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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犯下捷運4死殺人案 鄭捷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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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5-14 14:12:10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遊民 於 2016-5-16 11:52 編輯

轉貼  鄭捷行刑居然也可以政治化!
民報作者南方朔 | 民報 – 2016年5月13日 下午5:31

https://tw.news.yahoo.com/-093125239.html

一個社會發生了重大問題,人們都可能作出各種反應,反應的模式通常都顯示了該社會的心態,他們關心什麼?不關心什麼?他們的盲點是什麼?

鄭捷的殺人案已於五月十日下午八時四十七分初執行槍決。鄭捷已於四月廿二日被判死定讞,因此他的被執行槍決,並無任何違誤,但他在被槍決後卻惹出一堆口水,最重要的有三:

一、有些人認為法務部長即將下台,而卻在下台之前匆匆將鄭捷執行槍決,這顯然是有政治考量,擺明不想把鄭捷這條大魚送給新政府,把鄭捷的槍決也扯到藍綠問題,似乎藍色政府槍決就不對,綠色政府去執行槍決才對。這是什麼邏輯?如果現在的法務部不執行,而是拖到蔡英文就職後才執刑,那麼藍色的媒體是不是又可大作文章,宣稱蔡英文政府一上台就處決鄭捷,讓雙手立刻沾血?當一個社會每天都在沒話找話講,話就會永遠講不完。一個鄭捷的處死,都可以講成這樣,那還有什麼話講不出來?

二、鄭捷是在四月廿二日被判死定讞,到了五月十日才行刑處決,中間有十八天之久,定讞後鄭捷即決定要提出非常上訴,也簽了委任狀,因此鄭捷的律師團如果肯負責,他們是有足夠的時間遞出非常上訴的書狀,完成司法救濟的過程。但他的律師團顯然沒有照顧到被告的權益,在十八天內並沒有提出非常上訴,等到律師團知道了行刑的消息,才急忙遞出非常上訴的書狀,等到最高檢察署收到書狀時,處決的槍聲已響,書狀遲到了十三分鐘。因此,對於鄭捷的被行刑處死,最應受指責的乃是鄭捷委任的律師團。他們並沒有替委托人爭取權益,拖拖拉拉,沒有提早遞出非常上訴的書狀。而這些律師不去自省失責的責任,卻去指責法務部的行刑處決,媒體也跟著律師起鬨,卻沒有人去指責律師團的失責,律師團怎麼可以如此推諉責任?

三、鄭捷的被行刑處死,在這個時機,整個社會最應反省的乃是鄭捷案所牽涉到各種問題,例如:一個青少年成長過程所遭遇到的被欺辱及仇恨、一個失敗青少年的心靈變化、家庭及學校的責任、青少年的網路成癮問題,以及當代犯罪小說和犯罪漫畫泛濫問題,如果一個社會能對這些問題進行思考,多少對於社會都會有所助益;如果有人願意因為鄭捷之死,而去討論廢死或反對廢死的嚴肅課題,我也不會反對。但所有這些嚴肅的問題,台灣一個也沒有觸及。鄭捷的被行刑處決,卻惹出一堆陰謀論,大家都在法務部有什麼政治算計,為什麼不把行刑留給新政府等藍綠立場的問題上來作文章。

一個社會泛政治、泛陰謀,居然到了這樣的程度,真不是個好現象!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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