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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未依規定發加班費 新北三醫院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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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小梅
時間:
2013-6-22 10:37
標題:
未依規定發加班費 新北三醫院遭罰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6月21日 上午11:41
有網友在網路上po出有護士竟然吊點滴上班顧病人,醫護人員工作狀況再引發關注;新北市勞工局今天公布醫療機構專案檢查結果,抽檢10家醫院中,包括恩主公醫院、耕莘醫院新店院圈及仁愛醫院,都有未依規定給予勞工加班費的違法情形,勞工局表示都已經依法裁罰,未來將不定期派員實施複查,若查有相同違法情事,將加重處罰。(李書璇報導)
而新北市勞工局21號公布醫療機構專案檢查結果,在抽檢的10家轄內醫療院所中,三峽區恩主公醫院、新店區耕莘醫院及樹林區仁愛醫院3家院所,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的情形,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違法事由都是未依規定給予勞工加班費,不過各醫院狀況不同,像是其中有醫院對於勞工加班時數未核實計算,另外有醫院雖然已經核實計算加班時數,但加班費卻沒把「全勤獎金」列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核算基準,還有醫院是每個月訂定應出勤的標準工時,但勞工在各月份實際出勤超出標準工時,院方卻一律給予補休時數替代,而沒有給予勞工選擇請領加班費或轉換補休的權利,而且員工積休時數大多高達數百個小時,讓勞工很難去充份運用補休,因此勞工局認為仍然是違法。
工作時數長,身體狀況不佳,似乎是醫護人員普遍的工作困境;護士郭小姐說,長期睡眠不足,經期來的時候也不能好好休息,補休也沒時間休,工作相當累。
勞工局表示,針對違法單位都已經均已依法裁罰。勞工局提醒各醫療機構應重新檢視管理制度是否合於法令規定,未來將不定期派員實施複查,若查有相同違法情事將加重處罰。
轉發至:
http://tw.news.yahoo.com/%E6%9C% ... D%B0-034104334.html
作者:
pauline045
時間:
2013-6-22 12:14
醫院的最最大的目的-賺錢.
所以當然以獲最大利益為前提,
撥削勞工的血汗時間囉!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6-22 12:49
「打工護士」時間到下班 恐難顧好病患
[youtube]sNb0L7IJdBg[/youtube]
「打工護士」薪資比正職高 血汗護士不平
【2013/6/21 18:14】
〔本報訊〕醫療結構失衡,全台大鬧護士荒,為了紓解招不到正職護士的問題,因此不少醫院聘用「打工護士」來應急。兼職的「打工護士」一天只需上8小時,不僅準時上下班,薪資換算下來還比正職的高,更不用肩負正職護士的行政責任,難怪不少護士寧願選擇兼職打工,如此一來醫療結構更是扭曲。
《TVBS》報導,有些「打工護士」根本沒受過加護病房訓練,卻被緊急調去支援,長久下來恐影響病患權利,「打工護士」對病患的熟悉度和病情掌握度也備受質疑,畢竟「打工護士」從不用填寫病患紀錄,時間一到就走人,相較起來當然沒有正職人員熟悉。
護理師表示,醫院寧願用高薪去聘請「打工護士」,也不願在正職護士身上多付出薪水。據了解,「打工護士」若以時薪300計算,一天8小時、若上班20天,一共可領到4萬8千元,而正職護士平均薪資是4萬2千元。
這樣一來,難怪許多護士寧願轉為兼職打工性質,無須扛責、工作相對輕鬆,但長久下來犧牲的卻是病患的就醫品質與權利。
作者:
天道酬勤
時間:
2013-6-23 09:42
其實勞工也是一樣,
一個什麽責任制,
做在晚也沒有加班費,
根本就是提前透支健康.......
作者:
小桃紅
時間:
2013-6-23 14:48
天道酬勤 發表於 2013-6-23 09:42
其實勞工也是一樣,
一個什麽責任制,
做在晚也沒有加班費,
對啊!好多公司都沒給加班費,我家老爺幾乎天天都上班十小時以上,真怕他過勞!
作者:
johnshuetw
時間:
2013-6-24 06:43
公司企業自然以賺錢為目的,
但像恩主公這種標榜濟世扶危,依神引志的"志業",與創者黃居士的行善事跡似乎不合。
耕莘也是天主教的,自不多說,那仁愛也是不仁不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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