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123
返回列表 發新文章
樓主: Dailybread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核能] 究竟是誰賦予反核人士的絕對權力?

   關閉 [複製鏈接]

36

主題

1

好友

1226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564
在線時間
449 小時
21
發表於 2014-5-2 17:11:53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蜘蛛人 於 2014-5-2 18:03 編輯

反核有人看到的是藍綠惡鬥籌碼算計

反核有人看到的是能源政策選擇

反核有人看到的是核你到永遠焦慮不安

反核有人看到的是核四弊案接二連三發生

反核有人看到的是核爆亡國、家破人亡的擔心憂慮

反核有人看到的是核輻射不可逆的傷害

反核有人看到的是台電長年積弊積重難返

反核有人看到的是不廢核電費未來暴漲的驅勢

反核有人看到的是不同的人性面

看花是花,看蕉是蕉,完全取決於您自己如何的看待!!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phantom + 3 感謝有您~

總評分: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海水退潮就知道誰沒穿褲子

36

主題

1

好友

1226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564
在線時間
449 小時
22
發表於 2014-5-2 23:23:33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蜘蛛人 於 2014-5-2 23:53 編輯

每日一詞:警察國家

http://zh.wikipedia.org/zh-hk/警察国家
警察國家(英語:Police state),政治學術語,描述了一種國家,其政府認為自己是人民的監護者,有法定權力,可以在缺乏法律程序的前提下,直接違反人民意願,以行政力量控制人民,指導人民如何生活。
目錄
1 概論與定義
2 歷史
3 警察國家的分類
3.1 開明專制(開明的絕對主義)
4 類「警察國家」特性的例子
5 虛構的警察國家
6 參見
7 注釋
8 外部連結

概論與定義[編輯]
警察國家與法治國家的不同,在於個人自由的界限:法治國家僅只於保護人民不受不義侵犯,但是尊重個人自由;但是警察國家則以人民福祉為由,不惜侵犯個人自由[1]。警察國家的政府,認為自己是無知人民的監護人,為了保護人民,他們有義務糾正人民的錯誤,指導人民應該如何做,以維持正當的社會秩序,即使這些作為違反了人民的意願。

一個警察國家常典型的表露出集權主義和社會控制的要素,通常很少或沒有區分法律和行政部門對政治權力的履行,對人民的社會、經濟和政治生活實行嚴密和鎮壓性的控制。表達或溝通政治觀點或其他的觀點的限制,這些觀點都受警察監督或強制。政治控制可以由在憲政國家一般強制的邊界之外運作的秘密警察部隊的手段來加以執行。[2]

歷史[編輯]
「警察國家」這一術語首次使用於1865年,指代在奧地利為了維持秩序而對國家警察部隊的使用。[3]
事實上,即使在地方範圍上,使用警察部隊在緊急情況之外積極的維持秩序,在此之前幾乎未有所聞。
美國首次使用國家警察部隊也在同一年──1865年,一隻警察隊伍在馬薩諸塞州建立起來。[4]
此前,大多數社會的秩序都由在特定事件中被調集的地方級的較弱的警備機構自發維持。在常駐警力的維持變得普遍起來的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警察國家」一詞則更多的用來專門指代警察力量被「過於」猛烈的「僵化和鎮壓性」方式的使用,如法西斯主義,共產主義和對如法國大革命和羅馬帝國之類的壓制性/鎮壓性歷史事件的回溯性應用。[5][6]

警察國家的分類[編輯]
對一個國家或政權進行警察國家的分類通常具有爭議。因為這一術語所具的貶義,很少會有國家願意將自身定義為警察國家。分類常由國內的揭發者或國外的批評家或激進團體確立。該術語的使用是出於回應法律、警察和政權的行動做出的反應,經常被用作貶義的描述政權的社會契約、人權和類似事務的概念。

