥善告知


您的建議應該是放在遷出戶上(如第七條第一項)
這一則指的是遷入戶,應該沒有上述的問題....
2011-10-04 17:58 · 4樓
回復 黑麻麻 的帖子

對於遷出戶, 房子都賣了, 錢都拿到了, 大不了舊家具都不搬了(甚至許多投資者, 根本就是沒啥家具....)....所以規定遷出戶, 還是很可能收不到錢 (我是假設大部分收不到管理費的應該多是投資客....)
2011-10-05 09:16 · 5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1-10-4 17:58
回復 黑麻麻 的帖子

對於遷出戶, 房子都賣了, 錢都拿到了, 大不了舊家具都不搬了(甚至許多投資者, 根本就 ...


了解您的意思....但還是覺得這樣對遷入戶來說,很無辜....因為錢不是他們欠的呀!{:4_186:}

對於已遷出戶的,若管理費尚未繳清,還是可以報請法院強制執行支付命令的
2011-10-07 11:31 · 6樓
回復 黑麻麻 的帖子

哈....不會啦....我買賣過房子, 在房子確定過戶產權轉移時, 仲介都會針對這部分找買賣雙方算清楚(除非是沒找仲介, 自己賣的, 這部分應該是少數了).....我們這樣定, 會比較方便管理
2011-10-07 13:10 · 7樓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OK~了解
會再加上去滴
2011-10-07 18:31 · 8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1-10-7 11:31
回復 黑麻麻 的帖子

哈....不會啦....我買賣過房子, 在房子確定過戶產權轉移時, 仲介都會針對這部分找買賣 ...


那.... 如果... 真的遇到了所謂的少數自賣戶,又沒繳清管理費,該怎麼辦 ?
依法行事嗎 ?
2011-10-11 09:35 · 9樓
回復 李夫人 的帖子

呵呵....那樣子的住戶應該是很少了....管委會再依法處裡, 應該就不會花太多心力了
2011-10-14 09:47 · 10樓
至100/10/15為止
大家的意見都已整合在第一樓
再給一個周末的時間讓大家確認
下周一100/10/17起將不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