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1350|回覆: 7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綜合新聞] 房產暴利 最高課15%奢侈稅

[複製鏈接]

728

主題

96

好友

3656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308
在線時間
526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1-2-25 08:15:52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 P5 f; `3 h; f6 K0 M( j【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1.02.25 03:16 am
  ^" ]8 h2 o7 j' `3 C& I / J; A- }" R' Y
  / ?0 l  Y& c' R) L, T/ R
馬英九總統拍板課徵包括房產暴利在內的「奢侈稅」。財政部將對持有期間短於二年的非自用住宅,在買賣階段按交易價格,分別課徵10%及15%的特種銷售稅,估計一年國庫可多徵收近150億元暴利奢侈稅。
8 A7 i$ _8 Z/ a1 Z) Z
) A! M( p  p1 A- p% x+ X7 Y/ T+ d- G財政部長李述德昨(24)日向馬總統簡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外界稱為奢侈稅),獲得總統支持,奢侈稅的課稅項目,除不動產,還包括300萬元以上的私人汽車、遊艇、飛機,以及50萬元以上的皮草、珊瑚等保育類貨物及製品,還有50萬元以上的俱樂部會員證。* }5 v6 l0 _" d9 }9 B, A7 k

8 o$ V8 B9 S1 n財政部估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一年可為國庫增加約100餘億元稅收,其中來自不動產的稅收約80億元。財政部將在下(3)月舉辦公聽會,參考外界意見後定案,最快今年內完成立法實施。
2 E; u* q, f+ A! z2 ?/ G/ p$ Q3 r7 |0 v2 n9 X, b' F1 }+ e
由於民間對富人高價消費行為觀感不佳,加上所得分配惡化現象沒有緩解跡象,總統支持財政部應該適時採取稅制手段,對高價消費行為或豪宅等高價財產的交易行為,加徵一道特別稅捐。# _# }' M4 ?1 }* {# Y3 b6 x  @
" p5 S  b! [6 K
新稅名稱暫定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區分成:不動產交易、高價貨物及勞務三個範圍。其中,不動產交易未設課稅門檻,但對持有期間短於二年內的非自用住宅,一律都要加課10%到15%的特別稅捐;自用住宅則不在加稅之列。
1 Y1 F6 `5 O+ w# @' t, r+ u8 |! s5 q5 g  j, @
依據財政部規劃,持有期間不到一年即轉手出售的非自用住宅,是按其交易價格課徵15%特別稅;持有期間不到二年的非自用住宅則課徵10%特別稅。舉例說,帝寶豪宅一棟市價逾2億元,加課特別稅課後,如有買進帝寶但不到一年即出售者,假設售價是2億元,即按15%加課3,000萬元特別稅。短期內買賣不動產的特別稅課徵對象,是出售人。- L5 Z' p1 E( U: J9 x0 |  _8 p# s  ~
+ U1 S0 b, [5 b4 S: Z/ n: M5 ?/ ~
財政部並規劃將出廠價或進口報關價300萬元以上的私人汽車、遊艇及飛機納入課稅,稅率是10%;基於保育政策,消費者購買保育類製品如皮草、珊瑚、玳瑁等,價值逾50萬元,要加課10%特別稅;一般高所得者的俱樂部或高爾夫球會員證等,價值逾50萬元以上,也要另外負擔10%的特別稅。
* H3 t# `7 |. x/ X* z# K7 q3 i4 \5 a) L, \% h7 ^
7 f) T! a3 r7 K/ t, w- Y- a( m

' I* _& {! \* N! a; |& f
3 l$ v# m, b) ?& d4 w% R, X
, A8 \: b; q& G5 L) h1 m
7 \8 M3 o1 t8 h7 W9 o【2011/02/2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 l" i0 _- Q

" M: D( m  g8 U, u

本文章子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低頭亦是一種能力。有時稍微低一下頭,或許我們的人生路會走得更精彩

0

主題

7

好友

816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142
在線時間
231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1-2-25 08:23:24 |只看該作者
不認為這項措施有通過及執行的可能!