純粹的警察國家是基本上權威主義的,經常是獨裁統治。但是政府鎮壓的程度隨社會的不同而變化很大。大多數政權介於極端的公民自由意志論和集權主義之間。

在國家緊急狀態或戰爭時,通常存在於自由和國家安全的平衡往往偏向於安全一邊。這種轉換可能會引發該國家已經或正在成為一個警察國家的指控。


因為各種政治見解對於什麼才是個人自由和國家安全之間的恰當的平衡並不一致,沒有明確的客觀標準可以決定「警察國家」這一詞彙對某一個特定國家在某一個具體時間點是否適用。因此,很難客觀評估關於一個國家就是或正在成為一個警察國家的指控的真相。有一種審視警察國家和自由國家的概念的方法,是通過一種天平或刻度的手段,其中任何着重於去除自由的法律被視為天平向警察國家方向移動,而任何着重於限制政府監控的法律則被視為向自由國家移動。[7]

戰爭經常在虛構作品中被描繪成建立警察國家的一個完美的先導步驟,因公民較平時更加依賴政府和警察以維護安全(參見下文虛構的警察國家 )。

開明專制(開明的絕對主義)[編輯]
在開明專制的政治模式中,統治者是「最高公僕」,執行絕對的權力以提供給全民普遍福利。這一模式的政府提出所有的國家權力必須被導向一極,拒絕成文法對統治者絕對權利的限制。諸如托馬斯·霍布斯之類的思想家支持這類絕對主義政府。

由於開明的絕對統治者被宣稱是承擔了公共利益,依任免權,是暗示了絕對正確的。即使是尖銳的針對於執政黨的忠實反對,也構成了危害國家罪。忠實反對派的概念對於此類政治無法兼容。而公開的異議被禁止,故而無可避免的成為機密,這又反過來使其被秘密警察的方式的政治鎮壓而反制。

強調法治的自由民主制關注的是警察國家不服從於法律。最先將法治引入德國法學的羅伯特·馮·莫爾將法制國家與貴族制的警察國家對立起來。 [8]

類「警察國家」特性的例子[編輯]
如上述所討論的,無法客觀判定一個國家是否已經或正在成為警察國家。因而,列出一份窮盡所有警察國家的清單是本質上有問題的。但是,有若干激烈辯論的例子,以展示一個警察國家的結構的部分特徵。這些例子如下:
南非種族隔離制度被普遍視為已經成為警察國家,雖然其已經名義上成為了民主制(卻把土著的黑人多數人口排除於民主之外)。

納粹德國,一個專制政體,(至少在開始時)被通過名義上的民主制引入,但對其人民實行了鎮壓控制。

2003年3月,22名試圖發佈非政府授權的新聞的記者在古巴被關押,並面臨27年的牢獄之災。也有報告稱還未被關押在監獄裡的記者也經常被威脅處以與這22名記者相同的命運。[9]

在一些人的感覺里,英國使用了生物特徵身份證[10][11]大眾監控系統和未經審判的拘押,正在移向警察國家的方向[12],這些手段全系政府引進。英國已經被描述成「監控最嚴密的國家」。[13] 除經倫敦警方授權外,在國會大廈半徑半英里以內抗議是違法的。[14] 已有政治領袖被秘密逮捕的先例。[15]英國政府否認了關於警察國家行為的指控。[16]

美國也被描繪為正在向警察國家方向移動。2002年6月27日,美國眾議員Ron Paul在眾議院發言中說:
“        ...'Is America a Police State?' My answer is: 'Maybe not yet, but it is fast approaching.'
[17]…「美國是一個警察國家嗎?」我的答案是:「也許還不是,但正在向其快速靠近。」        ”
也有針對美國在大眾監控方面的批評。目前正在採用的強制免疫也面臨著是否侵犯個人自由的爭議。[18][19][20]

虛構的警察國家[編輯]

喬治·奧威爾的小說《一九八四》描述了處於一個不斷挑起並創造了一場持續戰爭的社會主義集權統治下的不列顛。這場持續戰爭被用作使人民服從於全民監視和警方突擊搜查的借口。國家不僅摧毀了代表着「思想的自由」的詞彙表示的行為和思想的自由一詞,還摧毀了思想自由一詞本身。
葉夫根尼·扎米亞京的小說《我們》刻畫了一個反烏托邦,其中牆壁由玻璃製成,唯一的信息獲取方式是國家保證,而想像則被從人民身上強行移除。

