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婚限法官、醫官「還要是處女」 意者備自傳準備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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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 x1 q# t" ~+ v2015年08月23日 00:30小 中 大
$ ^! Q9 W3 ^% \' j l▲平面媒體刊出一則徵婚啟事,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圖/翻攝爆料公社)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近年台灣男女結婚時間越來越晚,除了一群奉行不婚主義者外,不少人總抱怨難找到合適的另一半,隨著年紀漸長,聯誼、介紹、徵婚都成了尋伴方式。22日平面媒體上出現一則徵婚啟事,這位張先生想徵女司法官或女醫官,除了身材適中、不能有負債外,還得是「處女」,重重限制讓網友大開眼界。 一名網友拍下平面媒體22日地方版面刊登的一則徵婚啟事,並貼上「爆料公社」分享。這則全版告示用醒目粉紅色寫著「徵婚」大字,徵求2種對象,一是女司法官,二是女醫官,除了年齡得在33歲以下,身高要160公分以上,限住高雄。此外,女孩BMI不能過高過低、不能有負債、通過婚前健檢,還得是處女。就連她的父母職業都有限制,要是「軍、公、教、醫」。 如果滿足這些條件,就有資格致電洽詢「張先生」,備妥自傳準備進行面談,要有學經歷、家庭狀況、未來規畫等。這份徵婚啟事傳上網,網友議論紛紛,多數人認為條件實在太嚴苛,更隱含大男人主義,「徵婚還是徵優良DNA的卵子」、「徵婚者是處男嗎」、「忘了寫薪資」、「刊登的人是怎樣的條件」、「快回火星吧」、「女生條件若是這麼好,早就有一大堆人在追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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