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樓主: podzol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其他] 中原反同婚 但這間大學跑馬燈力挺!

[複製鏈接]

150

主題

0

好友

6900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社區
上閤築
文章
2916
在線時間
1497 小時
31
發表於 2016-11-23 12:55:49 |只看該作者
jojoyaro 發表於 2016-11-23 11:56
那也許這套法律本身就變成一種歧視了...

不如另建一套神聖婚姻法給基本教義派信徒吧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jojoyaro + 4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總評分: 金幣 + 4   查看全部評分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32
發表於 2016-11-23 12:56:39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11-23 12:58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11-23 12:53
討論北大跑馬燈支持同性婚姻
你要討論別的請另開議題
謝謝!


所以你本身自己就偏離主題,什麼連續劇的。
那就誰挺誰,這個主題好好討論吧!
可不要再偏離主題。

150

主題

0

好友

6900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社區
上閤築
文章
2916
在線時間
1497 小時
33
發表於 2016-11-23 13:04:27 |只看該作者
發哥 發表於 2016-11-23 12:56
所以你本身自己就偏離主題,什麼連續劇的。
那就誰挺誰,這個主題好好討論吧!
可不要再偏離主題。 ...

謝謝發哥教誨
不討論兩個爸爸
不如討論斷背山吧
咱們找李安大導演抗議去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34
發表於 2016-11-23 13:11:05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podzol 發表於 2016-11-23 13:04
謝謝發哥教誨
不討論兩個爸爸
不如討論斷背山吧

我那敢教誨那個人啊!
等一下我說話的資格都會被人質疑。
這裡有誰反對同性戀?
或斷背山?
沒有的話,
那討論什麼?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35
發表於 2016-11-23 13:11:45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主題是討論可不可以同性戀嗎?

12

主題

30

好友

7509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3565
在線時間
2194 小時
36
發表於 2016-11-23 13:15:12 |只看該作者
還是來po段影片,輕鬆一下~

150

主題

0

好友

6900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社區
上閤築
文章
2916
在線時間
1497 小時
37
發表於 2016-11-23 13:37:29 |只看該作者
發哥 發表於 2016-11-23 13:11
我那敢教誨那個人啊!
等一下我說話的資格都會被人質疑。
這裡有誰反對同性戀?

同意!
反對同性戀的麻煩出個聲吧
發哥有事相約討論賜教

29

主題

35

好友

4813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973
在線時間
1734 小時
38
發表於 2016-11-23 13:42:53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LesterWu 於 2016-11-23 13:48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11-23 12:01
我們沒有否定別人表達言論自由支不支持的權利
但是沒必要把同性婚姻 多元成家汙名化
什麼影響人口結構 如何教育小孩 去除稱謂性別稱呼等等 ...

真的沒有否定別人表達言論自由????? 是這樣嗎?
討論立法/修法會帶來什麼樣的結果, 是理所當然的事, 結果被上"污名化"的標籤???
那還有什麼可以討論的?


理性一點好嗎???
台灣被這種對立的言論充斥, 什麼事都不能好好討論,

現今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都是採用特別法給予同性婚姻法源依據的, 結果這種作法被台灣某些人說成是岐視, 搞成對立.

還沒有國家像我們直接要求修民法的, 民法一更動, 一髮動全身.


150

主題

0

好友

6900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社區
上閤築
文章
2916
在線時間
1497 小時
39
發表於 2016-11-23 13:43:30 |只看該作者

https://news.readmoo.com/2016/10 ... -but-uncomfortable/

神聖婚姻

一男一女
不得離婚
能證明自己不曾有過婚前性行為者,可以在身份證的配偶欄加註可愛小十字架記號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米思糖 + 1 酸度破表XDD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0

主題

0

好友

543

積分

國中生

Rank: 4

文章
98
在線時間
44 小時
40
發表於 2016-11-23 13:46:5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ICH 於 2016-11-23 17:58 編輯
scj0209 發表於 2016-11-23 12:28
無所謂同婚,同性結合就不叫婚姻。相愛不是婚姻的充分條件,你/妳(我不知道到底是你,還是妳,只好兩個都寫 ...


嗨,我來了。愛北大鄰居們終於又開始討論這個議題惹 ~ 有對話是好事,有點衝突也無妨,總之理性討論。這裡不討論「同性戀」這件事情的是非,因為在今天臺灣的民刑事法律裡,各種性傾向都是合法的。因此單就「同性婚姻」來討論。至於你可能打從心底討厭同性戀,那就是你個人的問題,我也不去特別反對你的想法。

我理解你對於所謂「婚姻定義被改變」的憂心,在這裡想跟你澄清,原本婚姻在法律上的定義並沒有被改變,只是讓更多人進入婚姻。

其實不同文化、不同宗教,乃至於每個人對於婚姻都可能有不同的定義。有些人認為婚姻是為了繁衍後代;有些人認為婚姻是一個名分,可以保障彼此的愛情;有些人的婚姻是為了家族榮譽,或是在政治、商業利益上有所加分。各種婚姻都有不同的可能性。