小說家辛克萊爾·劉易斯的It Can't Happen Here諷刺性的刻畫了法西斯在1930年代的美國的崛起。
艾倫·摩爾和大衛·勞埃德合著的圖像小說V字仇殺隊,講述了一個蒙面的自由鬥士努力顛覆已經控制英國的法西斯式的北方之火黨的故事。(參考同名改編電影V字仇殺隊)

高見廣春的小說《大逃殺》描繪的架空歷史中, 日本成為了警察國家,名為「大東亜共和國」。
在Honorverse系列小說中,天堂人民共和國是一個經典的(類共產主義)警察國家。這一國家一直延續到第九部小說《勝利的灰燼》的結尾。在這個系列最近的小說和故事(包括其外傳/續集)中,儘管太陽系聯盟表面上看起來是一個民主政體,但卻明顯地表現出警察國家的許多典型特徵,在它的外圍領土(由邊境安全局管理和統治)上尤其如此。
已有 2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kwbaseball2002 + 1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evalee + 1 感謝有您~

總評分: 金幣 + 2   查看全部評分

海水退潮就知道誰沒穿褲子

36

主題

1

好友

1226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564
在線時間
449 小時
23
發表於 2014-5-3 10:25:06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你是警察:基層員警也默默支持不服從運動?!

http://share.flog.cc/post/84361596313

我是個小員警,目前任職於某北部保警單位。318 立法院被衝入議場的那晚,我在場,324 行政院被衝進大樓的那晚,我也在場,看著大家為了捍衛台灣,所做出的努力跟犧牲,我感到欽佩也感到羞愧。欽佩的是看到年紀相仿的台灣青年,能如此勇敢與堅持!羞愧的是穿著這身制服的我,空有理念,卻無法與你們並肩作戰。


在警界的圈子內,與普遍警察想法相左的我,每當對於社會議題提出自己的看法,受到的總是冷眼與孤立。同事的笑罵,將我定位成反骨份子,甚至會跟長官告狀,長官的眼中,我就是問題人物,所以用惡性勤務跟言語來摧殘我的精神,本該照常實施的班表,我的班就是比別人難上,本該無差別待遇的會議,長官就是會一再暗諷我的想法,能與我明理討論社會議題的同事,真的少之又少。

在近半年來我所參與過的抗議活動中,我沒有對抗議的民眾濫用公權力過,就算拿著盾牌,面對著少數民眾的質疑跟情緒崩潰的怒罵,我也沒有失去理智,因為我了解,當我穿上這身制服,既然我代表著公權力,我就不該失去理智民眾可以因為憤怒跟激情失去判斷力。

但要當個警察,我就是不行這樣。

去年內政部被包圍,到達現場後,我關心的是民眾有沒有被鐵絲網割傷,還引導了幾位年輕人,請他們不要攀爬鐵網,旁邊有路可走。去年洪仲丘案,蔡丁貴教授率眾要衝入立法院靜坐,我拿著盾牌在旁,跟幾位公投盟長輩討論他們的看法,他們要跳進來時,我沒用盾牌去推他們,只是撐著讓他們有地方可踩,怕他們摔傷。

我想這與警政署一再要求我們的『為民服務』並無相左,只是用『為民服務』這四個大字,給基層員警極大壓力,並且不斷加重無意義勤務內容扼殺基層員警的警政署高官們。

請問這幾波陳抗下來,你們所提倡的『為民服務』是否蕩然無存

我一直不覺得有陳情抗議發生,是一件要不得的事情,也不覺得因為這些陳情抗議,而要出動我,有什麼資格抱怨。

台灣是民主國家,上街集會遊行爭取權益是台灣人民的自由,因為這些勤務而疲累的台灣警察,該去責怪的是警政署跟政府,是政府縱容警政署過度使用基層警察,逼我們超時工作、北上支援,是警政署壓榨基層警察,讓我們疲於奔命、喪失基本的生活權。可悲的是怎樣檢舉上級都沒有用,因為警政署就是包庇,政府允許他們濫用警力,體制內的訴求完全無效,壓榨警察的正是這些高官與縱容的政府,這時長期以來警界的詬病。

