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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議題] 您贊成...廢除死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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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7 00:02:5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瓜瓜 於 2014-5-22 11:04 編輯

本帖最後由 瓜瓜 於 2012-12-7 00:08 編輯

台南曾姓男子 為吃牢飯 而 隨機割喉殺男童,此事件震驚社會,"死刑存廢"再度成為焦點。
您贊成...廢除死刑嗎?   可以發表您的看法呀!


*103.05.21  台北捷運21日發生一起駭人攻擊事件!下午4點26分發生男大生在車廂內瘋狂對乘客砍殺,目前所知已造成3人喪命,25人受傷送醫,新北市警察局長陳國恩表示,這名男子從小就預謀想做一件「大事情」,原本打算畢業之後再犯案,上禮拜突然想到要今天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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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chang0104 + 1 廢死聯盟有沒有真的了解死囚的心情?.
a222461 + 1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santaiwang + 1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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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7 08:32:07 |只看該作者
不用廢除
但可以更嚴謹的執行
法律本來就是擺著制止人們作惡
但是有這條法律 不代表需要執行
如果可以達到嚇阻  就成功了
也就是設立死刑不代表希望每天有死刑可以執行
相反的是希望不要有人以身試法  讓死刑不的不出  像尚方寶劍一樣
但如果有白目  想殺人吃ㄧ輩子牢飯
更何況殺一個手無寸鐵  無冤無仇的小孩

當然就是死刑該出來嚇阻  糾正社會錯誤觀念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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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水 + 2 廢死可以,但要三餐鞭刑 +灑salt.
jyc + 1 不死刑可以,每天鞭刑就好,每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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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7 08:59:4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阿慌 於 2012-12-7 09:02 編輯

能夠成全多數人的身家性命與生活安全
而不是局限保護少數個人的私欲之法
就是優法
尤其是故意以少害多、以己毀眾之事
當然要祭出絕斷之心
處與隔世之法
法律是世間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受害者處於死亡危害之際,法律是無能的站在一旁涼快的
誰來救濟與可憐這些無辜的受害者?
這道防線雖不能僅著於於報復的懲處
但如沒有起著防犯於未來的警示作用,
有也等於無

廢除死刑是慈悲,
保留死刑是大慈悲

孰為輕重,不想可知

不過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
也是要衡酌裁量的,這就是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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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ala1983 + 1 很好~我喜歡!
霸川 + 2 中肯!
湯湯 + 1 讚!廢除死刑,是錯誤的慈悲。.
joanne8889 + 1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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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FB : 宇宙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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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7 09:10:17 |只看該作者
倒底是善良守法的人,他們的人權比較需要被保護;
還是作姦犯科窮凶惡極的人,他們的人權需要被保護?
為什麼壞人犯法被關還不認錯時,
要拿納稅人的錢去供他們吃、供他們住,
養他們一輩子,
生病了還可以派車、派保鑣,帶他們去看病?
然後等待這些人突然有一天良心發現,
提早假釋出獄,
在社會上做個有用的人?
到底犯人出獄後改過自新的人比較多?
還是出來後繼續犯罪的人比較多?
口口聲聲說要廢除死刑的人,
是比較重視自己捍衛人權的虛名,
還是真的在關心如何降低社會的犯罪率?
至於類似江國慶冤死的案例,
與真正罪大惡極的死刑犯相比,
比例還是算少,
如果擔心誤判、刑求而導致冤獄,
應在司法技巧上來改進,
而不是扣上維護人權的大帽子,
而對窮凶惡極的壞蛋毫無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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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16631110 + 1 說得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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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7 09:36:18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受害着的人權比加害着的人權,更為重要,不要讓被害着受到二次傷害

只要法律人人平等,我想讚成有死刑的一定更多

但現今社會,只要有錢一般都可以換得比較輕的罪刑,只要與被害着達成民事和解

一般法官都會認為是"有悔意" ,會給予比較輕的刑責(尤其是酒後駕駛)

這需要法官再去考量的,刑事,和民事不能混為一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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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以利亞 於 2012-12-7 11:54 編輯

