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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大家對於逃生間會漏雨的問題是否有共識?

2010-10-07 12:41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小叡 於 2010-10-8 17:48 編輯


昨天(星期三)參加了建商招開的社區會議,整個會議進行的非常河蟹,建商一如往常的官方回答就是“兩個不行”,這個不行,那個也不行,整個會議不著重點, 看不見建商的誠意,冗長的會議,能在氣紛“良好”之下進行,個人也樂觀其成,相關的議題,個人也什麼機會插口說話,只好有勞口才較好的鄰居發言。

但是個人對於逃生間的設計規劃真的無法接受,會議談到這個話題便想要多了解一些,建商一開口就是不行,等管委會成立,住戶要自己出錢改善,口氣非常的堅定,完全沒有轉圜的空間,想要多了解一些,但卻被“阻擋”發言?個人感到非常的奇怪,也非常的不舒服,幾次將議題拉回,但又不了了知,是什麼情況?是我沒資格發言嗎?這個問題也有很多住戶在關心,想要多問一點都不能?

說到後來還意有所指,是我個人無理的要求,要建商到我家作客?有了JACK家的經驗,要建商到我家是想怎麼樣?個人的小屋小房,不適合招待建商。

要建商ㄢ ㄋㄞ我一下?這是公共議題,事關所有的住戶,為什麼要有這樣的發言,一整個讓人害怕。

個人的幽默可否找其它場合發揮?對於社區的事都我都是嚴正以待,小心發言,幾次開會時間,都是提早下班,晚餐未進的情況下參與,為什麼得不到應有的尊重?

在此想請教大家,是否對逃生間己經有所共識,如果是,那小弟以後就不會針對此事多所發言,以免成為社區不受歡迎的人.
2010-10-07 13:31 · 2樓
我也覺得這個一定要改善
只是到時候會交給我們管委會去做
如果大家不吭聲,就會拖到管委會

朋友建議每一項公設點交都要請相關專家或顧問一起檢察,花點錢
找懂消防法規的人,或許還能問說如何改善不讓水波進來的問題。
2010-10-07 16:28 · 3樓
在花隔窗裡面所上一片有洞洞的透明壓克力板,既採光又可兼顧潑雨、通風的問題,而且發不了多少錢~
2010-10-07 17:35 · 4樓
{:5_256:}

建商說法明顯有漏洞,說是要符合消防法規讓他「自然排風」,可是B1、B2兩個逃生梯,

一個是根本沒有窗、一個只有一扇整個封死(未查證是否可以開啟)的玻璃窗,

同個建案不同標準??

比照謝技師提的論述,

那我要要求給我可以開窗的逃生梯,

不然發生火災怎麼辦??

不用自然排風呀?{:5_251:}
2010-10-07 20:05 · 5樓
以下是在消基會上查到的案例資料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312.aspx?id=122
購屋之瑕疵擔保責任之範圍為何?
1、建物之出賣人對其所出售之建物,應擔保具有通常或契約預定效用,且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若買受人買受後發現建物具有瑕疵者,依法得視情形主張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得請求減少價金。
2、惟買受人於買賣當時,即因出賣人告知或其他原因,已知物有瑕疵者,基於誠信原則,買受人自不得再就此瑕疵事後要求解約或減少價金。但如另有其他瑕疵時,買受人當然可就此其他事先不知之瑕疵依法要求出賣人負瑕疵擔保責任。
3、要特別注意的是通知出賣人物有瑕疵後,要在通知後六個月內或房子交屋時起五年內行使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之權利否則超過時間就不能再行使了。