但非常的可惜,大部分的警察都漠視這點,而將情緒宣洩在抗議民眾身上。

大部分的警察還是會把一切責任歸咎於抗議活動的產生,認為是抗議活動接二連三爆發,才會讓他們疲於奔命,他們不會覺得自己的權益是因為不良的法律而受損,也不會認為是長官的惡性調度,才導致自己如此疲累,就算超時工作是長久以來的惡性循環,但漸漸的他們也視為常態,甚至還認為少了超時加班費,他們每月就少了一萬七的收入。

漠視自己的大權益受損,只抓著小福利不放

警界就跟現在的政府,與你們眼中強調安分守己的社會一樣,存在著太多的既得利益者,對於改革坐享其成並凡事冷嘲熱諷,才會有人去責怪這些抗議民眾,吃飽沒事只會想紅,並且對抗議人士產生誤解,將他們劃分立場跟顏色。

這一點我一直很反感,憑什麼這個社會總是喜歡把別人歸類,如果反對A,那就等於支持B,這又是什麼樣的鬼道理?

就算林飛帆以前支持過蔡英文,又怎樣?重點是服貿條文真的有問題!重點是國民黨的手法真的黑箱!就算蔡丁貴以前是民進黨時代的高官,那又怎樣?重點是台灣是否有能力承擔核災風險,重點是全民的安全啊!議題是否關乎台灣?訴求是否合乎公平正義,這才是重點呀!

很悲哀的,身在警界中的我,在這些既得利益者中,我聽到的與感受到的,真的是萬般無能為力,或許有人會說,那你為什麼不選擇退出警界?跟我們走上街頭,但我認為自己一直都沒錯,為什麼是我要離開,而不是這些不適任的高官跟警察離開,如果我的作為能讓民眾對未來產生信心,那我又為什麼要離開呢?我反而期待自己能找到一群認同群眾的警察,有一天我們能正大光明的穿著制服走上街頭爭取權益,光想到那個畫面我就覺得感動不已,只是很可惜,在我的生活周遭沒有這樣的夥伴,我也沒有這樣的勇氣自己出面奮戰,這也是我很欽佩大家的原因。
所以我才選擇寫了這篇文章,因為這是我能為大家所做的微薄事情,分析台灣警察所接受的教育,讓大家了解大多數警察在想什麼?與告訴大家接下來在陳情抗議中,要注意什麼事情。


1、台灣的警察教育與目前的陳情抗議

基層警察目前大概分為專科班跟特考班兩種,過去是統一在警專受訓,現在因為人數爆滿而將特考班移撥外訓,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在警專內的受訓過程中,不斷地灌輸學員們要不違抗命令,對長官言聽計從,所謂的意見訪談跟座談會都是虛假,談的都是些小事,但對於核心問題,特別是關乎言論自由跟意見自由,提起問題者都會被視為群體中的異議份子,受到長官異樣眼光,漸漸地這些人也會被群體中的其他人所孤立,除非尋求體制外的人介入(例如背景硬的家長、新聞媒體報導)才會出現問題有轉圜餘地的契機,但通常仍是敷衍了事。

層層包庇、層層相護,爭取權益的份子被視為團體讀毒瘤

這長久下來培養出來的警察文化,就是把不合理的要求視為常態,這點在專科班中特別明顯,從高中畢業就開始馴化就是比較好教,這與有過社會經驗的特考班,爭取權益的力度就是有明顯的不同,但在整套法律與制度都對員警不利的情況下,怎樣爭取警察權益都有限,所以我們真的很需要警察工會來監督整個政府對警察的濫用,並且讓工會去推動警察法案的修正,保障基層員警權益,但多數的警察對於這些議題並不關心,這是我正在努力的目標。