廢死聯盟主張廢死
但經政府及民間團體調查統計結果  多數民眾及公益團體(特別是婦幼團體) 主張維持死刑
連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先生 任警大校長時  亦憑多年辦案經驗  主張不可廢死
因此 執政者不敢廢死  又不敢真的執行死刑  走在兩面討好的平衡線上
我看過一部日本影片  片名叫[自殺者再利用法]
如果我國仿效日本  制訂一套法律  將[自殺者再利用法]改成[死刑犯再利用法]
那廢死聯盟就高興了   人民大概也能夠接受
影片如下  但事先聲明  未滿18歲請勿觀看  應由家長或老師口頭教育
如影片內容有違版規   請管理員刪除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I7BBtCw-1E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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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7 10:22:55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以利亞 於 2012-12-7 10:29 編輯

侯友宜︰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
記者賴仁中/專訪

中央警察大學校長侯友宜看過數百個命案現場,被殘酷手法殺害後的屍體躺在那兒,它的悽愴與悲涼觸動著這位資深警探的心靈深處,讓他無法想像,冷血殺人犯不給受害人一絲生機,為什麼現今會有一種聲音說「要給死刑犯機會」、「請寬容他們」、「他們悔改對社會是正面的…」。

侯友宜說,在上位者、做決策的人應該第一時間去刑案現場看看,去感同身受現場的震撼及被害人的慘與痛,不能只看隔了一段時間後犯罪者表現悔過、無辜的外型,有了親臨現場的深刻體驗,再來談論要不要廢除死刑。

他認為死刑是對重刑累犯的最後一個遏阻動作,實證上死刑存在,對遏止暴力殺人犯罪有具體效果,並不是一些人說的與治安好壞沒有關聯性,因為「要看的是質,不是量」。(註:本文基於公益必要性,文內有殺人場景與情節的描述,請讀者斟酌是否全文閱讀)

嫌犯事後落淚 只是假慈悲懺悔
記者問:看過這麼多犯罪現場,它帶給你什麼啟示?依你長年接觸嫌犯的經驗,有多少犯罪者會真心悔改?
侯友宜答:一件殺人命案,只在事後看一些資料或照片,這些是冰冷的,無法身歷其境感受第一現場的驚悚震撼與兇手的冷酷無情,等後來看到的,只有犯罪者「鱷魚的眼淚」。
犯罪者為了爭取活下去的機會,表現出悔過的、或者不是有心的、甚至是無辜的,這種場景大家很容易感受到,因為被告是活的,可以面對面,人們在這種面對面反射動作的感受上,容易接受對方傳達出來的訊息。
這時被害者和嫌犯是非常不對等的,你(主張廢除死刑者)沒有在第一時間去體驗被害者那種強度的感受,反而接收到犯罪者細水長流、慢慢給予的溫情攻勢,心裡面對犯罪者便有了「好像有悔過之意,要給他機會」的認知。

幾乎每個死囚 都是假釋後再犯
真的有懺悔嗎?其實是經過很長一段時間,大家看到的外型,並沒有看到內心那一塊,就像是冰山,只看到露出水面的部分,看不到冰山底下深沉的一面。這是真懺悔,還是假慈悲的懺悔、一種哀求、為自己某種目的懺悔?
執行政策的人、在上位的人,沒在第一時間體驗命案現場,沒有感受過被害者被害當時的場景,感受的不平衡,加上只看到冰山一角,容易產生很多錯覺。
所以我要講,今天要不要廢除死刑,讓做決策的人和人權團體到現場,親臨了解所發生的狀況,以及犯罪者剛被逮捕時鉅細靡遺描述的犯罪情節、還有現場表演,深刻去感受案發時肅殺的場景,若真正感受了,你會覺得「這種人讓他留在人間有意義嗎?」民調顯示司法人員贊成死刑比例最高,高達八成八,為什麼?因為他們辦案、接觸得最多,感同身受最多。

問:主張廢除死刑人士還有一個理由是擔心誤殺,有沒有這種可能?
答:從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判一個人死刑,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都認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非常慎重下才會確定一件死刑出來,後面還有非常上訴等程序救濟。
再就犯罪類別來講,只有殺害直系血親或性侵殺人、強盜殺人、惡性重大的結合犯、集團性綁架撕票才可能判死,而且是蓄意的,如果是過失、自衛都不會,我的博士論文是做性侵害殺人研究,十二件個案也沒有都判死刑,有的是未成年,有的過程當中被認為「其情可憫」,你看連這麼惡劣的犯罪都沒有百分之百判死啊!

