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其他社區作法,所有機車位由管委會統一管理,每戶仍保留一位置,
無需求者自動放棄,每年抽簽換位置,清潔費仍收一百,
將空出的位置1~60號規劃成腳踏車位清潔費收30,其餘租賃制給兩部機車以上的住戶仍收100
歡迎大家討論可行性..........
wcw1224 發表於 2011-6-2 11:57
我贊成waitai的建議,只要腳踏車和機車放的進去停車格就可以了,不要妨礙他人或是有礙觀瞻即可,收回去讓館 ...
小徐 發表於 2011-6-2 22:33
廠商來評估過好像地下一樓天花板有很多管線跟管道
兩層的腳踏車架無法裝設。。。。。。。 ...
Bear 發表於 2011-6-2 19:57
為什麼不先去談談第四台全面降價?
為什麼不去談談寬頻網路最優惠價?
為什麼不能開源節流減少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