梯間下雨會潑水積水的問題, 依照目前的認知是個設計瑕疵, 昨天謝技師也在大家面前說"我也知道這樣不太好,但是就是不能改", 我想建商的代表也明顯知道他們的梯間設計是有瑕疵的.
2010-10-07 20:45 · 6樓
說真的 這個設計缺失對於我們個人的影響不是真的那麼大
畢竟房子沒有打算轉手賣出 現階段也沒有老人小孩 等有這個需要的時候 也差不多是需要管委會維修更換的時間了吧...
但為什麼這一點我們要站在無法與建商妥協的腳色上呢... 昨天還一下班就趕過去了
我個人的想法是 以整個社區品質的角度來看 目前應該盡可能去爭取建商改善 大家一起朝向歡樂安全的社區這個方向努力...看到社區中的小朋友們充滿活力的在各個區域玩耍會覺得這裡真棒
管委會的錢不是不能花 但是這個瑕疵在交屋後的雨天 很快就被發現了 管委會也還沒成立.點交 房子也還在保固期 這個時候要求建商出來改善不是住戶的權力嗎...難道有失公平嗎...難道是我們在坳建商嗎....
2010-10-07 20:59 · 7樓
聽起來這會議好像"又"跟之前防水的事件如出一轍.....大家真的得團結啊:handshake ~我想建商的做法一定會在住戶理安插很多"眼線"、"樁腳"...等等的!!把這件事情變成"好像"各位住戶想和平落幕這樣!!所以,認清每個人立場、做法是很重要的!!我贊成樓梯間防水問題要重視!!否則幾年後這會危及到各棟的安全!!

千萬不要再這樣被莫名其妙落幕了!!否則又是一樁"無解"公案:Q
2010-10-08 08:41 · 8樓
回覆 小乳豬馬麻 的文章

B1、B2因為其中一隻梯是完全封閉,只能做強制排風設計,所以另一隻也需要用玻璃封起來才能符合規定,整個社區好像只有二棟是這樣,但這樣應該就成了室內逃生梯,按理說樓梯寬度應該要有120公分才對,所以這當中應該有一些技巧才能讓我們少付一點小公面積。
2010-10-08 09:59 · 9樓
ㄚChin 發表於 2010-10-7 16:28
在花隔窗裡面所上一片有洞洞的透明壓克力板,既採光又可兼顧潑雨、通風的問題,而且發不了多少錢~ ...


不知道這麼的方案會減少出風口的面積嗎?
那天那位姓謝的有說, 增設百葉是不可行的, 因為會減少排煙量, 不符合消防法規.
2010-10-08 10:00 · 10樓
回覆 ㄚChin 的文章

我有查了一下法規供大家參考
http://nufpf.tripod.com/c003.htm

不是很確定我們的逃生梯屬於建商說的"戶外安全梯"或這邊我另外列出的"特別安全梯"(總之,一定不屬於室內安全梯就是了)

(建築技術規則第九十七條, 前略)
二、戶外安全梯之構造:
(一)安全梯應為防火構造。
(二)安全梯與建築物任一開口間之距離,除至安全梯之安全門外,不得小於二公尺,但開口面積在一平方公尺以內,並裝置鑲嵌鐵絲網之固定玻璃者,不在此限。
(三)出入口應裝設符合甲種防火門或鑲嵌鐵絲網玻璃之乙種防火門規定之安全門,但以室外走廊連接安全梯者,其出入口得免裝設安全門。
(四)對外開口面積(非屬開設窗戶部份)應在二平方公尺以上

三、特別安全梯之構造:
(一)自室內室安全梯,應經由陽台或本編規定之排煙室,始得進入;樓梯間及排煙室之四週牆壁應為防火構造,其天花板及牆面之裝修,應為不燃材料。
(二)樓梯間及排煙室,應設有緊急電源之照明設備。其開設採光用固定窗戶或在陽台外牆開設之開口,除開口面積在一平方公尺以內並鑲嵌鐵絲網玻璃之固定玻璃者外,應與其他開口相距九十公分以上,但在防火帶範圍內,不得開口。
(三)自室內通陽台或進入排煙室之出入口,應裝設甲種防火門,自陽台或排煙室進入樓梯間之出入口,應裝設甲種或乙種防火門。
(四)樓梯間與排煙室或陽台之間所開設之窗戶應為固定窗
(五)建築物達十五層以上或地下層三層以下者,各樓層之特別安全梯,如供本編第六十九條第一類及第四類使用,其樓梯間與排煙室或樓梯間與陽台之面積,不得小於各該層居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如供其他使用,不得小於各該層居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三。