而為什麼要跟大家提到警察教育,我要說的是在這樣的教育制度培養出來的警察,要他們去理解陳情民眾的想法,或是要如大家所期待般,轉過身來認同社會議題並且喚起政府回應,這有相當大的難度,就算是台灣表態要加入中國成為台灣區,搞不好還會有大部分的警察認為當個公安或武警,也是很不錯的選擇,在過去七八零年代面對民眾陳情抗議上街頭的警察,歷經的是台灣民主運動最磅礡的年代,當時的警察作法是比現在更慘烈的血腥鎮壓,那些警察有一大部分到現在都還沒有退休,他們會怎樣去教導跟傳承中生代與新生代的警察,灌輸他們正確的觀念?很明白的告訴大家,以目前的警界,要成熟的面對民眾的陳情抗議,只能說是不可能。

2、324 驅離後帶來的效應

在 324 行政院驅離前,警方的士氣相當的低迷,並且開始對政府產生埋怨,其一是埋怨政府沒有作為,不敢驅離立法院民眾。其一是抱怨政府黑箱服貿,引起社會公憤。第一點的聲音占多數,但仍不到完全蓋過第二點的程度,但在 324 的行政院鎮壓結束後,江院長表態強硬執行,有了政府撐腰又驅離成功,全體警察突然有如打勝仗般士氣高昂,認為民眾就是該強制驅離,事情才會有了斷跟結束,就是要遏止這些暴民們的抗議活動,公權力才得以伸張。

不可否認的,抗議活動中的確夾雜著有心人士滲入作亂,對於這些人警察是該執行強硬型態的公權力,但對於採取公民不服從運動的群眾們,警方並沒有做出好的處置,反而將這些群眾們跟有心人士劃為一圈,漸漸地鎮壓的聲音大了,真正堅持著政府有錯的聲音也小了,警察們開始趨於憤恨跟仇視,期待著驅離指令下達,能再度將這些抗議人士用盾牌跟警棍趕得遠遠的。

在媒體的閱聽跟視讀上,警察比民眾更容易受到媒體的挑撥跟渲染。這也就是為什麼大家會注意到 324 之後的行動,警方態度明顯丕變,驅離抗議民眾卻有如打勝仗般的心態,是民主國家的悲哀。

警察們要有自覺,今天會採取公民不服從運動的民眾。是基於體制內的陳情與程序,已經無法解決現有的困境,才會選擇鋌而走險,並不是每個人都是想紅才如此做,說穿了這段時間來,每回抗議政府讓我們看到了什麼?園遊會式的大遊行,宛如盛大嘉年華會般的數萬人集會。

洪仲丘案25萬人上凱道,得到的是什麼結果?反服貿黑衫軍 50萬人上凱道,又是什麼結果?

政府所做的回應跟解釋,反映不了民眾訴求,甚至與現實落差甚大,引起各界學哲撻伐,連帶民眾自覺自省而發起更有力的抗議,這就是為什麼公民不服從運動會在如今那麼盛行的原因!

但警方明顯的無法了解這點,打勝仗又有靠山的警政署,在每回的驅離行動中一再挑戰比例原則的界線,428行動中,噴水車強力的對著中間一小群民眾狂噴,這樣的做法難道沒有流於報復?難道沒有失去比例原則嗎?天橋上的記者,有違背交通安全或是形成公共危險嗎?

當公權力被氾濫使用,連基本的集會遊行權利都要被預防性羈押綁票,警察的公權力又再次因為政府的有心操弄,成為凌駕憲法的工具。這樣的結果,就是政府縱容警察霸凌全民!

就算今天是民眾先失去秩序,但請別忘了,只有民眾能具有失序的立場,穿著制服的台灣警察,不該違憲也不該違背公平與正義!

3、請大家貫徹公民不服從運動,讓國際看到台灣的民主缺陷

公民不服從運動在國外的成熟民主國家是受到保護與尊重,台灣真的走入民主到如今也才不到三十年,放眼現在的政府跟決策首長,對於公民不服從運動根本無視,並且充滿批判跟立場抹黑,當然更不用去希望金字塔最底層的台灣警察,要多了解公民不服從運動,面對現在的困境,請大家不要配合這政府,中了他們的圈套。讓他們用警察跟人民的對立,去模糊議題焦點與醜化人民!