129

主題

644

好友

5770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社區
詠翊山水觀
文章
4488
在線時間
1251 小時
3
發表於 2011-2-25 09:44:23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阿彬 於 2011-2-25 09:47 編輯
3 C. F$ b: f4 n1 A7 c
2 t: Z7 l6 }% l依據財政部規劃,持有期間不到一年即轉手出售的非自用住宅,是按其出售時交易價格課徵15%特別稅;持有期間不到二年的非自用住宅則課徵10%特別稅。
  D! y0 x1 i; v7 Q% Z6 @6 q& F! z' s& ]) ^/ L0 b
<---所以就是說, 如果投資客原本在1年內要脫手獲利1成~2成 , / a0 g& p+ U$ g* F+ ^
假設購入價格為100萬, 一年內要賣120萬...獲利為20%(20萬)...按照這種課稅方法... 特徵稅是 120萬 X 15% = 18萬 ,
7 z6 S) j/ [. u4 _7 _6 g所以淨利潤是 20 - 18萬 = 2 萬.... 哈哈哈哈哈...投資報酬率瞬間成20% 掉到 2%.
' w5 m6 g2 z; r0 Q9 }6 j# D# L  z: F0 |2年內賣的話, 假設也是賣120萬...投資報酬率會掉到 8% ( 8 萬 )# T( R2 ?! }" M2 S- k
; M% ^% R( L8 d. u7 c  V% ]
問題會是5 A5 E8 \  ]6 R3 D! ?
1) 到時候房價會不會越墊越高?...投資客一樣是把這部分加到下一個買家的成本上. 以上述的假設去計算, 當原本的預期獲利拉高到40%, 一年內賣出扣掉特徵稅後, 獲利為19%.: e, |* ]6 C1 W. E- K* |8 X
2) 兩年的時間也不算長~投資客可以先出租賺租金.! L! R% A) P! H" t
..等等' R& |2 @2 H* J, x& T- r
/ ]; \& a1 _% |2 R* a9 S; P$ F
接下來的現象應該會是...口袋深的繼續放...口袋不深的應該會開始賣房子. 因為不利消息還有"預期升息". 不過誰知道~因為2012年總統大選...搞不好又被拱起一波"最後的高潮".. ( O* O) k7 Y& [, u' h6 N% s: c

( F- \6 Y4 X# _% D  ^自住客們~~市場變化多端~ 請小心阿~
% n' N% p# I0 ^2 I3 G$ `8 r; h+ C0 _) |+ k0 \/ p
※Sabisu低糖手工果醬※ Http://sabisu.tw

5

主題

1

好友

2553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279
在線時間
608 小時
4
發表於 2011-2-25 10:18:17 |只看該作者
以出售時的交易價,那如果是虧損不知怎麼計算,不會再多陪10~15趴吧@.@

19

主題

43

好友

2570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749
在線時間
671 小時
5
發表於 2011-2-25 12:29:06 |只看該作者
'對持有期間短於二年內的非自用住宅,一律都要加課10%到15%的特別稅捐;自用住宅則不在加稅之列'
9 z6 Z4 @  d! K3 `( `=> 投資客都有很多人頭的, 很懷疑這樣能課到多少 投資客 的稅
旅行地圖~2015 北印度(達蘭薩拉 菩提伽耶 瓦拉納西 阿格拉)|2014 馬爾地夫|2013 美國(西雅圖,北極圈,Fairbanks)|2012 奧地利(維也納,Hallstatt) 捷克(Cesky Krumlov,Prague,Brno) 清邁 Pai 鎮江 無錫 南京 揚州 泰州|2011 印尼東爪哇(泗水,日惹,波羅莫) 蘇州 上海 昆山|2010 華欣 曼谷 西藏 成都 吉隆坡 墨爾本 雪梨 凱恩斯

19

主題

39

好友

1144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706
在線時間
383 小時
6
發表於 2011-2-25 12:50:43 |只看該作者
"非自用住宅"的定義,究竟是什麼呢?& a' Y" y8 G4 d! a7 Y. \
若夫妻兩人名下各有一間房,是不是就會被打到?

0

主題

24

好友

4980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866
在線時間
747 小時
7
發表於 2011-2-25 12:56:52 |只看該作者
阿桃 發表於 2011-2-25 12:50 7 N1 \( @2 }3 e& W' }
"非自用住宅"的定義,究竟是什麼呢?
: ?9 e$ c; h$ U" I若夫妻兩人名下各有一間房,是不是就會被打到? ...
# d$ D0 Q) Z, {7 R
yes.............

0

主題

24

好友

4980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866
在線時間
747 小時
8
發表於 2011-2-25 12:58:31 |只看該作者
你在哪裡啊 發表於 2011-2-25 10:18 . f! }6 N( h+ P9 @3 t
以出售時的交易價,那如果是虧損不知怎麼計算,不會再多陪10~15趴吧@.@

: i, I! F1 E$ ?7 O1 K) C不管虧損都要再繳10~15趴.............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