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1065|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房市新聞] 國宅租售標準 新北市比照北市

[複製鏈接]

917

主題

54

好友

5430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3211
在線時間
1497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1-1-17 10:14:11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16日電)行政院13日訂定「100年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對象家庭收入標準」,台灣省、台北市與高雄市分別訂定不同標準,新北市比照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與桃園縣比照高雄市。
; |+ \( N! Q9 P5 E' M7 V: }
: u8 S& `4 n+ N- o, d; I- v% o, {7 W4 h
國民住宅條例規定,國宅由政府計劃,以出售、出租、貸款自建或提供貸款利息補貼給收入較低家庭居住,收入較低家庭標準,由行政院訂定。; z6 o3 \& ^7 W% M2 k1 I

6 z2 e3 C9 n" _& E, ^. f" _% `" A& C4 D1 m
根據行政院訂定的標準,國宅出售標準,台灣省為家庭收入在新台幣103萬元以下、台北市158萬元以下、高雄市110萬元以下;出租標準部分,台灣省為家庭收入在56萬元以下、台北市99萬元以下、高雄市為66萬元以下。
1 l& _, h; X: F3 \8 m9 U) t! P1 i% s6 X6 w$ n
6 A- z( I7 M0 u. l" V1 A
此外,由於5都新制上路,特別規定台灣省的市、台中市、台南市及桃園縣,比照高雄市基準辦理;新北市比照台北市基準辦理;金門及馬祖地區比照台灣省基準辦理。% B( I+ g5 M- N7 B
* u% n) f  b# u- j* s5 E' W; V: L
9 ^5 H6 @# T% i8 A
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國宅出租出售對象基準,每年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公布的家庭所得調整,希望照顧更多弱勢族群,今年標準是配合整體「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訂定。8 Q: ?; X! E' K4 E% A# r

' l0 j2 x1 N' j/ y( j
$ x) ]1 }; i7 i! N# r他說,考量新北市與台北市同屬一個生活圈,將新北市與台北市訂定為同一個標準辦理;台中市、台南市及準直轄市桃園縣比照高雄市標準辦理。
0 R& a/ m% U* I8 I& P% B; r0 v" @) f+ E9 V, I! R

7 q! v# K" O; F: |葉世文表示,目前社會住宅政策仍是「只租不售」,但既有231戶待出售國宅仍依相關出售標準辦理。
5 \/ A( j7 ^7 S  o: e+ m
: Q- ^+ O3 `$ k) ]! D. n4 E0 x7 z; O/ |7 }+ H, J" K7 d
內政部長江宜樺日前表示,社會住宅第1階段將以大台北地區5處基地規劃,包括台北市2處與新北市3處、共1661戶。總統馬英九指示,最晚今年底動工,但仍以租金補貼為主,提供社會住宅為輔,「過去政府蓋了幾十年的國民住宅,也是廣義的社會住宅。」10001160 b* L9 p0 a, P: _$ i- c

% C  @; k/ M/ S) P1 w! ~. k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16/5/2kwsr.html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