大家要秉持著公民不服從的運動精神,逼政府承擔一切,不要因為情緒的憤怒出現攻擊行為,掉入『暴民』二字的泥淖,保護好自己,用堅定的意志跟精神,讓國際跟社會認清和譴責這政府,讓台灣政府去面對輿論,讓世界知道我們受到什麼樣的待遇,這樣國家暴力橫行的政府,儼然就是人民的敵人,那我們就該讓這樣的政府為世人所知,讓他們成為世界的敵人。

我不知道這樣的成效有多少,但台灣政府目前在做的事情,我們必須要用自己的身體跟淚水記錄下來,讓這段歷史不被抹滅,這是一條長遠的路,甚至可以說是不知道終點在哪裡,但沒有努力過,我們就什麼都沒有了,請大家,實現堅定不移的公民不服從運動吧!

4、請台灣警察,把持住自己的裁量權

面對抗議狀況,上級下達了指示,在行使公權力過程中,基層員警應該要掌握個人的裁量權,而不是一味配合上級逾越比例原則,做出了有違憲法的動作上級叫你驅離民眾,驅離的方式可以是勸離與抬離,而不是飛丟警盾或用警棍敲頭,更不該趁亂對民眾拳打腳踢,我敢保證萬一今天出現重大傷亡,有人被打成植物人或是腦震盪,國家也不會出面替你賠錢,長官會撇的遠遠的,而逾越比例原則的代價,上級更不會替你承擔,你得自己負擔起所有責任,不要因為一時的失控,害人也害己,請台灣警察務必要認清自己的身分,我們是台灣的警察,而不是政府的警察。


最後,我還是要跟大家說聲抱歉,以我目前的力量,真的實質上無法為大家多做點什麼,但在每個抗議的現場,我敢保證我會盡我最大的努力,去保護那些需要被保護的群眾,那怕我只能顧到一兩個也好,我會用盡我的力氣去守護這些人,這樣才對得起我的良心與初衷,我是為了當個對社會有益的人,而來當警察,就算要被當顆不起眼的小棋子使喚,在地面上被人滾來滾去,但我個人的作為,在那一聲聲不合理的命令發布之後,我會抗命,我會用我的方式去做我認為自己該做的事情。

我期待有別的警察抱有跟我一樣的想法,我期待這些警察也因為看到我這篇文章,而讓他們有了力量,一個人要做好一件事情,其實非常簡單,只要自己所堅持的,合乎公平與正義,並且是對這社會有益的事情這樣就夠了,也要在這裡,向那些強烈支持暴力驅離的警察呼籲,面對陳情抗議,只要政府沒有出面解決與接受民意的訴求,就算一再的驅離,也只會換來一波一波更激烈的抗爭,這樣的惡性循環,只是更糟蹋台灣警察而已,請正視問題的癥結點,不要身為警察卻與民眾流於對立。

真心的企盼那日,在遍地開花後,烏雲破除,看到滿地盛開的花朵,有代表反核能那樣樸實的淡黃,有代表反服貿那樣沉穩的黧黑,有代表捍衛台灣人民自由的純白,而在那眾多的花朵中,我深深期待有那麼一朵正是代表著台灣警察,已經步入成熟穩健,能夠真正被人民所依賴,並且為人民所尊重,姑且就定義那朵花的顏色為灰吧!

期待那樣的一天,我能看見那樣真正屬於台灣人的,島嶼天光。
海水退潮就知道誰沒穿褲子

36

主題

1

好友

1226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564
在線時間
449 小時
24
發表於 2014-5-3 10:57:20 |顯示全部樓層
變相箝制言論自由?!警察國家?!

警署網軍蒐集輿情
2014年05月02日 04:09
中國時報 蕭承訓/台北報導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502000311-260102


為洗脫「血腥鎮壓」的汙名化,各地員警近來自製剪輯政院驅離當晚的蒐證帶,還原現場。圖為警方攙扶老伯伯離去。(胡欣男翻攝)
警政署指派網軍&輿情監測軟體曝光!1日凌晨,有網友在批踢踢貼上保二總隊情蒐公文,指警政署成立網軍監控。警政署昨坦言,為充分瞭解網路民眾意見與評論,從今年初開始租用「社群媒體資訊匯流平臺」,以關鍵字蒐尋相關網路輿情及危安預警訊息,期以有效掌握網路輿情。

