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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社區強收帶看費 害住戶賣屋滯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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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4:28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20150125/36349660/
  {4 f+ Y3 }# C, f; J1 g8 G( r2 {7 g
0 D+ A$ h" X0 w5 D9 @近年房市交易熱絡,許多社區開始向房仲收帶看費,每次100~1000元不等,部分社區為規避營業稅,便以清潔費名目收取,引發糾紛。
) b/ u9 T' T: x. l日前桃園房仲陳先生向《蘋果》投訴,去年12月接下桃園市「演說家」社區委售物件,與同事欲至屋內拍照時,遭社區管委會強制收取100元帶看費,收據卻寫「臨時停車費」。 ' b* i8 j% T; n# s1 s
陳先生說,後來不想被收費,改由側門進入社區,卻發現側門貼著「房仲帶看屋走側門罰1千元」的告示,「景氣已經夠差,還要摸摸鼻子被收帶看費,令人生氣!」 1 e! y% \7 O3 C

( q1 h; K9 }  w; B3 V1 _  S9 D, Y3 U: ]# h/ H
社區開立的收據,上頭寫「臨時停車費」(紅框處)。投訴人提供
/ V% J' b9 B! Z* Y& o& d0 p: l辯稱電梯保養費! C1 ^0 Q: J' w' I, g
委任房仲售屋的蕭姓屋主無奈表示,社區管委會收取帶看費,導致仲介不想帶買方來看屋,「房子1年來都賣不出去,已經換了12家房仲。」3 k. D) j; i/ Q- Q
「演說家」社區管委會總幹事陳先生回應,2年前住戶反映房仲帶人看屋導致電費增加,才開始收取「電梯保養費與清潔費」,非收取帶看費。
6 q5 b: j% U& N8 \1 ?: i2 }5 F總幹事陳先生強調,「平常若是1~2人不會特別收費,除非是超過10人或有不禮貌行為,才會收費;若超過5人,每坐1台電梯上去,就多收100元,不過如果住戶有異議的話,會再檢討此收費規定。」 ; U2 @& T8 O5 W: J4 P  h$ A8 {
7 ?* y7 g: ~. k! d4 d
若涉逃稅可檢舉. h/ z2 Q1 t' E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仲介業是指從事不動產買賣、租賃或代理業務,若社區對外向房仲收費,涉及仲介或看屋行為,查證屬實,將處10~30萬元罰鍰。
3 \+ Q2 ^2 T- W# F國稅局表示,社區管委會向房仲業者收取帶看房屋費,屬「銷售勞務」代價,應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若未依法辦理營業登記,恐涉及逃漏稅,建議民眾舉發。
2 d5 ?. K% T$ b2 n# w% [地政局指,舉報帶看費糾紛很多,但內政部營建署2008年已說明,社區管理員向房仲收取帶看費用屬於「私權」,如有爭議,可循司法途徑解決。 + ]9 z9 W6 R; K; w) _8 t0 [

% o0 M$ S" B* ~針對房仲不合理+ W5 S! ]8 M( G( e
吉家網董事長李同榮分析,無論是用何種名目,管委會針對房仲收費皆不合理,「政府主管機關應有更進一步的明確法令規定與懲罰,避免管委會妄自收費,或和房仲私下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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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7:07 |只看該作者
    這條我比較擔心的是管理人員 收了錢卻沒進社區口袋 該如何呢?
7 O& a! M& u5 ?2 ^! H- R0 F8 q! v9 k  |
    另外 這收據誰印 章蓋誰的 ,出了事誰負責?1 v: G! a5 Z1 m, z# y( h
6 S3 V. ]+ b! g# V8 t
    科目不符事實 就算入了帳 也有方法出帳
/ K9 k$ u/ l8 f
- c+ {+ }. f' @* X; d* E    那錢會去那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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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6:59:44 |只看該作者
社區大樓的每年的結鄰都上千萬的一堆,還那麼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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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8:44:40 |只看該作者
如果售屋住戶有繳交管理費的話,仲介帶看能否酌收少許費用(如20元)即可,終究所增加的電費,也不會多到每次要收100元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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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9:36:15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6 ^3 u0 y/ q8 x1 P
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聽到超誇張!!)
$ W( V9 E6 g' m問仲介公司會負責這費用嗎?回應我說都是自行吸收公司不負責
# _' [  a% h* B! [; K/ D$ A, G) v% M+ {- q我感覺北大看房子就像散步,不用開車,若是每個社區都這樣比較看房子真的覺得這樣收費真的誇張!
& [. ]& k9 G. C  g要就辦理營業登記讓人無話可說,不然這樣收取費用我覺得不公平& J' B: Q7 y4 O! T. f! M

0 i7 {! ^* u0 D- F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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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5:23 |只看該作者
子子 發表於 2015-1-25 19:36
* ^+ y- W* Z4 i) ^0 c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 q9 P: u) u' p  L, S4 j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 ...

6 W2 ^" o: w3 y/ z* K2 C. d" @     其實是已觸法了
8 y7 x% ~: f0 C' q0 v7 A5 K9 U9 P2 j& ^2 R$ c/ p
     因為管委會並沒未辦理營業登記 不是公司行號
: w$ q% S* E! t8 N! a2 q( a/ V) \8 {& E7 S; A. z6 b
     收費是不合理 就算用清潔費也是一樣的道理& q  b0 q# Y& @" Z- {3 m9 w& J
& @; R# T( w1 @* U8 ]
     會計科目裏 多出來的錢 要怎麼計算# z( _, `8 g6 q/ |& Y
8 C5 n# S* u9 D5 a6 E
     管委會本業 只有管理費 及雜項支出( i2 H" i  y( G" f6 h0 Q: m# H2 Y
# s5 ]% |' e) k- e' x" H5 C) `1 V
     而這筆費用 根本無法列作社區收入+ [( F3 @* E4 H- j4 C
& W. S, q6 @! R, w
     目前北大各社區幾乎都有這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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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8:47 |只看該作者
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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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0:32:18 |只看該作者
ycleu 發表於 2015-1-25 23:58
* r) q: n/ O+ V; e" |, `9 ?. F1 E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 u& [$ H, w$ _' P+ ^    也因此目前所知已有些不動產同業公會
$ K! R+ X$ w$ I& j- e, B3 N9 c9 g% q5 r$ q' L1 J; S# ]9 V
    在開始收集證據檢舉社區違法營利
1 ~8 ~: p5 w# x! I- J9 [3 {3 {: {& u# {1 d# _! O
    這對 買方雙方都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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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2:54 |只看該作者
每次帶看都要收費,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0 l1 V1 F+ _3 m5 E
我覺得若真要收,應該是向屋主收額外管理清潔費,每月收個300~500應該就夠了。4 z: b2 W( e. S  W0 r) H%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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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7:53 |只看該作者
依社區進出管理辦理即可,其實這也是對住戶及未來住戶的一種服務! ^1 `# L3 T' q) s
0 H/ s0 k4 `, M
我個人覺得收錢是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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