2010-10-08 10:05 · 11樓
回覆 阿桃 的文章

法規浩瀚,無遠弗屆
非我等小民所能理解
大家若有認識相關專業人士可供諮詢
相信對未來有極大的幫助
(不管是哪一天,都要面臨點交的問題...)
2010-10-08 11:57 · 12樓
我們討論要求改善的問題,建商代表只要一句話"管委會未成立無法辦理"來膛塞,我們住戶也只有摸摸鼻子了,其實他那個代表不也透露了真相了不曉得大家聽得出來沒有,大家只要把那句話相反過來不就是"只要成立管委會.......",所以有天晚上跟了住戶的很多大哥談到這個問題才了解到,我們都把處理問題順序弄反了,我們要求那要求這不斷的在住戶個人提出的小問題打轉,建商根本就不理我們或是給個小糖吃拖延時間,待臻善美銷售達90%時,我們就全無談判籌碼了,因為她們的重點是賣房子,到時拍拍屁股就走了,我們繳的管理費也給你用完了,屆時成立管委會還能要求神麼?!所以的問題我們屆時只能自我承受.
So應該先釐清1.趁還有餘屋建商還得裡你的時候,先把到底可否成立管委會的問題問律師搞清楚2.法律上,建商可否動用管理費?!只要答案是對我們有利的,上次開會已經簽過名的住戶們授權之代表們即可不用在召開任何會議直接走行政程序來成立管委會,所有的問題就由管委會會總住戶問題一起要求建商改善,這樣的好處是不會有人再受到威脅或感受到威脅,因為是用管委會集體的名義,屆時若建商沒誠意,管委會再來考慮所謂的不得已霹靂手段...最好是不要走到這步.....趕快找律師或肯幫忙的物業管理她們對這個很了解....我想大前提應該先成立,否則我們提出的小問題永遠只在不具代表性的建商代表與我方居民討論中時間慢慢拖過...而我們掌握的籌碼也越來越少......有誰跟律師或物業界比較熟的呢?!麻煩您們幫幫忙....儘快...
2010-10-08 18:07 · 13樓
回覆 阿桃 的文章

對外開口面積(非屬開設窗戶部份)應在二平方公尺以上,如果是指逃生門,那絕對沒有二平方公尺,除非是二個門合併計算~真是霧煞煞...
2010-10-09 09:04 · 14樓
俺爹說他對公寓大廈管理這部份不是很清楚...

對不起幫不上忙...

如果是建築法規他可以提供一些意見~

(像是房屋防水的問題等等)

因為俺爹不是賣集合式住宅的{:5_260:}

俺爹建議還是找有名的物業來幫忙...

也就是之前傑克提出的說法~

大家認為呢?

p.s.抱歉啦~因為俺爹生性比較低調(其實是悶騷)...幾次想拱他出來幫忙...

都沒有成功{:5_275:}

不過...我會繼續加油的!!

2010-10-09 09:35 · 15樓
回覆 小乳豬馬麻 的文章

我也想呼叫彭傑克, any good news?
2010-10-10 00:07 · 16樓
希望日後對於逃生梯漏雨的問題大家能持續關注直到解決,
因為這是個大問題呢!
感謝Lester勇於發聲~
2010-10-10 08:37 · 17樓
大廳都可以做的那麼漂亮,
明知違法也不是做下去,大家最壞的打算就是沒有美美的大廳,
逃生梯就為了消防法規,把漏雨與安全性,都可以不管了,
到底是要美美的大廳,還是安全實用的逃生梯.
是不是大廳是給外人看,逃生梯是給住戶危難使用的,
所以面子比較重要,裡子都應付的過去就好,
就像建商代表所說,滅火器為了怕被人偷平時不要放,
等檢查一過就趕緊收起來,
技師的回答滅火器也滅不了火,消防法規那是不是多此一舉,
放了也滅不了火那就不要放,我看大家要把家中浴缸存水,多準備幾大筒子,
那我們可以不可以要求建商,
逃生梯比照大廳的做法,明知道依法不行,還是做了,
先完成階段性的住戶安全需求,如有違法大家再來承受結果,
不要什麼都沒有做,就因法條限制就回絕住戶的人身安全的建議...