我認同你說『相愛不是婚姻的充分條件』,因為舉例來說,確實有可能有外省老兵娶中国嫩妻,只是為了有人可以照顧,然後對中国嫩妻來說只是為了繼承他財產;兩個人並不必然因為相愛才結婚。因此,對於是否應賦予婚姻一種愛情的神聖性,我也是打上問號。但你說『無所謂同婚,同性結合就不叫婚姻』,我必須反對這個說法,因為你無權定義其他人的婚姻,法律上也沒去定義婚姻是什麼,每個人對婚姻的定義都不同,也不需要公投。

我們國家在法律上,並沒有做婚姻的定義,只規定了誰可以結婚,以及結婚之後雙方的權利、義務。因此,修法並不是為了改變婚姻的定義,也不可能,因為誠如前述,婚姻的定義有很多種,每個人想法都不一樣。民法關於婚姻的條文,在民國 21 年立法時,確實是只以異性戀男、女的婚姻規定為考量,少數人的權益顯然不可能在那個年代浮上檯面。

修改條文只是將原本限制「男」與「女」,改成任一性別的「雙方」。若依許毓仁 (KMT) 委員及時代力量黨團的版本,將「父」、「母」稱謂改成「雙親」等,這只是取消法律上的限制,但並沒有「禁止」日常語言的使用。如果兩個女人成婚並撫育兒女,這兩位女性在家庭中可能也都會稱為「媽媽」,不可能只能叫「Parent 1」、「Parent 2」,那只是在戶政系統技術上的調整而已。如果要說原本異性戀家庭在幾年後就會分不清誰是爸爸、誰是媽媽,憑常識就會知道言過其實。尤美女 (DPP) 委員的版本則是將保守意見中關於稱謂調整的憂心納入考量,不去修改稱謂,儘可能縮小修改條文的幅度。以上版本的簡介提供你及其他反對者做參考。

以下是幾項 FAQ:

「為什麼要為了『少數』的同性戀來修所有人的法?這是不是少數霸凌多數?」

這是最近常常聽到的質疑。關於第一個問題,答案很簡單:國家的法律就是要保障少數。讓原本的少數人合法取得跟多數人一樣的權利,也要負一樣的義務。這個修法並沒有影響原先異性戀夫妻的權益,你並不會因為隔壁鄰居的兩個男生結婚了而被迫跟自己的太太離婚;如果真的發生這種事,那一定是自己的問題。

「我的小孩自己教,為什麼要管我怎麼教小孩?誰是爸爸誰是媽媽都搞不清楚,以後怎麼教小孩?」

先導正一個觀念,小孩是你生的,但不代表小孩是你的財產,他們是獨立的個體。他們學習的能力很強,取得資訊的來源不可能只是爸媽跟學校。你可以自己教,但你不可能永遠阻擋他們從別的來源取得各種知識;如果你真的這麼做了,我會覺得你的小孩很可憐。

誠如前述,在異性戀夫妻的家庭裡,誰是爸爸、誰是媽媽,都是從很小的時候就認知到的。你們怎麼教嬰兒說「媽媽」、「爸爸」的,未來就會繼續這個模式,民法的修改只是條文技術上納入非異性戀的臺灣公民,並不影響你們怎麼教小孩。而且從你們這種論述就可以知道你們根本沒去看民法,民法到底寫什麼,你們根本沒看過。

此外,如果問到以後怎麼教小孩;我是覺得你們也可以教小孩要尊重別人,要學會寬容,要做一個善良的人,對一切充滿好奇,但也要學會保護自己,教這些都比教誰是爸爸、誰是媽媽重要一百倍。

「小孩要有一個爸爸跟一個媽媽才能有正確的兩性概念,同性戀養小孩不就是剝奪小孩的權利?」

對於小孩必須有一父一母才能有正確的兩性概念這個命題,我是打上問號。光不談什麼叫做正確的兩性概念,我們臺灣其實已經很多家庭並不是一個爸爸跟一個媽媽。我們有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家庭,你們的這種說法都在傷害臺灣這個國家的很多同胞。

同性配偶去領養的小孩不就是異性戀男女生下來卻自己不撫養的嗎?一男一女生下來卻不撫養的人,你們應該先問問看為什麼會這樣。養過小孩都知道養小孩多累、多花錢,如果不是因為想要有孩子,對孩子有愛心 (愛北大鄰居們也常討論到對小孩的愛心、耐心問題,以及在餐廳公共場所的教養 XD),你們想,誰會無聊去領養異性戀自己不想養的小孩?

教養孩子的能力並不是與生俱來的。講難聽點,我們都會嫌很多夫妻不懂怎麼養小孩,或是有時候生氣會罵別人沒家教之類的。我們也不能保證每個家長都會愛孩子,可能會發生一些家庭悲劇,爸爸每天在外面酗酒,回到家來打老婆打小孩這些。但正常來說,願意撫養小孩的人,對小孩的愛心,應該是不分性別與性傾向的。

以上,請參考。
已有 2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jojoyaro + 4 您真內行!
podzol + 1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總評分: 金幣 + 5   查看全部評分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