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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房產暴利 最高課15%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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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5 08:15:52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 \; ~% g5 q1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1.02.25 03:16 am
+ `& Y4 Q. Q9 |6 V4 h7 J5 I
2 E2 H3 ~3 m" H  
5 x. G, b+ [! ~( [3 J馬英九總統拍板課徵包括房產暴利在內的「奢侈稅」。財政部將對持有期間短於二年的非自用住宅,在買賣階段按交易價格,分別課徵10%及15%的特種銷售稅,估計一年國庫可多徵收近150億元暴利奢侈稅。
/ x, F6 r/ E5 D; K+ P4 \3 t# Z* f& Z& j: i% S# m1 K, N! ], Q' Z
財政部長李述德昨(24)日向馬總統簡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外界稱為奢侈稅),獲得總統支持,奢侈稅的課稅項目,除不動產,還包括300萬元以上的私人汽車、遊艇、飛機,以及50萬元以上的皮草、珊瑚等保育類貨物及製品,還有50萬元以上的俱樂部會員證。
7 t2 e5 s: U4 t8 i5 F4 v. \4 Z3 [& l- k  X# I
財政部估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一年可為國庫增加約100餘億元稅收,其中來自不動產的稅收約80億元。財政部將在下(3)月舉辦公聽會,參考外界意見後定案,最快今年內完成立法實施。
+ _$ `5 w/ i* {& G. E" d1 [$ l
- U) M, N! G: w; Q' `由於民間對富人高價消費行為觀感不佳,加上所得分配惡化現象沒有緩解跡象,總統支持財政部應該適時採取稅制手段,對高價消費行為或豪宅等高價財產的交易行為,加徵一道特別稅捐。; R6 X7 v& d9 f6 G/ V6 C' 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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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稅名稱暫定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區分成:不動產交易、高價貨物及勞務三個範圍。其中,不動產交易未設課稅門檻,但對持有期間短於二年內的非自用住宅,一律都要加課10%到15%的特別稅捐;自用住宅則不在加稅之列。9 |/ y# o8 Z- `% M$ n) O.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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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財政部規劃,持有期間不到一年即轉手出售的非自用住宅,是按其交易價格課徵15%特別稅;持有期間不到二年的非自用住宅則課徵10%特別稅。舉例說,帝寶豪宅一棟市價逾2億元,加課特別稅課後,如有買進帝寶但不到一年即出售者,假設售價是2億元,即按15%加課3,000萬元特別稅。短期內買賣不動產的特別稅課徵對象,是出售人。5 Q. A0 E- L: w% t! K, G. w% I) O/ M
% h; a7 E/ i" q( @( G# }" ]
財政部並規劃將出廠價或進口報關價300萬元以上的私人汽車、遊艇及飛機納入課稅,稅率是10%;基於保育政策,消費者購買保育類製品如皮草、珊瑚、玳瑁等,價值逾50萬元,要加課10%特別稅;一般高所得者的俱樂部或高爾夫球會員證等,價值逾50萬元以上,也要另外負擔10%的特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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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5 j. r3 m* ]! A, @4 m7 i【2011/02/2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1 {* q2 I- Z0 Q  r$ k: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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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5 08:23:24 |只看該作者
不認為這項措施有通過及執行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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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5 09:44:23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阿彬 於 2011-2-25 09:47 編輯
2 Z0 d$ w8 U5 t+ z; {: \3 J% l3 O7 x" }2 n6 y- o
依據財政部規劃,持有期間不到一年即轉手出售的非自用住宅,是按其出售時交易價格課徵15%特別稅;持有期間不到二年的非自用住宅則課徵10%特別稅。) }7 N) a1 D4 U" ^5 I' H/ y* _" c
, ?5 p, A0 ^6 e9 ]9 y! E% C' Z  b
<---所以就是說, 如果投資客原本在1年內要脫手獲利1成~2成 , ! w6 \$ t! ]% @7 p3 E- c
假設購入價格為100萬, 一年內要賣120萬...獲利為20%(20萬)...按照這種課稅方法... 特徵稅是 120萬 X 15% = 18萬 , # S5 p5 o0 _# a
所以淨利潤是 20 - 18萬 = 2 萬.... 哈哈哈哈哈...投資報酬率瞬間成20% 掉到 2%.
: W6 ]: f& d  ?6 o% D2年內賣的話, 假設也是賣120萬...投資報酬率會掉到 8% ( 8 萬 )- ?* H5 b& e. _5 T& K4 c: [
: W( ?! d4 w" m4 ?7 L0 u9 ^3 K
問題會是- u" A, K! G# g' Y7 e
1) 到時候房價會不會越墊越高?...投資客一樣是把這部分加到下一個買家的成本上. 以上述的假設去計算, 當原本的預期獲利拉高到40%, 一年內賣出扣掉特徵稅後, 獲利為19%.
0 s. |5 j  S' y/ I6 F2) 兩年的時間也不算長~投資客可以先出租賺租金.1 b. q3 `) A8 S$ q6 L8 i( }+ X
..等等
* `. n1 d, L' b( D& h7 F2 s0 Y! \* q: Z
接下來的現象應該會是...口袋深的繼續放...口袋不深的應該會開始賣房子. 因為不利消息還有"預期升息". 不過誰知道~因為2012年總統大選...搞不好又被拱起一波"最後的高潮".. , A" F/ c. J- O7 p' Q
+ X7 X; |0 n( G( o) D
自住客們~~市場變化多端~ 請小心阿~
. h: o: W/ m& @5 u+ V: C, S6 S& G
※Sabisu低糖手工果醬※ Http://sabis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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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5 10:18:17 |只看該作者
以出售時的交易價,那如果是虧損不知怎麼計算,不會再多陪10~15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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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5 12:29:06 |只看該作者
'對持有期間短於二年內的非自用住宅,一律都要加課10%到15%的特別稅捐;自用住宅則不在加稅之列'8 {0 r* j0 A$ a
=> 投資客都有很多人頭的, 很懷疑這樣能課到多少 投資客 的稅
旅行地圖~2015 北印度(達蘭薩拉 菩提伽耶 瓦拉納西 阿格拉)|2014 馬爾地夫|2013 美國(西雅圖,北極圈,Fairbanks)|2012 奧地利(維也納,Hallstatt) 捷克(Cesky Krumlov,Prague,Brno) 清邁 Pai 鎮江 無錫 南京 揚州 泰州|2011 印尼東爪哇(泗水,日惹,波羅莫) 蘇州 上海 昆山|2010 華欣 曼谷 西藏 成都 吉隆坡 墨爾本 雪梨 凱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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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5 12:50:43 |只看該作者
"非自用住宅"的定義,究竟是什麼呢?
1 ?5 D( k( B# D& J1 B4 e若夫妻兩人名下各有一間房,是不是就會被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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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桃 發表於 2011-2-25 12:50 / q5 [+ A+ f- M
"非自用住宅"的定義,究竟是什麼呢?
( x+ c; W3 O) _3 c8 B若夫妻兩人名下各有一間房,是不是就會被打到? ...

- [0 ?. [8 p* K0 v) I7 w* T3 O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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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哪裡啊 發表於 2011-2-25 10:18 8 ^( x, i, L) z$ q
以出售時的交易價,那如果是虧損不知怎麼計算,不會再多陪10~15趴吧@.@

/ m! O% _: l/ Y% {  A不管虧損都要再繳10~15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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