2010-10-10 10:40 · 18樓
回覆 bbcalltw 的文章

因小弟上周三四去上了防火管理人的證照
教官們都是台北市政府消防局的人
逃生梯,是火災發生時,唯一阻隔火及煙的地方,也是火災時最安全的地方(除非安全門未常閉),也是最主要逃生的動線
而且現在我八樓也是特別安全梯,就是到安全梯前有兩個安全門,兩安全門之間為排煙室,就是避免煙進入安全梯,以利全棟住戶逃生安全
為甚麼現在都要規定二個逃生梯哩?
因為很多大樓都管理不善,疏忽或任由住戶或商戶封死安全門或裝潢阻礙

如來不及到逃生梯,只能用緊急逃生機具(ex.緩降梯,就是在窗邊有根桿子的)逃生
否則,就只能祈禱了!!
但是,這是萬一,也是最嚴重的
以上是教官說的,僅提供各位知悉及思考


就撥水進梯間安全問題,應可考量簡單防護阻擋雨水撥進來,ex用塑膠布等,另訂立sop作業辦法給管委會或住戶,是否有辦法,發生狀況時,可派保全或主動掀開或拿除掉塑膠布等,飛馬行空的想法~
2010-10-11 10:54 · 19樓
那天那個技師說消防檢查後就把滅火器收起來了,因為怕會不見......那是不是說怕社區的人把他偷了....那也就是說我們社區的人有可能是賊婁......抗議阿.....不過抗議應該是無效的....因為他說等管委會成立後.......算了...等一下我家凌晨會不會被油漆...
2010-10-11 21:17 · 2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ami 於 2010-10-12 11:27 編輯


回覆 LesterWu 的文章

@LesterWu
一、當日如有失禮之處,很抱歉,敬請海涵,純粹個人風格而已,我也是被推出來,而且我願意在無人想當的時候接棒。

二、我爭取的是能立即改善的方案.....只要能有所推進,就有意義.....建商願意做什麼?大家心裡都有底...
( 會前會時,共識也是..到時看情況......我好想看看當日的錄影,我說了什麼....)

如果真的非常不滿,用吵的....大家最後就是雙方都不能代表什麼!
個人猜應該也不會改善...

那只好用抗爭了,就選第二路線囉!聘個強人比較好.....
(個人覺得多路並進,才是策略)

三、抱歉,個人真的能力有限!



2010-10-13 11:05 · 2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LesterWu 於 2010-10-21 14:44 編輯


發這篇文一,是自己的情緒發洩比較多,難為大家的情緒也受到影響,不好意思...

這幾天忙著入厝,正式入住了,感覺真的比較踏實。

“二臨會”讓我了解到,要跟建商講道理是無解,因為他就是有自己的道理,甚至不需要什麼道理只要它想怎麼樣就是怎樣,他跟住戶並沒有同理心。

要走法律路線,那就等同放棄,因為要從法律下手就是曠日費時,勞心勞力花大錢,最後很可能什麼都沒有。

我真的很難理解這是什麼樣的設計理念,買一個家,一個家的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基本要求就是能遮風擋雨,結果建商居然認為這樣一個會漏水的梯間設計是合理的,想法己經超過我的想像了,在北大、在台灣,到底有多少建案是跟我們一樣的呢?我真的還滿想知道的,是我少見多怪?是我們的要求太OVER?????