根據網友貼上的公文,包括有關「輿情系統」分工監看事宜,內容包含核三廠有關的反核消息,核一、二、四廠有關的反核消息,還有反瘋車自救會、反服貿的消息,甚至即時通報提供防處,有效化解、防範危害及治安事件發生者,還可個案簽報敘獎。

公文中更載明遇有狀況時,立即召集「網軍」編組人員集合作業,利用智慧型手機或電腦等上網路與社群網站(包含臉書、部落格、討論區)等搜尋,另有教導如何澄清教戰守冊。

此訊息立刻引發網友討論。有人質疑警方情蒐的動機,讓個人資料一覽無遺,表示此作法如同戒嚴;但也有網友支持,認為蒐集公開資料輿情很OK啦!不然都用抽樣超爛的民調或是偏頗的報導當施政依據會更慘。

對於網友的質疑,警政署解釋說,當前社會情勢,民眾動輒透過網路、社群媒體號召群眾參與未經申請之集會遊行活動或傳播煽惑他人犯罪言論的行為,警方必須先期掌握這些資訊,才能有所因應防範。

警政署強調,執行情蒐係依據「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第2條第10項及「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7條的規定,得藉由瀏覽公開的網路內容、先掌握危安預警訊息,據以妥適規劃勤務因應、防處,以維護社會秩序與公眾利益。

至於網路傳出的警察網軍公文部分,係保二總隊基於職責自行成立臨時任務編組,名稱雖有不妥,但實無妨害言論自由及洩漏個資的問題。
海水退潮就知道誰沒穿褲子

36

主題

1

好友

1226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564
在線時間
449 小時
25
發表於 2014-5-3 11:12:36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蜘蛛人 於 2014-5-3 11:15 編輯
evalee 發表於 2014-5-3 11:07
刑法153條 法界促廢惡法
2014年05月02日 04:09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蘋果》聲明讉責警毆打記者 侵犯新聞自由
2014/04/28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 ... new/20140428/387507

在今天凌晨警方驅離過程中,《蘋果日報》2名採訪記者遭警棍毆打並強行拖離,《蘋果》對此提出嚴正抗議,並發表聲明,讉責警方毆打記者,侵犯新聞自由,要求警方道歉。

《蘋果日報》聲明

《蘋果日報》兩名記者今天凌晨採訪警方驅離反核群眾事件,在出示記者證件情況下,竟遭警方蠻橫毆打及拖離,此舉已嚴重侵犯新聞自由,《蘋果日報》表示嚴正抗議。

《蘋果日報》表示,沒有真相,就沒有是非。新聞記者站在第一線,即是記錄事件的真相,但從太陽花學運開始,警方漠視新聞自由,在行政院驅散民眾時,先驅趕記者,在無媒體在場情況下,再強制拖離行政院內的抗議學生,已是肇下侵犯新聞自由的惡例,如今更是變本加厲,竟以警棍及多名警力,毆打、拖離本報記者,造成本報記者受傷及採訪器材毀損,令人憤怒,也讓台灣一向珍視的新聞自由蒙羞。
  
《蘋果日報》強調,新聞自由是台灣民主重要資產,任何人都不能破壞。警方一而再,再而三的侵犯新聞自由,已不是警員個人問題,而是警方,及至行政機關的心態已產生偏差。《蘋果日報》讉責警方粗暴行為,要求警方道歉,嗣後也應全力保障新聞採訪自由,以及記者的人身安全,不得以各種藉口侵犯新聞採訪。(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36

主題

1

好友

1226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564
在線時間
449 小時
26
發表於 2014-5-3 11:19:19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蜘蛛人 於 2014-5-3 11:21 編輯
evalee 發表於 2014-5-3 11:07
刑法153條 法界促廢惡法
2014年05月02日 04:09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許多刑法權威學者不斷岀來抨擊政府踐踏民主,毀憲亂政,大開民主倒車,不是沒有原因。

法律人只服膺於憲法、法律、還有自己的良心!

海水退潮就知道誰沒穿褲子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