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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1天2警告不當解僱員工 IKEA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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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imie
時間:
2010-11-4 10:49
標題:
1天2警告不當解僱員工 IKEA敗訴
1天2警告不當解僱員工 IKEA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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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家具店IKEA爆發勞資糾紛,一名在新莊分店工作2年半的黃姓男子,因為一天內被客戶投訴2次,公司記他2次警告,加上黃姓男子之前已有一次紀錄,IKEA依照3次警告就要解僱的規定,解僱黃姓男子。但男子不服氣提起告訴,結果法官認為IKEA剝奪男子的改善機會,判IKEA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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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內被不同客戶投訴2次,結果遭到IKEA解僱,工作2年半的黃姓男子,心有不服。告訴人黃先生:「客人是寫意見表,寫我服務態度惡劣,只有填意見表,然後投進公司的顧客意見箱,公司憑顧客意見表,就要解僱我,而且是在,未與客人求證的情況下,就要先把我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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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男子認為公司處理方式有瑕疵,而且同一天就對他記過2次,再加上先前另1次警告,黃姓男子已經有3次紀錄,達到IKEA的解僱規定,而被炒魷魚,因此黃姓男子一度找勞委會來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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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勞委會的人是說,我沒有法定解僱原因,所以那個不成立,勞委會是建議復職,或是依照勞基法11條資遣,法定解僱原因就是,員工對於雇主有一些偷竊或性騷擾員工,之類的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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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最後鬧上法院,結果法官認為IKEA一天2次警告,是剝奪男子改過的機會,因此判公司敗訴。不過IKEA強調,一切都是依規定行事,將會再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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