自圓其說是為了住戶減小公設,如果換成室內梯間,公設可能會變成38、39%, 是為住戶好!!建商真是一個大好人,難為它這麼為我們住戶著想。

這是它們公司設計監造的極限???它們的設計理念??? 如果真的是此,那這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建設公司?

為了入住,裝潢、選傢俱,、採買東西、打掃、….社區會議,好多好多的事情要忙,工作根本無法兼顧只能暫時放下,很想快一點回到正常的生活。

議會開完沒什麼結論也沒有,不由的心急了起來,那麼多鄰居投入心力,就是希望社區能越來越健全,希望建商能了解住戶的需求來改善, 然而建商表現出來的就是一付事不關己的態度,叫人心寒。

現在跟建商理性的溝通, 卻連個幾佰塊的門牌都要不到,更不用說是幾佰萬的改善工程,建商就是這個調調, 愛理不理, 沒有同理心,不論什麼問題都是推拖的說法,不知道自己有多少熱情、多少毅力可以被消磨, 就算有, 時間也不允許, 自己的工作還是最重要的, 不好好工作是要喝西北風的。

回到這篇文的主題,希望大家多多發表自己對安全梯間的想法,任何想法都是可以討論的,如果大家認為梯間的改善工程只是小錢,每戶出個幾萬塊來改善是可以接受的或者是維持現狀也行,雖心有不甘,但也只能選擇從善如流。
2010-10-13 13:03 · 22樓
我建議先從了解"戶外安全梯"做起
因為戶外安全梯也是一款"合法"的安全梯的做法
建商只要有配給你室內安全梯,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的其中一項,即達到標準了
只能說,其他建案都是走"室內安全梯"的造法,而源璟不是,至於它是何種用意都已經不重要了,因為我們要解決的是以下:
1. 將目前梯間改造成室內安全梯(目前看起來梯寬就已經不夠了,先天不良,不是浩大工程就能解決)
2. 將目前梯間增加遮雨設備(好比阿Chin之前有提議的類似做法,但一定要符合排煙的功能及規定喔)
所以建商代表才會說,以後我們自己要改也可以,但"觸法"的話(說是戶外逃生梯,卻無法符合排煙設備的規範.若說是室內安全梯,卻又無法符合梯寬的規範),管委會要負責.

我個人是將它看成戶外逃生梯,戶外嘛顧名思義就只能淋到雨了{:4_187:}
2010-10-13 13:07 · 23樓
確實...連塊門牌都要回去好好研究

跟他們好好講似乎也是對牛彈琴

逃生梯~跟他們說了一堆可能發生的危險

他們還是依然故我~




2010-10-13 13:23 · 24樓
我擷取最後一段,供大家參考

http://5i01.com/topicdetail.php?f=335&t=1177754&last=16699031

「逃生梯」的用途是用於緊急時可以脫離現場。主要設計並不是供平常使用。
卻常被用平常使用的角度去要求。
對大樓而言,可以要求有一座華麗的樓梯,採光佳通風好來供平常使用。
但也一定要有一座「逃生梯」。同樣的增加出來的公設面積,你也得接受。
國外大都是這樣要求,就是要一座華麗的樓梯,但「逃生梯」就是搭在各樓每一戶窗口的鐵梯。

室內的「逃生梯」,有窗戶通風;它並不是好東西。因為「逃生梯」設計的重點之一防止煙囱效應。
當火災會產生濃煙熱氣,樓梯是垂直動線像煙囱一樣。
火災時人不是被燒死的多,多數是濃煙,當某一樓火災,熱氣向上竄昇也會帶大量的濃煙。

何時發生火災,發生火災時你會不會去關「逃生梯」的門窗?這才是問題算是隔壁的大樓火災時,濃煙可以由大樓窗戶大量竄出。你也無法控制時風向
濃煙熱氣就可能被吹到你大樓的「逃生梯」,又產生煙囱效應,因為高溫熱氣,又帶動更多的火災。
所以要開窗像超高大樓要使用自動排煙窗,及排煙閘門等等設備,降低風險。