問:可否從個案更深入談談命案現場給你的感受。
答:以前在中山分局、台北市刑警大隊和刑事局的時候看過太多命案現場,有的被害人被一刀一刀的剁、或殺了幾十刀,那叫殘忍、沒人性,但當年陳進興三人犯下方保芳三死命案,用殘忍不足以形容,我一進去,第一眼看到方妻張昌碧陳屍手術台下,被膠帶綑綁雙腳和蒙眼,平躺地下,眉心中一槍貫穿,腦漿流出。回頭見旁邊廁所門開著,方保芳也被蒙眼坐馬桶上,穿著西裝,領帶略歪,手術服剛脫下放在旁邊,手上還戴著手術手套,兩手下垂,也是眉心中一槍,血液往下滴和往後噴。
女護士鄭文喻穿著護士服,蜷曲在一坪多的衛浴間,腳未穿鞋,眼同樣被蒙,上蓋一毛巾,兇手頂著毛巾近距離射擊,一樣一槍貫穿,腦漿噴出。三槍解決三個人,我當場起雞皮疙瘩,這是叫行刑,不是義憤殺人、情緒性殺人哦!兇手不是禽獸而已,簡直是妖魔了。
後來陳進興落網,我曾和他詳談,那時他已被判死刑確定,沒有心防了,什麼都講,他說當時高天民剛割完雙眼皮,一起身,把病人穿的手術服一脫下,兩個人就把方保芳拖進去槍斃,方妻直接在手術台旁斃掉。陳進興把女護士拖到雜物室,女孩子拜託他、求他都沒用,陳進興殘酷傷害她又拖到浴室,命她趴在地下,看著她全身顫抖,仍一槍給她斃命。
你知道嗎?陳進興描述這一段時,還邊講邊笑,口沫橫飛說「我就把他如何如何」、「他嚇個半死」等,像是完成一個非常棒的作品一樣,按理經過一段時間沉澱,談這個問題應該是慚愧、帶著悔過,不應該顯現輕蔑、愉快的心情。我當時想「這人根本是魔鬼,如果讓他出來,還得了啊!」

輕微犯罪增加 與執行死刑無關
講不客氣點,死刑犯要死還給他麻醉昏迷再打,很厚道,他們完全沒有,把三個無辜的人眼睛一蒙就槍斃,殺的還是幫你忙的人,比較之下,給他們死十次,也是應該的啊!
還有白曉燕,從排水溝撈上來,脖子、身體和腳被綁三十多公斤啞鈴,手指被剁,身體遭重擊毆打,你看嫌犯有多惡劣,人質已死掉八、九天,還繼續勒索要錢,勒索期間有四、五天沒電話進來,就是在處理屍體。像這種嫌犯,還要給他們機會?
我曾做研究發現,那種蓄意、惡性重大的、會犯下判死罪的都是前科累累,如果監所能讓人悔改,保證不再犯,那是OK的,但這些人哪個不是幾進幾出監所,都是經過監所教化後假釋出來的。
比如最近一位新加坡記者來採訪,我談到一件舞女分屍案,嫌犯方金義六十幾年先犯恐嚇罪,關出來再犯強盜案、性侵案,並殺害一名舞女,曾判死刑,後改判無期徒刑,關十幾年假釋出來再殺第二名舞女,還性侵分屍洗劫財物;他們都是先犯一些罪,一直累積,累積到一個程度,最後犯下駭人聽聞的案子。
高天民也是,早期犯強盜案,犯了五十幾件,假釋後再犯白案、方案。
廢除死刑人士看到的一面是「有機會讓他活下來,因為他會改過,對社會有正面貢獻」,事實上像這種累積犯罪的犯罪者,如果沒有一個遏阻,再給他出去,他會變好?要變好,早在輕刑犯、重刑犯的時候就變好了,死刑就是對這些嫌犯最後的一個遏阻。如果沒有這樣的一個遏阻,暴力犯罪就可能持續上升。

問:不過主張廢除死刑的人,認為死刑與治安沒有顯著關聯性。
答:他們拿出一些數據來支持論點,說看不出有特別變化,但他們是量化,不是質化,不能因為竊盜、詐欺案件增加,用輕微犯罪的增加掩蓋了死刑對質的影響。
比如擄人勒贖案,早期一年八十件,陸續有嫌犯被判死執行後,現降為不到二十件;父執輩那個時代,綁架案平均五件就有一名肉票被撕票,現在十件不到一件被撕票,因為有死刑在那裡,但只要不是惡意、蓄意殺害人質,法官會給他們機會,這樣直接、間接對生命的傷害就減低。
換句話說,綁架件數及手段方式,很清楚的因為有遏阻而有改變,我不是說量處死刑就一定對治安有改善,但起碼對某些犯罪類別,確實達到一個程度的遏阻效果。


施政要看民情 不能夠落差太大
問:人權團體認為將死刑犯終身監禁,即可遏阻再犯,你是否贊成用終身監禁替代死刑?
答:現在有些國家有終身監禁,但有一種,依我創造的名詞叫「虛擬的終身監禁」,雖判了終身監禁,但關上三、四十年,認為他老了、沒什麼作用了,還是給他出來,這種「虛擬的終身監禁」比例佔很多。
台灣經常有大赦、或用一個什麼理由來減刑,因此日後就算有終身監禁制度,實質的終身監禁也可能變成虛擬的終身監禁。每一個犯罪者都講得很好聽,說「如果把我關到死,乾脆把我槍斃算了」,嘴巴這樣說,但法律改為終身監禁,還是會期待,期待出現虛擬的終身監禁,讓他有機會可以出去,就算只有萬分之一的機會也會想。
死刑犯不到最後,都不會放棄希望,真要執行時,問問那些行刑法警就知道,被帶去槍斃的時候,哪個人的腳會不發軟。因此討論終身監禁其實沒意義。
再就終身監禁本身來說,就算真有,對監所也是極沉重的負擔,萬一他在裡面殺人,又多出一個案子要多審好幾年,甚至還可以放封出來走一走。
有人說廢除死刑是世界趨勢,可是有些趨勢又流回來了啊!比如美國某些已廢死的州又恢復死刑。何況法律沒有所謂世界潮流,法律要能跟民情結合,不能落差太大。

問:死刑犯的確不輕易放棄求活,拚命打官司,一打多年,你怎麼看?
答:死刑案一再更審,過程中,有時發回的理由不是很適切,只是法官為了慎重,所以時間拖長,這也是死刑犯拖延時間的一種訴訟策略。
我舉商人黃春樹被綁架撕票案,打公用電話嫌犯被逮捕後,先說屍體埋在大園,我直覺他說謊,跟他說你不說實話就走著瞧,後來吐實,帶我們到汐止挖出來,很慘,殺了好幾刀,澆汽油燒了之後再埋起來。
這件案子訴訟五年後傳我去作證,只問「屍體怎麼挖出來的?」當然是嫌犯帶我們去挖的啊,其實這不是重點,但法官認為,律師提出來了,所以有義務問我,搞來搞去又開了一次庭,但似乎也不能怪法官,因為死刑犯跟律師請求一定要傳這個證人來問。
黃妻每次開庭都哭得很傷心,退庭出來後還在哭,每一次開庭,就是對被害人家屬的一次傷害。

問:死刑法律還在,你認為已定讞死刑犯可以不執行嗎?
答:當然要執行,而且符合我們現在的民情與趨勢,若是法律可以不執行,第一線辦案同仁看到通緝犯就不要抓了嘛。這些本來根本不是問題,而是被人挑起來,變成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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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錯了~
我是反對廢除死刑
不是人人都可成為"周處",若犯案人能自覺而更改,那才有意義~如果是我要悔改,那我也會在做完能贖罪的方式後,再請求執行
現今,重覆的犯罪只是增加被害者而已
雖然多了一些預算,有車開還是好的~免得又要花錢去復健我的骨頭 希望車子好開毛病少,而且學校也被教授追殺,不要搞到多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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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給罪犯關出來後再犯的機會吧~死更多無辜的人!就為了給罪犯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人人都是大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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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怡 發表於 2012-12-7 11:56
按錯了~
我是反對廢除死刑
不是人人都可成為"周處",若犯案人能自覺而更改,那才有意義~如果是我要悔改,那我 ...
不是人人都可成為"周處"

周處只是魚肉鄉民,喜歡欺負弱小,似乎沒殺過人,
而且他有憐憫老人的惻隱之心,所以才會去打老虎、殺蛟龍,
和這些殺人不眨眼的死刑犯比起來只是小烏呢!
所以,周處可能悔改,
但是要期待這些死刑犯能悔改……比登天還難!
至少,人類都已經上太空了,也沒看到死刑犯滅絕……
愛,不是用來控制,也不是用來犧牲,而是成全子女走上自己的路,幫助孩子找到綻放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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