很多大樓平常都把逃生梯的門打開,就是要通風與採光。但卻是造成大火災的幫兇。例如三樓火災,住戶逃出來了;大門也沒關,出了大門就是電梯間,電梯間又連著逃生梯。逃生梯的門又沒有關。濃煙熱氣又往上竄,四樓逃生梯的門關著。濃煙熱氣又往上竄,五樓逃生梯的門沒關,濃煙熱氣就到電梯間,電梯間又有窗戶,濃煙熱氣竄到窗外;六樓的窗戶沒有關,濃煙熱氣又跑到室內,燒了窗簾.........
其實這樣的連銷反應,可以在十分鐘內不斷的複製產生。
所以你家的逃生梯的門關了沒?
逃生梯沒有採光又不通風?那平常 ......,其實這是你與公設面積妥協的結果
2010-10-13 21:37 · 2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arimo 於 2010-10-13 21:41 編輯


其實覺得對於這問題....我自己覺得建商應該不會處理了:'(!!因為建商的立場..一定會說當初建好當時就是這樣,而且一直以來建商處理事情的態度...我真的覺得不樂觀!!最後,可能只能像鄰居說的,自己花錢做類似塑膠布那種東西~在風雨來時稍為檔這樣(否則久了真的會有壁癌):curse:

對於建商說的"室外逃生梯"我一直很OOXX:curse:~我的認知裡室外逃生梯應該是這樣的吧
PS中間那個就是所謂"室外逃生梯"~人家真是"簍空"的啊!!
2010-10-14 09:09 · 26樓
回覆 marimo 的文章

沒錯, 當初買房子的時候直覺我們的梯間應該就是"室內逃生梯", 直到一次臨時會的時候, 那位謝某某突然說出不是"室內", 而是"戶外"的, 整個就傻眼, 建商就是這樣欺騙無知的人(唉...無知是有罪的)。想到被建商欺騙了, 還要拿錢出來幫它善後, 心裏就是不甘心。

就如Kat轉貼的資料, 戶外逃生梯開口一定要夠大, 並且要能有效阻隔火勢, 否則會產生煙囪效應, 讓濃煙亂竄, 並讓火勢有機會向上延燒, 反而阻礙逃生。
2010-10-14 23:25 · 27樓
回覆 阿桃 的文章

昨天晚上十點多回去新家,就把安全門帶上關閉
到今天晚上離開前,ㄟ,沒有人把他打開
放心ㄌ!!
但也發現一個問題
其中一個安全梯,樓層空間的空隙很大,扶梯又矮,又沒防墬網
夭壽喔,家裡有小孩的話,很恐怖很危險的
連我站在旁邊,都覺得腳會抖= =
2010-10-21 14:33 · 2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LesterWu 於 2010-10-21 14:41 編輯


昨天(10/21), 建商代表前來回覆, 對於逃生梯間的問題, 依然沒什麼回覆,
颱風「梅姬」共伴效應, 這幾天都在下雨, 每天回家打開逃生間就看到下面的景象,

以上為 非公開影片, 無勿轉貼
看完心情就不美麗...........{:4_142:}
2010-10-21 16:55 · 29樓
b9b10
兩邊都有淹水
苦阿!!
2010-10-31 18:30 · 30樓
今天我是有問鋁門窗的師傅 他們回應是說現在建商大多都是加一層玻璃 或是使用百葉 之類替代防範雨水..至於他看完我們建案 做法 這是屬於最經濟的方案 . 這影片公開 不知是否對改善有幫助 畢竟購屋客看了也會有相同問題丟給代銷 再讓他們把問題帶回源璟吧 看大家意見如何
2010-11-01 14:39 · 3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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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
沒看到影片耶....

雖然大家都有疑惑但"賤商"總推託給管委會
順利的話,本週五應該要看到公告(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2010-11-02 09:36 · 32樓
建商有要公告召開大會了嗎?!有趣!我賭他不會在11月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